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嵿

張嵿

張嵿(1457—1531年),別名楓邱,字時俊,浙江紹興府蕭山(今杭州市蕭山區)人。明朝官員。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進士。弘治初年,撰修《憲宗實錄》,往蘇州松江等地採集軼事,書成授上饒知縣。不久,任南京兵部主事,進刑部郎中。正德三年(1508年),任興化知府,正德五年(1510年),起知南雄,擢江西左參政,任右布政使,正德六年(1511年),任右副御史。正德八年(1513年),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嘉靖三年(1524年)九月,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同年十月,任南京工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辭官回鄉。嘉靖七年(1528年),詔進一品階榮祿大夫

嘉靖九年(1530年)卒,終年74歲。墓在臨浦峙山上,墓道有石人石馬。可惜次墓毀於文革時期,現僅存石人石馬。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嵿
  • 別稱:楓邱
  • 字號:字時俊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紹興府蕭山縣
  • 出生時間:1457年
  • 去世時間:1531年
  • 主要成就:平定嶺南叛亂;抗擊葡萄牙海盜
  • 官職:南京工部尚書、一品階榮祿大夫
人物生平,遭陷權宦,寧王排擠,出巡外地,再起起用,主要成就,人物評價,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遭陷權宦

張嵿是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進士。弘治初年,負責編修《憲宗實錄》的事務,朝廷命他前往蘇、松諸府負責采軼,完成之後,被授為江西上饒知縣。不久遷移為南京兵部主事,又進刑部郎中。正德元年(1506年),明武宗即位後,宦官劉瑾抓住少年天子性好嬉戲的特點,每日進奉飛鷹、走狗等,鼓動武宗外出遊玩享樂,深得武宗的信任,被提升為內宮太監,掌握京城的軍隊,權力很大。在劉瑾權盛時,正直朝臣在暗中等待時機的到來。
正德三年(1508年),隆平侯張佑卒後,因張佑一生無子,為遺產等,張佑之弟張祿與族人爭爵,張祿一書抗訴到興化知府,由於某種原因,而未及時處置,後又抗訴京師。當時,太監劉瑾霸持朝綱,一手遮天,而且得到一筆重金賄賂,此時,正值張嵿任興化知府之際,劉瑾對張嵿平時為官清廉,為人正直,不屬同黨,早就心中不滿,乘此機會,就陷害張嵿,以辦事不力為由,將張嵿罷職。實際是張嵿與劉謹清濁難合不能共事。

寧王排擠

正德四年(1509年),張嵿回故鄉省親時,接到民眾舉報,以吳瓚等人侵占蕭山湘湖,圍湖造田,嚴重損害了水利設施,張嵿不徇私情,對吳瓚等人給予退田還湖處理。
張嵿張嵿
正德五年(1510年),寧夏安化王叛亂,起兵的名義就是清君側——劉瑾。訊息傳到京城,劉瑾藏匿起檄文,不敢讓武宗知道檄文的內容。劉瑾伏誅後,剛正清廉的張嵿被重新啟用,起知南雄,擢江西參政,任右布政使
當時,江西南昌寧王朱宸濠心懷不軌,欲拓寬地盤,強占民房擴大王府,遭到張嵿的堅決反對,張嵿又一次地與第二個權臣惡勢力進行了正義與邪惡的鬥爭。寧王大怒,派人前往送去“棗、梨、姜、芥”四物給張,其意即要張嵿早離疆界。張嵿不予理睬,並密切注意宸濠的動向,及時向朝廷反映。不久還是被寧王藉由外調閒職光祿卿。此時的寧王認為,張嵿被我擠掉,一切由自己說了算,便暗中招兵買馬,擴大地盤,心懷叛逆,妄想學習燕王朱棣奪取大明的天下。誰知朝廷又派來了一位蕭山籍人士任南昌知府。

