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

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位於同安區銀湖路63-81號。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領導信息,獲得榮譽,

機構概況

該局共有,平均年齡42歲,其中中共黨員43人,占比52.44%,本科以上學歷51人,占比62.20%。 2009年,實現各項收入、稅收收入分別為15.11億元、7.59億元,分別是2003年度的4.55倍和3.15倍,年均遞增均達20%以上。該局連續四屆榮獲省委、省政府頒發的 “省級文明單位”稱號;被市政府授予“2004-2005年度城市市容管理先進單位”和“2005年萬人獻愛心活動先進單位”;連續五年保持全區政府職能部門政風行風民主評議考評綜合第一;該局工會委員會被省總工會授予“2006年度福建省模範職工之家”;區局辦稅服務中心連續兩屆榮獲廈門市“民眾滿意服務視窗”稱號;湧現出省“五一勞動獎狀”獲得者、市勞模江頌同志等一批先進個人;2008年1月該局征管法規科還被省人事廳、地稅局授予2005-2007年度全省地稅系統“先進單位”駝歸邀。

機構設定

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政管理科、計判訂催劃財務科、信息技術科、徵收管理與法規科和規費徵收管理科等8個職能科室,下轄大同、祥平、外稅、新民、西柯、五顯、汀溪、蓮花等8個稅務分局(所)和1個稽查局。
內設 8個科室:
1、辦 公 室
(1)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2)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
(3)負責地稅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4)負責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銀稅信息,管理文書檔案
(5)處理民眾來信和來訪;組織辦理人大、市政協的提案和議案;
(6)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
(7)負責督查區局重要事項的台循企落實工作。
2、人教科
(1)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負責幹部、職工的交流、考察、任免、轉正定級、獎懲工作;
(2)負責組織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及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辦理有關人事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
(3)負責勞動工資的管理、離退休幹部的管理、人事檔案的管理、考勤管理、臨時工的管理;
(4)負責崗位培訓、學歷教育等教育培訓工作;
(5)負責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全跨匪喇態;
(6)負責精神文明建設,並組織各項措施的落實;
(7)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3、監察室
(1)監督檢查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政策的情況;
(2)依照國舟嫌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保護監察對象依法行使職權;
(3)受理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4)調查處理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
(5)負責廉政建設的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行風建設工作;
(6)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4、稅舉蜜照請收政策管理科
(1)負責各稅費費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
(2)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解釋和處理,
(3)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
(4)負責和執行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等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行業財務管理工作。
(5) 負責提出有關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
5、規費徵收管理科
(1)負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保費政策法規的研究、解釋並組織實施;
(2)監督、檢查、指導各徵收單位依法執行政策法規、提高征管水平;
(3)負責對社會保險費征管有關問題進行檢獄碑戲查和調研,負責對社保費重點費源進行監控;
(4)配合勞動保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費的收入計畫,並負責下達任務及監督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6)負責協調社保費徵收工作中與其他部門的關係;
(7)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6、徵收管理與法規科
(1)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2)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
(3)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
(4)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
(5)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計畫財務科
(1)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
(2)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管理全局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
(4)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
(5)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
(6)組織實施內部審計;
(7)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
(8)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8、信息技術科
(1)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
(2)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
(3)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
(4)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
(6)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下設 1個稽查局、8個基層稅務分局、所:
1、 稽查局
負責稽查計畫的編報工作;負責舉報案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稽查工作;負責組織大案要案(具體標準根據審理許可權確定)的審理工作;負責稽查案件的執行工作;負責稽查計畫完成情況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2、 外稅分局
負責同安區範圍內外資企業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3、 祥平分局
負責同安區祥平街道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4、 大同分局
負責同安區大同街道洪塘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5、 新民分局
負責同安區新民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6、五顯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五顯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7、蓮花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蓮花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8、西柯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西柯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9、汀溪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汀溪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林林宏
男,漢族,1962年6月生,福建永春人,1979年12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畢業,經濟學學士學位,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1979年12月至1982年3月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幹部,1982年3月至1985年3月廈門大學脫產學習,1985年3月至1986年7月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幹部,1986年7月至1988年5月任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綜合股副股長,1988年5月至1992年9月任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稅政科科長,1992年9月至1994年10月廈門市稅務三分局稽查隊稽查員,1994年10月至1999年2月任廈門市開元區地方稅務局稅政科科長,1999年2月至2001年8月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征管處主任科員,2001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副局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主持全面工作。
黃水旺
男,漢族,1965年2月生,福建平和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畢業,經濟學學士學位,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85年8月至1989年8月廈門市稅務局郊區分局幹部、辦事員,1989年8月至1994年9月任廈門市集美稅務分局科員、副所長,1994年9月至1996年1月任廈門市集美區地方稅務局海滄所所長,1996年1月至2001年9月任廈門市杏林區地方稅務局所長、分局長,2001年9月至今任現職。
分管計畫財務科、規費徵收管理科、稽查局。
楊明明
