張新書

張新書

張新書,男,漢族,1953年6月出生,安徽淮南人。1982年畢業於安徽醫學院醫學系。曾任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院長兼黨委副書記,醫學系副主任、副教授。

2018年5月18日,涉嫌嚴重職務犯罪,接受監察調查;8月9日,開除黨籍,並於同日被取消退休待遇的政務處分。2018年9月18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2018年11月5日,阜陽市潁上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原院長張新書受賄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新書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安徽淮南
  • 出生日期:1953年6月
人物履歷,主要著作,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開除,提起公訴,開庭審理,

人物履歷

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院長兼黨委副書記,醫學系副主任、副教授;
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腹部學會委員、顱腦學會委員;
安徽省超聲醫學會副主任委員;
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安徽分會常務兼秘書;
《臨床醫學影像雜誌》特邀編輯。

主要著作

從事超聲專業14年,在全國各級期刊上發表論文20多篇,出席參加了中日超聲學術交流會,國際超聲心動圖學術交流會,國際(亞太地區)超聲學術交流會。代表作為《頸椎病對推動脈血流影響的CDFI觀察》和《肝硬化血流動力學變化的雙功都卜勒觀察》。專業特長心血管及外周血管超聲,重點研究糖尿病的多臟器損害及外周血管病變的超聲都卜勒診斷價值。 其事跡被載入《現代名醫大典》。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18日,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原院長張新書涉嫌嚴重職務犯罪,接受監察調查。

依法開除

2018年8月9日,中共安徽醫科大學委員會給予張新書開除黨籍處分決定,並於同日被安徽醫科大學給予取消退休待遇的政務處分。

提起公訴

2018年9月18日,安徽省潁上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原院長張新書(正處級)提起公訴。
此案由阜陽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由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潁上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新書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新書,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新書利用擔任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副院長、第二附屬醫院院長等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審理

2018年11月5日,阜陽市潁上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原院長張新書受賄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至2018年初,張新書利用擔任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副院長兼超聲科副主任,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籌建辦公室(籌)院長、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等職務便利,先後接受中建某公司張某、安徽某幹細胞公司董某、四川某醫療公司陳某、深圳某醫療公司李某、江蘇某科技公司賈某等人的請託,在工程中標、工程變更、工程款撥付、醫療器械、醫藥銷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現金202萬元、購物卡83.4萬元,汽車、相機、手錶等財物價值48.2294萬元,總計折合人民幣333. 6294萬元以及美元1.2萬元,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戶籍證明、任職檔案、銀行卡交易明細、中標資料、建築工程施工契約、協定書、匯款憑證、會計證明等書證,證人張某、董某、陳某、李某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證據,被告人張新書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了法庭答辯。
被告人張新書在最後陳述時表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無異議,我認罪並悔罪,我是農村出來的窮孩子,是黨和組織把我培養成安醫大教授、博導、院長,因為平時放鬆了政治學習,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滑入深淵,我對不起組織的培養、愧對同事的期望、辜負了家人的支持,現在非常的後悔,願意接受法律的任何處罰。今天我從一名教授、領導淪為階下囚,警示了黨員領導幹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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