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僑界人文學會

廣東僑界人文學會

廣東僑界人文學會(Chinese Humanist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簡稱CHAG)是中國首個僑界人文學會,誕生於“敢為天下先”的改革開放前沿陣地廣東,學會立足廣東的僑務資源優勢和開拓創新的文化底蘊。大力凝聚海內外華人華僑力量和智慧,積極參與廣東乃至全國的經濟社會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僑界人文學會
  • 外文名:Chinese Humanist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
  • 簡稱:CHAG
  • 成立時間:2012年4月
簡介,組織宗旨,組織徽標,項目介紹,業務範圍,學會章程,

簡介

廣東僑界人文學會成立於2012年4月,由全國政協常委、廣東省僑聯副主席李崴任創會會長。成立伊初,廣東僑界人文學會就得到了海外華人華僑、各級政府部門和高校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短時間內迅速凝聚了一批以僑界精英、政府官員、企業家和專家學者為主體的高層次人群,通過突出“僑界”特色,搭建“人文”平台,學會展現出獨具特色的強大吸引力和勃勃生機。在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學會大力拓展多層次的溝通聯繫和交流合作渠道,積極探索內容豐富、務實高效的活動形式。學會充分發揮人才、資源、網路優勢,積極推動政府、企業與僑界的互動合作,將在廣東率先啟動全國首批“人文社區”、“人文鄉村”試點建設工作,策劃開展“世界青年匯人文中國行”等特色交流活動以及與波蘭等相關國家合作開展大型文化經濟交流主題活動。

組織宗旨

傳承發揚人文精神,提升社會人文意識,促進世界文化交流融合

組織徽標

圖案意義:以達文西(義大利文藝復興三傑之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最完美的代表)的這個素描手稿《維特魯威人》作為我會的會徽具有如下意義:1,徽中的方圓表示天地,與人融合於一體表示人文世界的主角,也表示天人合一的中國哲學史觀。2,此圖案在美術界和建築界被認為是“均衡的比例得以完美的體現”的代表,這也是我會追求的宗旨。3,紅白金三種顏色的構成,紅色表示痛苦——指引我們熱情、活力,刻苦奉獻;白色象徵虛懷—激勵我們純潔、簡樸,堅守高尚;金色標誌尊嚴——鞭策我們嚴格、智慧,勇奪輝煌。

項目介紹

1、廣東僑界人文(社區)鄉村試點建設
志願服務志願服務
廣東僑界人文(社區)鄉村試點建設是由廣東省歸國華僑聯合會聯合廣東僑界人文學會共同發起的社區建設項目,至2013年底已在從化、江門、中山、深圳等地掛牌10個社區(鄉村)。
並連續2年聯合廣州南洋理工職業學院青春學子,赴從化人文社區(鄉村)開展“人文社區(鄉村)”志願服務。

2. 世界青年匯人文中國行
中山行中山行
2012年6月10日由廣東僑界人文學會與中山市政協聯合主辦的“世界青年匯·人文中國行”大型系列活動在中山故居正式啟動。全國政協常委、廣東省僑聯副主席李崴,中山市政協主席丘樹宏等出席了當天活動。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範大學、華南農業大學的一百餘名來自世界四十多個國家的國際留學生一同走進偉人孫中 山先生故里,品讀香山文化。
3、“三一沙龍”系列活動
“三一沙龍”系列活動,是廣東僑界人文學會主辦的品牌活動一。其定於每逢有31日的月份,以社會熱點話題為選題方向,以獨特的人文視角展開平等、開放的探討交流。“三一”是指:三系三種人,官員、知識分子、
4、“愛的抱抱”項目
“愛的抱抱”活動由廣東僑界人文學會聯合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於2013年4月14日共同發起。旨在通過組建一支“抱抱孩子”志願者隊伍,於每周日走進福利院,走近那些缺少父愛與母愛的孩子,帶著真誠的愛心,給那些幼小的生命一個溫暖的擁抱!截止到2013年底該活動已開展在深圳、江門兒童福利院啟動。
志願服務留影志願服務留影
5、“星雲大師廣東行”系列活動
2013年11月5日至8日,由廣東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廣東僑界人文學會、台灣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聯合主辦的“台灣星雲大師廣東行”系列活動在廣東開展。隨同星雲大師訪粵的還有佛光山開山寮特助慈惠法師、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秘書長慈容法師、美國西來大學執行董事依空法師、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秘書長覺培法師等共40餘人。
台灣“星雲大師廣東行”台灣“星雲大師廣東行”
訪粵期間,星雲大師在廣州舉行“看見夢想的力量”、“幸福與安樂”兩場專題講座,並向當地高校贈書。期間,還在廣州舉行了星雲大師一筆字書法展。11月7日,星雲大師前往韶關南華寺開展禪宗文化交流參訪,星雲大師在南華寺曹溪講堂開示(講座),主講六祖慧能大師與人間佛教。
此次星雲大師一行到訪廣東,旨在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進一步加強兩岸禪宗文化交流與合作。