男,漢族,1972年9月,福建龍巖人,1995年7月1日參加工作,廈門大學財政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經濟學碩士,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995年7月至2000年8月廈門市地稅局宣傳教育處科員,2000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廈門市地稅局宣傳教育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廈門市地稅局外稅分局管理一科科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分管人教科、監察室、辦公室、涉外稅收工作、黨團工青婦工作。
男,漢族,1966年11月生,福建惠安人,1986年6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畢業,經濟學學士學位,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1986年6月至1988年11月廈門市稅務局外稅分局征管科幹部,1988年3月至1993年7月廈門市稅務局外稅分局稽徵一股辦事員、科員,1993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廈門市稅務局外稅分局檢查科副科長,1994年9月至1996年5月任廈門市地稅局直征局檢查三科科長,1996年5月至1999年5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徵收管理科科長,1999年5月至2001年9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稽查局局長,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稅政科(社保科)科長,2003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稅政管理科科長,2005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廈門地稅直征局管理一科科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分管徵收管理與法規、稅政管理科、信息科。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4、稅收政策管理科
(1)負責各稅費費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
(2)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解釋和處理,
(3)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
(4)負責和執行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等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行業財務管理工作。
(5) 負責提出有關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
5、規費徵收管理科
(1)負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保費政策法規的研究、解釋並組織實施;
(2)監督、檢查、指導各徵收單位依法執行政策法規、提高征管水平;
(3)負責對社會保險費征管有關問題進行檢查和調研,負責對社保費重點費源進行監控;
(4)配合勞動保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費的收入計畫,並負責下達任務及監督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6)負責協調社保費徵收工作中與其他部門的關係;
(7)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6、徵收管理與法規科
(1)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2)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
(3)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
(4)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
(5)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計畫財務科
(1)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
(2)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管理全局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
(4)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
(5)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
(6)組織實施內部審計;
(7)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
(8)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8、信息技術科
(1)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
(2)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
(3)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
(4)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
(6)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下設 1個稽查局、8個基層稅務分局、所:
1、 稽查局
負責稽查計畫的編報工作;負責舉報案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稽查工作;負責組織大案要案(具體標準根據審理許可權確定)的審理工作;負責稽查案件的執行工作;負責稽查計畫完成情況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2、 外稅分局
負責同安區範圍內外資企業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3、 祥平分局
負責同安區祥平街道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4、 大同分局
負責同安區大同街道洪塘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5、 新民分局
負責同安區新民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6、五顯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五顯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7、蓮花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蓮花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8、西柯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西柯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9、汀溪稅務所
負責同安區汀溪鎮範圍內地方稅收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林林宏
男,漢族,1962年6月生,福建永春人,1979年12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畢業,經濟學學士學位,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1979年12月至1982年3月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幹部,1982年3月至1985年3月廈門大學脫產學習,1985年3月至1986年7月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幹部,1986年7月至1988年5月任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綜合股副股長,1988年5月至1992年9月任廈門市杏林稅務分局稅政科科長,1992年9月至1994年10月廈門市稅務三分局稽查隊稽查員,1994年10月至1999年2月任廈門市開元區地方稅務局稅政科科長,1999年2月至2001年8月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征管處主任科員,2001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副局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主持全面工作。
黃水旺
男,漢族,1965年2月生,福建平和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畢業,經濟學學士學位,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85年8月至1989年8月廈門市稅務局郊區分局幹部、辦事員,1989年8月至1994年9月任廈門市集美稅務分局科員、副所長,1994年9月至1996年1月任廈門市集美區地方稅務局海滄所所長,1996年1月至2001年9月任廈門市杏林區地方稅務局所長、分局長,2001年9月至今任現職。
分管計畫財務科、規費徵收管理科、稽查局。
楊明明
男,漢族,1972年9月,福建龍巖人,1995年7月1日參加工作,廈門大學財政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經濟學碩士,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995年7月至2000年8月廈門市地稅局宣傳教育處科員,2000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廈門市地稅局宣傳教育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廈門市地稅局外稅分局管理一科科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分管人教科、監察室、辦公室、涉外稅收工作、黨團工青婦工作。
男,漢族,1966年11月生,福建惠安人,1986年6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畢業,經濟學學士學位,現任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1986年6月至1988年11月廈門市稅務局外稅分局征管科幹部,1988年3月至1993年7月廈門市稅務局外稅分局稽徵一股辦事員、科員,1993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廈門市稅務局外稅分局檢查科副科長,1994年9月至1996年5月任廈門市地稅局直征局檢查三科科長,1996年5月至1999年5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徵收管理科科長,1999年5月至2001年9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稽查局局長,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稅政科(社保科)科長,2003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廈門地稅外稅分局稅政管理科科長,2005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廈門地稅直征局管理一科科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分管徵收管理與法規、稅政管理科、信息科。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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