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寶銀(山東省東明縣傳染病醫院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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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銀曾任山東省東明縣傳染病醫院院長、東明縣漁沃街道辦事處衛生院院長及東明縣漁沃中心醫院法定代表人。2019年至2021年任職期間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並於2019年9月違規接受旅遊安排赴境外遊玩。其任職期間所在醫療機構存在將非醫保支付費用納入結算、超標收費、醫療耗材管理失范等問題。2024年8月12日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違紀問題後續在2025年1月被菏澤市紀委監委通報。

基本介紹

  • 職務:東明縣傳染病醫院原法定代表人、東明縣漁沃街道辦事處衛生院原院長、東明縣漁沃中心醫院原法定代表人   
  • 處分時間:2024年8月12日 
  • 退休待遇:按規定取消 
  • 關在線上構:東明縣傳染病醫院、東明縣漁沃街道辦事處衛生院、東明縣漁沃中心醫院       
  • 機構性質:財政補貼事業單位 
  • 主管單位:東明縣衛生健康局 
違紀違法事實,任免與機構關聯,案件處理與通報,

違紀違法事實

2019年至2021年期間,張寶銀在擔任東明縣傳染病醫院、漁沃街道辦事處衛生院院長等職務時存在以下行為:
  • 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
  • 2019年9月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旅遊活動安排,赴境外遊玩
  • 任職期間允許下屬醫療機構將非醫保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保結算,涉及三項醫保基金使用違規行為
  • 縱容醫療服務收費超標準及醫療耗材溢庫現象

任免與機構關聯

依據官方信息披露:
  • 2018年10月至11月主導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採購項目招標工作
  • 所屬東明縣傳染病醫院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業務涵蓋傳染病防治與婦幼保健管理
  • 未持有任何形式股權,僅擔任法定代表人職務
  • 2023年10月仍以院長身份參與醫療機構管理活動並存在違規行為

案件處理與通報

2024年8月12日紀檢監察機關作出處理決定:
  • 開除黨籍處分
  • 取消退休待遇
  • 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後續處理進展:
  • 2024年8月12日菏澤市紀委監委通報其接受旅遊安排違紀事實
  • 違紀問題通過企查查等平台持續公示至2025年1月
  • 關聯醫療機構的行政處罰記錄延續至2025年(含病歷管理問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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