業務範圍

(一)組織會員積極開展世界華人華僑人文學科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研究、創作和交流活動,傳承和發揚人文精神,提升全社會人性關懷的人文意識,促進世界文化交流和融合;
(二)積極利用學會僑界人文資源優勢,開辦僑界學術期刊以及網站等宣傳平台,在海內外進行僑界人文社科知識的普及﹑傳播和智力開發工作;
(三)充分發揮文化及文化基金引導社會、推動發展的功能,服務於會員及會員企業。

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定名為廣東僑界人文學會,英文名稱:Chinese Humanist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簡稱CHAG。
第二條 本團體是廣東省僑界從事人文學科的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者、人文專家學者﹑文化工作者、文化類企業以及機構等個人和團體組成的學術團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會員,積極參與社會建設,積極加強與各地方有關機構的交流合作,為推動廣東建設文化強省和弘揚中華文化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團體登記管理的機關是廣東省民政廳。
第五條 本團體總部地址設在廣東省廣州市先烈中路99號21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會員積極開展世界華人華僑人文學科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研究、創作和交流活動,傳承和發揚人文精神,提升全社會人性關懷的人文意識,促進世界文化交流和融合;
(二)積極利用學會僑界人文資源優勢,開辦僑界學術期刊以及網站等宣傳平台,在海內外進行僑界人文社科知識的普及﹑傳播和智力開發工作;
(三)充分發揮文化及文化基金引導社會、推動發展的功能,服務於會員及會員企業。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有: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有兩個以上會員推薦。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表決﹑選舉和被選舉權;
(二)本團體活動的參與權;
(三)獲得本團體的優先服務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退會的自由權。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章程和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利益;
(三)努力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提出建議。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正式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一般兩年召開一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學會會長﹑學會副會長﹑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和監事會會長、副會長及成員;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和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或多媒體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
(一)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二)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三)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或多媒體形式召開;
(四)常務理事會應定期向監事會通報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團體設立監事會
(一) 監事會由本團體內德高望重的會員組成,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
(二) 監事會的職責是:把握學會的發展方向、監督學會財務收支;
(三) 監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經監事會三分之一成員提議,由監事會會長同意,可臨時召開。
(四) 監事會向理事會和學會會長負責。
第二十三條 本學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三)學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秘書長為專職;
(四)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學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一屆五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學會秘書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學會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決定和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出席有關會議、參加有關活動、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 學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任選;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學會的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費。單位會員會費標準:單位會員分為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和副會長單位三種。其中,理事單位會費為10000元/年,常務理事單位會費為20000元/年,副會長單位會費為50000元/年。個人會員會費標準:個人會員會費100元/年。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資產、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團體的資產、資金,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並接受學會監事會的監督。資產、資金來源屬於政府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還必須接受審計機構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和全社會公布。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四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應有三分之一以上會員聯名提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方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終止後剩餘的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條 本章程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廣東僑界人文學會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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