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亮(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副總裁、總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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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亮,任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副總裁、總會計師。

2022年5月,張文亮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河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2月,其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被給予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經查,張文亮存在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高利放貸、違規開展“空轉”貿易及出藉資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挪用國有資金謀取私利等行為,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文亮
  • 曾任職單位: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任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副總裁、總會計師。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2月,省紀委監委對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副總裁、總會計師張文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文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年節等時機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當官還想發財,對外放貸賺取高額利息;弄虛作假,違規開展“空轉”貿易,違規出藉資金;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款結算、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挪用國有資金,謀取個人利益。
張文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文亮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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