出巡外地

正德六年(1511年),任江西右副都御史的張嵿,巡視保定等處,貪官江彬錢寧索取金璧裘馬婦女等,又遭到張嵿極力反對,張嵿說:“此間地窮,不產他物,民貧,朝不保夕,婦女皆民妻室,無法供應。”就此得罪了貪官,張嵿又一次被罷職。
正德八年(1513年),江彬、錢寧皆相繼伏法,張嵿又被啟用,任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在職時,修改省縣兩學制。憂國憂民,取諸鹽利,沖入額外虛糧每年六千四百餘石,大大減輕農民負擔,與今免徵農業稅一樣。當社會上大搞神鬼迷信,張嵿不信鬼,搗毀淫祠,澄清社會風氣。同時清漁田,造舟梁等造福百姓。
廣東新寧、恩平賊蔡猛三、嚴阮等及廣西上思州賊黃鏐,攻打官府州縣,張嵿親自領兵三萬餘人,擊敗新寧諸賊,破巢二百,擒斬一萬四千餘人,俘賊五千九百餘人,賊首猛三、嚴阮等活捉。史稱“嶺南用兵,從未有以少勝多如此者。”程鄉賊梁八尺等與福建上杭流賊相應,張嵿與李皋等,會同福建官兵夾擊,俘斬賊兵五百餘人,上杭賊首李文積拒捕,當場擊斃。

再起起用

嘉靖元年(1522年),張再次被起用,任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一切便宜行事”。二年,葡萄牙侵略軍攻占廣東新會等地,張嵿派將士禦敵,大敗來犯敵軍,繳獲敵艦船2艘。次年九月,張授任主持南京都察院。同年十月進任南京工部尚書,後詔進一品階榮祿大夫。
嘉靖二年(1523年),平福建流賊江小,范四。江廣賊黃萬山、賴廉等。同年有佛郎機(葡萄牙)國人別都盧及疏世利等,剽劫滿剌加(今馬來西亞)諸國,擁五舟破巴西國入寇中國新會。這批武裝海盜見舍搶舍,見物掠物,連老人、小孩、婦女都不放過,弄得雞飛狗叫,邊民不得安寧。對於葡萄牙海盜如此猖狂挑釁,嚴重擾亂了當地百姓的正常生活,明朝廷下決心要嚴格執行海禁政策,採用武力驅逐。這時,任兩廣總督的最高長官張嵿為帥,率部將出海打擊入侵的海盜,在激烈的戰鬥中,明軍越戰越勇,三艘敵船見勢不妙,調頭就逃。這次戰鬥中生擒葡軍首領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繳獲葡軍船隻二艘及部分槍枝彈藥,解救被掠的明朝男女公民共十人,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嘉靖六年(1527年)辭官,嘉靖九年(1530年)逝世。

主要成就

嘉靖三年(1524年)九月,張嵿因多次平息戰亂,並打擊了入侵之敵,保疆界安國情,為國為民作出了重大貢獻,立了大功,得到朝廷嘉獎,並受命為主持南京都察院事,十月升任南京工部尚書之職。蕭山縣民徐學告孫肇五等復占湘湖為田,時任工部尚書的張嵿委託按察司僉事富玹,請御史中丞許庭光指派分巡副使丁沂勘復示禁,並將孫等按律治罪,以儆效尤。在他的親自指揮下,還修理了西江塘,北海塘,茅山閘等重要水利工程,為其家鄉人安居樂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人物評價

張嵿一世為官能上能下,曲伸自如,遇奸臣所害,而不改初衷。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文武兼資難得的人才。歷任成化、弘治、正德、嘉靖,是四朝元老。一次掛帥出兵打擊外國入侵者,三次與權奸、叛臣集團,貪官作鬥爭,五次平亂護民,多次為鄉民造福。一身正氣,剛正不阿,主張正義,品德高尚,由於其“公生明,廉生威”,因此是古今為官者反腐倡廉的榜樣,理當名留千古,德垂華夏。同時,他又是明代保護湘湖的重要人物,也是湘湖文化的重要名人之一,是蕭山人驕傲的英傑。古時,堅持正義敢於同邪惡勢力作鬥爭和抗擊侵略者的愛國重臣是不少的,明代詩人任鑒時詩題張嵿“行部清如水,聲名重兩畿”便是最好的寫照。

史籍記載

《明史·卷二百·列傳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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