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尼姓

布尼布尼,讀音作bù n,滿語為Buni Hala,源於滿族。出自唐朝時期靺鞨族布尼部,屬於以部落名稱漢化為氏。世居佛訥赫村(今吉林敦化)、尼馬察(今俄羅斯烏蘇里斯克)等地。後多冠漢姓為布氏、卜氏、于氏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尼姓
  • 拼音:bù ní
  • 滿語:“Buni”]
  • 類別:姓氏
基本介紹,姓氏淵源,遷徙分布,郡望堂號,郡望,堂號,歷史名人,姓氏漢化,氏族通譜,

基本介紹

布尼[布尼,讀音作bù ní(ㄅㄨˋ ㄋㄧˊ),滿語為“Buni”]

姓氏淵源

單一淵源:源於滿族,出自唐朝時期靺鞨族布尼部,屬於以部落名稱漢化為氏。據史籍《清朝通典·氏族略·滿洲八旗姓》記載:滿族布尼氏,是古女真的先民之一靺鞨族一部族稱謂,滿語為Buni Hala,世居佛訥赫村(今吉林敦化)、尼馬察(今俄羅斯烏蘇里斯克)等地。
清朝中葉以後,滿族布尼氏多冠漢姓為布氏、卜氏、于氏等,皆世代相傳至今。

