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

視覺發育期內由於單眼斜視、屈光參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覺剝奪等異常視覺經驗引起的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相應年齡正常兒童,且眼部檢查無器質性病變,稱為弱視。不同年齡兒童視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齡為3~5歲兒童視力的正常值下限為0.5,6歲及以上兒童視力的正常值下限為0.7。弱視是一種嚴重危害兒童視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時治療可引起弱視加重,甚至失明。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amblyopia
  • 就診科室:眼科
  • 多發群體:幼兒
  • 常見病因:斜視、屈光不正或屈光間質混濁
  • 常見症狀:視力和屈光異常、分讀困難、眼球運動障礙等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鑑別診斷,治療,

病因

1.斜視性弱視
發生在單眼,患兒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常見於四歲以下發病的單眼恆定性斜視患兒,其由於大腦皮質主動抑制斜眼的視覺衝動,長期抑制形成弱視,視覺抑制和弱視只是量的差別,一般為斜眼注射時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視則為持續性視力減退。斜視發生的年齡越早,產生的抑制越快,弱視的程度越深。
2.屈光參差性弱視
因兩眼不同視,兩眼視網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較高的一眼黃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兩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雙眼單視,從而產生被動性抑制,兩眼屈光相併300度以上者,屈光度較高常形成弱視和斜視。以至被動性和主動性抑制同時存在。弱視的深度不一定與屈光參差的度數有關,但與注視性質有關,旁中央注視者弱視程度較深,這類弱視的性質和斜視性弱視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臨床上有時也不易區分弱視是原發於屈光參差,還是繼發於斜視,此型如能早期發現,及時配戴眼鏡,可以預防。
3.屈光不正性弱視
多為雙眼性,發生在高度近視、近視及散光而未戴矯正眼鏡的兒童或成年人,多數近視在600度以上,遠視在500度以上,散光≥200度或兼有散光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似,並無雙眼物像融合機能障礙,故不引起黃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時配戴適當的眼鏡,視力可逐漸提高。
4.廢用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
在嬰兒期,由於上瞼下垂,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因眼瞼手術後遮蓋時間太長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進入眼球,妨礙或阻斷黃斑接受形覺刺激,因而產生了弱視,故又稱遮斷視覺刺激性弱視。
5.先天性弱視或器質性弱視
由於出生時黃斑出血,導致錐細胞排列不規則,在嬰兒出生後雙眼形成以前發生,因而預後不好。有些雖然視網膜及中樞神經系統不能查出明顯的病變,目前仍認為屬器質性病變,因現有檢查方法不能發現,此型為恆定性弱視,治療無效。

臨床表現

1.視力和屈光異常
弱視眼與正常眼視力界限並不十分明確,有的患者主訴視力下降,但客觀檢查,視力仍然1.0或1.2。這可能是患者與自己以前視力相比而感到視力下降。此外,可能在中心窩的視細胞或其後的傳導系統有某些障礙,有極小的中心暗點,自覺有視力障礙,而在客觀上查不出。
如果弱視眼無器質性改變,而其視力在0.01以上,0.2以下者,多伴有固視異常。
弱視與屈光異常的關係,遠視眼占的比重多,近視出現輕度弱視的多,故弱視與遠視程度高者有密切關係。
斜視性弱視的重度弱視中內斜視比外斜視多見,可能由於內斜視較外斜視發病要早的緣故。
2.分讀困難
或稱擁擠現象。用相同的視標、照明度和距離檢查視力時,視標的間隔不同,所測的值示不同。分讀困難是弱視的一個特徵。
分讀困難就是弱視眼識別單獨視標比識別集合或密集視標的能力好。即對視力表上的單開字型(如E字)分辨力比對成行的字要強。
3.弱視只發生在幼兒
雙眼弱視是出生後至9歲期間逐步發展形成的。在此發展時期若出現斜視或形覺喪失等原因可導致弱視。9歲以後即使有上述原因也不會發生弱視。
4.弱視只發生在單眼視患者
若交替使用兩眼者不會發生弱視。
5.固視異常
弱視較深者由於黃斑固視能力差,而常以黃斑旁的網膜代替黃斑作固視。偏心固視是指中心窩外固視,其形成的學說很多,但其表現有中心凹旁固視、周邊固視、黃斑旁固視、遊走性固視。

檢查

1.視力檢查。
2.外眼及眼底檢查。
3.屈光檢查。
4.斜視檢查。
5.固視性質檢查。
6.雙眼單視檢查。
7.視網膜對應檢查。
8.融合功能檢查。
9.立體視覺檢查。

鑑別診斷

需要與屈光不正、斜視、近視以及其他眼部病變引起的相似症狀鑑別。

治療

消除抑制,提高視力,矯正眼位,訓練黃斑固視和融合功能,以達到恢復兩眼視功能。弱視的治療效果與年齡及固視性質有關,5~6歲較佳,8歲後較差;中心固視較佳,旁中心固視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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