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招標投標價

通過招標投標程式確定的建築安裝工程的造價。屬於國家指導價格的一種特殊形式。招標是建設單位通過競爭方法選擇在工程造價、質量、工期等方面符合條件的建築企業的一種發包行為。投標是建築企業按照招標單位的招標條件,用密封遞標方式求得中標和承包工程的行為。其計畫性主要表現在國家對招標項目和標底價的控制上,其競爭性則表現在不突破標底價前提下,通過各建築企業的競爭來確定具體的工程造價。它有利於增強企業活力,有效地促進企業降低成本和造價,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提高企業和社會的投資效益。

招標投標價按其形成過程分為四個層次。(1) 標底價。由招標單位或委託符合條件的設計單位、預算 (諮詢)公司,根據施工圖要求,按國家規定的各項直接費用定額,相應的工資標準、材料預算價格、機械台班定額、施工管理費定額,以及銀行利息率、法定利潤率、國家稅率等有關資料計算制定,並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作為招標時內部掌握的控制標價的最高限額。標底價的制定要兼顧國家和施工企業雙方的利益,既不能太高,以至突破合理的工程概算,又不能太低,要使中標企業有利可圖。(2) 投標報價。施工企業根據招標條件的要求,通過現場勘察,結合本身施工力量和技術條件,經營方針和管理水平,各種材料貨源、價格等情況計算工程必需的成本,研究競爭對手的策略,按最大預期利潤原則制定投標報價,然後向招標單位密封遞標。預期利潤是中標機率與企業可能獲利的乘積。報價越高,可能獲利越大,但中標機率 (機會) 越小; 報價越低,中標機率越大,但可能獲利越小。只有兩者乘積最大值時的報價才是最佳報價。(3) 決標價。又叫中標價,即與中標單位簽訂契約的價格。招標單位按預定的時間、地點,在投標單位、公證單位參加下,當眾開標,經過審標,決定中標者和中標價格。然後簽訂承包契約。(4)結算價。即工程完工最終結算時實際支付的造價。由於施工過程一般較長,其間會發生一些非施工單位原因引起的契約價格外的費用,與原契約價一起才構成工程的最終造價。招標投標價是在計畫指導下利用競爭機制確定的建築產品價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