遷徙分布

布尼氏複姓是典型的女真-滿族姓氏,歷史悠久,至今仍在稱呼使用,亦多漢化為布氏、卜氏、于氏等,分別融入各氏大家庭,多以安東、敖東為郡望。
關於古靺鞨族:
中國的南北朝時期是民族大融合時期,是時,古老的肅慎族迤邐西進,在南者為勿吉,據夫余故地;在北者為黑水靺鞨據有北夫余故地。據夫余故地的勿吉,後同夫餘一部分融合,從而形成後來的粟末靺鞨;而另一部分勿吉,與北大余——豆莫婁融合,從而形成後來的黑水靺鞨。從南北朝中後期直至隋、唐、五代時期,在中國遼寧東部、吉林和黑龍江大部,通古斯人占了主導地位,是這一時期東北民族的重大變化。生活在這一廣袤地域的室韋、豆莫婁、烏洛侯、肅慎、勿吉諸族,不僅彼此相通,還各自結交中原,這是當時歷史發展的一個總的趨勢。同時,中原王朝對這些民族的分布情況和生活習俗有了越來越多的了解,進而在這些地區先後設立了一系列行政機構,伴隨管理的加強和交往的密切,先進而豐富的以漢族為主的中原文化,給東北各族的歷史進程以重要而積極的影響。靺鞨族取代了勿吉族的地位,進而稱雄於黑龍江中下游和長白山以東以北地區的。至於勿吉族,依舊還分布在這一帶森林中,他們就是後來的那些窩集部人。
“靺鞨”之名,初見於史籍《北齊書》。靺鞨,是貊族同音詞,是貊族與貉族融合而成的。古代中國東北地區少數民族族名的類似情況,還有如真番族、滿番族、滿離族、黃頭室韋族、黃頭女真族、如者室韋族、兀者女真族,回跋族。貊族與貉族,進入東北後逐漸結合成為新的民族。邑婁取代肅慎,勿吉取代邑婁,取代勿吉,是一條較為清晰的演進軌跡。從總體來看,這一地區的絕大部分居民,無疑是肅慎族後裔。就居民成分而言,靺鞨族是肅慎族後裔的這一結論,自然也是成立的。所以,在史籍《隋書》中記載:“靺鞨即古之肅慎氏。”這在史籍《唐書》中也記載:“靺鞨,蓋肅慎之地,後魏謂之勿吉。”
在靺鞨族中,大的主體部落有七個:
白山部:以長白山得名,分布在松花江發源處;
②粟末部:在長白山之北,分布在松花江上游的吉林延邊;
③號室部:在拂涅之東,分布在綏芬河流域的黑龍江依蘭縣;
④伯咄部:在粟末之北,分布在吉林扶餘、榆樹縣、黑龍江雙城、五常縣;
⑤安車骨部:與金國時期的“按出虎”為一音之轉,分布在阿什河流域;
⑥拂涅部:在伯咄之東,分布在牡丹江流域寧安縣;
⑦黑水部:黑水即今黑龍江,分布在黑龍江中下游南北兩岸。
他們之中,最具實力、最有影響的,是粟末部和黑水部。總的說來,靺鞨諸部的分布區域,大致是東至於海,西接突厥,南界高麗,北鄰室韋。
到了唐朝時期,靺鞨最終形成兩大集團:粟末靺鞨和黑水靺鞨,分別在渤海都督府、黑水都督府的管轄之下。唐朝中葉,安祿山做過平盧節度使,黑水靺鞨、渤海靺鞨,自然也是在他的管轄之下。靺鞨族是在肅慎故地發展起來的,而靺鞨族分布區域又多肅慎居民,因而社會生產必有地域上傳承特點。靺鞨諸部落的社會經濟,與北魏時的勿吉大略相同。不過,由於靺鞨族部落眾多,分布極廣,社會經濟的發展程度也不一樣。
靺鞨文化遺址,廣泛分布在松花江、黑龍江流域。每一處遺址存在有諸多細微的差異,反映了靺鞨各部在不同地域、不同發展階段的各自特徵。同時也反映了同一勿吉文化和夫余、沃沮之類不同文化的融合。靺鞨的陶器極富特色,一般為泥質陶,也有夾砂陶,有手制,也有輪制,陶罐多敞口和侈口,短頸,斜壁深腹,平底,口沿上大多附加堆紋,在頸、肩部往往飾以篦點紋、凸弦紋和水波紋。靺鞨人使用鐵器已很普遍,出土最多的是吉林大海猛遺址、黑龍江中游的靺鞨遺址。大量鐵制武器和生產工具的出土,反映了靺鞨工匠在金屬加工方面的高超技術,也說明靺鞨族是勤勞善戰的民族。不過,靺鞨人還沒有最終擺脫和排斥石器,在遺址中也零星出土了刮削器、石鏃、礪石。在靺鞨人的墓葬中,還發現了大量的馬骨、豬骨。馬是靺鞨人的騎乘、運載和狩獵工具,豬是他們的重要衣食之源。這表明了靺鞨人的經濟生活,乃是畜牧、農耕和狩獵並存。這也是靺鞨文化所構成的一個基本特徵。
黑龍江下游兩岸的黑水靺鞨,仍以原始的漁獵經濟為主。有少量的農業,種植、麥、稞、還會用米釀酒。豬仍然是主要財富,是區分貧富的標誌。富人死後,要用上百頭豬祭祀,窮人只用幾頭豬了事。黑水靺鞨素以勁健剽悍著稱,習慣於編髮辮,頭上插有雉尾冠飾,綴野豬牙串於脖子和腰間;擅長於步戰,手持一尺二寸長的矢石礱,就是過去肅慎人的“楉矢”遺制;在背山面水的地方,先挖一個地穴,穴頂支架起木頭,覆蓋上泥土,外形像一個墳丘,這就是他們居住的半地穴式房屋。夏則出隨水草,冬則人處穴中。唐朝在黑水靺鞨設定勃利州、黑水軍、黑水都督府,類似於今天的民族區域自治的做法。地處松花江上游的粟末靺鞨,適宜於農耕,農業手工業畜牧業水平,比其他各部要發達得多。在中原王朝影響下,粟末靺鞨率先跨入階級社會,進而迅速封建化。社會內部的私有製取代了公有制,對鄰居的財富產生了強烈的貪占欲望,戰爭於是就成了他們的職業。有部分粟末靺鞨南遷,他們的酋帥大多做了唐王朝的官員,而留居故地的大量粟末靺鞨,則成為後來的“後渤海國”,即唐朝屬下的渤海都督府的主體民族。
契丹民族強盛後,攻滅渤海國,黑水靺鞨服從於契丹族建立的遼國,改稱五國部,成為遼國監領下的鬆散部落聯盟。

