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縣環境保護局

平山縣環保局是縣政府環境保護的行政主管部門,下設污控股、監管股、法制股、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辦公室、財務股,共有幹部職工5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山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平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職能部門
  • 部門:行政主管部門
部門簡介,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部門簡介

環保局自1996年成立以來,加強環保隊伍素質建設,強化環境監督管理,切實解決人民民眾關心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積極為全縣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連續被石家莊市政府評為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多次被省環保局評為省“十佳”環保局。

主要職能

參與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監督實施全縣區域及工業企業污染源防治和污染減排工作;
負責規劃項目、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及"三同時"管理;負責排污費徵收等項職能。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1、 負責全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等綜合會議材料起草工作;
2、 擬定局機關內部各項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3、負責單位值班、檔案傳閱、檔案管理等項工作;
4、 負責機關環境信息和局網站建設;
5、 做好局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法制股職責
1、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
2、負責對有關股室移送的行政處罰立案審批表、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筆錄、行政處罰案件調查終結報告進行審查,確定是否立案。
3、立案後,組織行政處罰聽證,下達處罰結論,並負責製作行政處罰文書。
4、負責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監督執行;負責辦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工作。
5、負責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6、負責責令停止建設、停止生產、吊銷排污許可證、限期治理以上行政處罰工作。報局務會審定。
7、負責罰款額1000元以上違法案件行政處罰工作。報局領導審定。
8、負責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1000元以下(含1000元)文書備案工作。
9、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案件審結後的歸檔、立卷工作。
10、承辦執法人員法律培訓、法制宣傳、執法證件年檢工作。
11 、對立案行政處罰案件要嚴格審查違法事實,證據要確鑿,使用法律條款準確,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範圍內,準確把握處罰裁量權,嚴密處罰程式。確保處罰文書無誤。
環境監測站職責
1、制定本縣環境監測規劃、計畫,並認真貫徹執行。
2、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及時編寫環境質量報告,為環境管理決策服務。
3、按照國家污染源監測技術規範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開展監測,及時編寫重點污染源監測報告,為執行各項環境管理與措施提供依據。
4、承擔縣發改局審批的建設項目“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環境工程竣工驗收監測。
5、開展環境監測科研和技術服務工作。
財務股職責
財務股負責全局財務管理,排污費管理及財務內審。
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貫徹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抓好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工作。
2、負責全局排污費解繳國庫工作。
3、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會計核算工作。
4、負責本局財務狀況年報和有關統計月、季、年報的工作。
5、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財務輔導、財務匯總工作。
6、負責污染源治理基金管理工作。
7、負責局財務稽查和財務內審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環境監察大隊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
2、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3、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等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4、負責全縣排污口的規範整治工作。
5、參與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
6、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工作。
污控股職責
1、負責全縣排污企業排污許可證的辦理。
2、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的排污申報工作。
3、負責全縣的環境統計工作。
4、負責污染減排工作。
監管股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河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2、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式》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3、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區域建設項目環境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負責對全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4、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檔案的審批工作。
5、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6、負責查處全縣區域違法新、擴、改建設項目。
7、負責調查處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的環境污染信訪、糾紛。
8、 負責對已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驗收前和未經批准擅自進行的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