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簡稱:市工商局增城分局)是廣州市工商局的派出機構,內設11個科室,下轄20個工商所(以合署辦公形式調整為18個)、1個執法大隊、3個事業單位,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24人(其中公務員174人,黨員17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轄區內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授權,對轄區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登記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轄區內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協調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六)協助開展對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組織查處轄區內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轄區內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轄區內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十)組織管理商標和特殊標誌,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製和商標代理活動。
(十一)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組織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承辦市工商局和增城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增城市荔城街夏街大道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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