郡望堂號

郡望

敖東城:即吉林敦化市。敦化歷史悠久,素有“千年古都百年縣”之稱,是唐朝渤海國都城,明清時期稱作敖東城,是滿清皇室發祥地。敦化的名稱源於老城敖東城,亦稱阿克敦城;一說敦化建縣伊始首任知事為趙敦諴,因此取其名中“敦”字為縣稱。唐朝開元元年(公元713年),北方古老的靺鞨族建立渤海國,附屬於唐王朝,都城設於牡丹江上游北岸(今吉林敦化敖東城遺址)。唐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渤海國都城北遷(今黑龍江寧安渤海鎮),原都稱舊國。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額穆赫所羅(今額穆鎮)設佐領。清光緒六年(公元1881年)農曆12月26日吉林將軍銘安奏準設定敦化縣,隸吉林府。清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為東南路道轄區。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東南路道改稱延吉道,敦化縣仍屬之。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廢除道制,敦化縣直隸于吉林省。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9月23日日寇侵入敦化,民國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成立偽敦化縣公署,隸屬於偽吉林省公署。民國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9月,敦化光復,成立了敦化縣民主政府。10月,劃歸吉合區行政委員會延邊地區行署管轄。11月10日,敦化縣劃歸吉林省永吉地區管轄。民國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1月,成立敦化縣政府。劃歸吉遼省吉東分省管轄。7月,吉東分省撤銷,劃歸吉東專區管轄。將敦化縣北部的黃泥河、黑石、額穆、官地、沙河站等地域劃出,另置額穆縣。民國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2月15日,將吉東專區劃出琿春等四個縣,另立延邊專區。將吉東專區駐地移敦化,因名吉敦專區。敦化縣隸屬吉敦專區。9月25日,撤銷吉敦、延邊兩個專區,再次組成吉東專區。敦化縣隸屬於吉東專區,下轄六個區。民國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3月,吉林省政府撤銷額穆縣,其所轄地域仍舊劃歸敦化縣建制。3月27日.吉東專區改為延邊專區。敦化縣下轄十二個區。6月22日,吉林省政府奉東北行政委員會命令,撤銷吉南、吉北兩個專區,敦化縣從延邊專區劃出,歸省直轄。1949年,成立敦化縣人民政府。1958年10月,敦化縣由省直轄劃歸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1968年,撤銷敦化縣人民委員會,成立敦化縣革命委員會。1980年,撤銷敦化縣革命委員會。成立敦化縣人民政府。1985年2月2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發[1985]36號)檔案通知,國務院2月11日國函字[1985]24號檔案批准,撤銷敦化縣,設立敦化市(縣級)。新設立的敦化市,仍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目前市場上的所謂“長白參”,實際多為“敦化人參”。
安東府:即今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邊歷史悠久,據已發掘的新石器時代出土文物及兩千年前的史書記載,早在新石器時代,中華民族在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見《左傳》昭公九年,周景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及武王克商,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延邊漢朝時屬於漢四郡之玄菟郡管轄,唐朝曾屬於安東都護府轄地。元、明時代,延邊地區先後屬遼陽行省開元路,努爾乾都使司布爾哈圖等衛所。清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公元1714年)清政府設琿春協領,琿春協領下設卡倫(哨所)十五處,隸屬於寧古塔副都統。次年始建協領衙門於渾蠢水(琿春河)之北,並開始建城。清鹹豐九年(己未,公元1859年)琿春協領升為副都統銜協領。