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在廣安市成立的非盈利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區:廣安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領導信息,內設機構,機構職能,

領導信息

屠明春 黨組書記、局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鄭智力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處理局日常事務,分管規劃財務科、市食品藥品監督稽查支隊。
李中庚 黨組成員、副局長:牽頭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食品流通監管科、科技與宣傳科。
熊昌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牽頭負責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管科、行政審批科,協調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
王雪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協明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科、風險監測與應急管理科。
蘇 睿 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組長:主持駐局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
易武元 黨組成員、藥品安全總監:協助局長分管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聯繫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工作,協助熊昌輝副局長抓好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侯明榮黨組成員、食品安全總監:協助局長分管食品生產監管科、餐飲服務監管科,協助李中庚副局長抓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督查督辦、統計、財務、審計、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和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承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系統信息化建設。
政策法規科
擬訂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稽查執法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覆核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建議。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和標準;負責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和基本藥物目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不良應應監測及合理用藥工作;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藥品及特種器械;負責藥品生產環節及特殊藥品不良事件的應急處理。
藥品市場監督科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環節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負責藥品廣告監測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擬訂局機關和本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執業藥師考試資格初審;制定職業藥師繼續教育規劃,指導施教機構的繼續教育培訓。
醫療器械科
負責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醫療器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工作。
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有關管理規範,監督國家有關標準的執行;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的監測工作,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預測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負責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工作。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初審和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零售許可和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及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和行業醫療器械產品標準、保健食品市場準入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檢測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六)組織實施中藥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醫院製劑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中藥材市場。
(七)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
(八)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實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制定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規劃,指導和檢查施教機械開展執業藥師繼續教育。
(十)指導區市縣消費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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