清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增設琿春副都統,統轄延邊大部分地區。首任副都統依克唐阿繼續在琿春築城,初在今琿春市靖和街東部,俗稱舊城。同年設吉林邊務督辦、琿春招墾局,開放荒圍。清宣統元年(己酉,公元1909年),設琿春廳,轄密江以東之地,治所仍在琿春城。添設吉林省東南路分巡兵備道,琿春廳撫民同知衙門與道台衙門同城。延邊原是清朝稱之為“龍興之地”的滿族的發祥地,是八旗之外不許入內的貴族聖地,長時間對外封閉長達近兩百年之久。這是滿人保護自己發源地傳統文化的一項政策。這項政策在當時的時代背景與歷史限制下,有很多的弊病,比如長期的禁閉造成邊疆人煙稀少,在沙俄步步吞併東北的條件下更已成為邊疆的國防的隱患,於是晚清把該地對外開放了。延邊對外開放後,大量的朝鮮的邊民在政府的聳俑下過界墾荒,引起清廷的反感與擔憂,於是一再敦促朝鮮接回過界邊民,甚至迫使朝鮮簽訂協定接回過界邊民,但由於朝鮮的故意拖延,協定一直沒有執行。清光緒二十八年(壬寅,公元1902年)清政府在延吉局子街設延吉廳。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日寇占領了朝鮮並以朝鮮為跳板對中國延邊地區頻繁進行侵略活動。清光緒三十三年(丁未,公元1907年)日寇以“保護朝鮮族人”為名,派軍隊侵入延吉廳轄鎮即朝鮮族人較集中的龍井,並設立了“朝鮮統臨府臨時間島派出所”,進行間諜活動。清政府於8月24日提出抗議,8月26日東三省總督徐世昌派新軍督練處監督吳祿禎前往調查,他事後寫出了《延吉邊務報告》,繪製了《延吉邊務專圖》,科學地論證了朝鮮族人所稱的“間島”是中國神聖領土。清宣統元年農曆7月20日(己酉,公元1909年9月4日)清政府與日本簽訂了《圖們江中韓界務條款》,定圖們江為中朝兩國國界,清政府同意開放龍井村,局子街、頭道溝、百草溝等四處為商埠,延吉地方的朝鮮族人歸中國地方管理。該《條款》簽訂兩個月後,日本撤出統監府派出所及其文武人員,在上述所開商埠地設立日本領事館。事後清政府為了加強對延邊地區的管理,將設在局子街的延吉廳提升為“延吉府”。民國二年(癸丑,公元1913年),延吉府改為延吉縣,仍駐局子街。民國二十年(辛未,公元1931年)9月18日日寇發動了侵略中國東北的戰爭,從此,東北陷入了日偽統治時期。東北淪陷時期,延吉市稱謂“間島市”,成為偽間島省省會。日寇侵占東北以後,採取了極其險惡的“以鮮治華”策略,制訂出“朝鮮族人移民計畫”,將大批朝鮮族人強制移居東北各地。民國二十五年(丙子,公元1936年)8月偽滿政府和朝鮮總督府共同制訂《在滿朝鮮族人指導綱要》,議定每年從朝鮮移民一萬戶,並決定把朝鮮移民作為滿洲國國民的“構成分子”。這些強制移民被安排在集團部落受到嚴密的“統制”。民國三十四年(乙酉,公元1945年)8月日寇投降後,8月18日蘇聯紅軍和東北抗日聯軍延邊分遣隊進駐延吉,偽“間島省”軍政機關隨之崩潰,延邊地區獲得解放。8月20日組成了“間島臨時政府”,9月下旬中共中央東北局設立吉合區行政委員會,下轄延邊等五個地區,各地區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延邊地區轄延吉、琿春、敦化、和龍、汪清、安圖、額穆七個縣。11月20日將“間島臨時政府”改為延邊地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隸屬於吉林省政府。公署駐地龍井、轄延吉、琿春、和龍、汪清、安圖、額穆六個縣。將原“間島市”改為延吉縣轄延吉市。民國三十五年(丙戌,公元194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東北局決定將吉林省、遼北省(部分)合併,成立吉遼省,下設四個分省,將延邊地區改為吉東分省,駐延吉街,增轄敦化、蛟河兩個縣。5月吉遼軍區(即東滿軍區)撤出長春和吉林後,中共中央東北局撤銷吉遼省委,成立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7月11日撤銷四個分省,7月13日將吉林省行政區域劃分為三個專區,延邊併入吉東專區。吉東專區公署駐延吉,轄延吉、琿春、和龍、汪清、敦化、額穆、蛟河、安圖八個縣。8月吉林省政府隨部隊轉移到延吉。不久吉林省政府與延邊地區公署合併辦公。民國三十六年(丁亥,公元1947年)2月15日吉林省政府發布第8號訓令,將吉東專區劃出延吉、琿春、和龍、汪清四個縣,成立延邊專區,駐延吉。4月1日將吉東專區改為吉敦專區。9月25日中共吉林省委決定:撤銷吉敦、延邊兩個專區,再組成吉東專區,專員公署駐敦化縣,轄延吉、琿春、和龍、汪清、安圖、敦化、額穆、蛟河八個縣。民國三十七年(戊子,公元1948年)3月成立延邊專員公署,1952年9月3日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撤消延邊專員公署,成立延邊朝鮮民族自治區。1955年12月改為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轄一市五縣。1958年,敦化縣劃歸延邊。1965年設立圖們市。1985、1987、1993年,敦化、龍井、琿春、和龍分別撤縣改市。現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延吉、圖們、敦化、琿春、龍井、和龍六市和汪清、安圖兩縣,首府設在延吉市。1950年設延邊專區,專署駐延吉縣。轄延吉(駐龍井鎮)、汪清、琿春、和龍、安圖(駐明月溝)等五縣。1952年9月3日延邊專區改設延邊朝鮮族自治區,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延吉縣延吉市。1953年延吉市由原延吉縣轄市改為自治區轄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區轄一市五縣。1955年延邊朝鮮族自治區改設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延吉市,轄延吉市及延吉(駐龍井鎮)、汪清、琿春、和龍、安圖(駐明月溝)等五縣。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敦化縣劃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轄一市六縣。1965年以延吉縣的圖們鎮轄區和汪清縣的石峴鎮部分轄區設立圖們市,屬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領導。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轄兩市六縣。1971年安圖縣駐地由明月溝遷松江鎮。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轄延吉、圖們兩市及延吉(駐龍井鎮)、汪清、琿春、和龍、安圖(駐松江鎮)、敦化六縣。1980年2月撤銷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革命委員會,成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983年4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發[1983]72號檔案通知,根據國務院3月24日[國函字[1983]43號]檔案批准,將延吉縣更名為龍井縣,縣政府駐龍井鎮。1983年8月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圖縣政府駐地由松江鎮遷至明月鎮。1985年2月2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發[1985]36號檔案”通知,國務院2月11日“國函字[1985]24號”檔案批准,撤銷敦化縣,設立敦化市(縣級),以原敦化縣的行政區域為敦化市的行政區域,新設立的敦化市仍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1985年12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轄三個市:延吉市、圖們市、敦化市;五個縣:龍井縣、琿春縣、和龍縣、汪清縣、安圖縣。1988年6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88]110號]、[吉政函[1988]l1l號]檔案通知:民政部1988年5月25日[民[1988]行批4號]、[民[1988]行批5號]檔案批覆,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琿春縣、龍井縣,設立琿春市(縣級)、龍井市(縣級)。以原行政區域為設市後的行政區域。琿春市、龍井市設立後,仍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1991年4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將琿春市涼水鎮劃歸圖們市管轄,1991年10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將圖們市石硯鎮牡丹村和永昌村的滿台城村民小組劃歸汪清縣新興鄉管轄。11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將龍井市三道灣鄉和八道鄉的勞動、五鳳兩村劃歸延吉市管轄。1993年9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93]300號]檔案通知:7月5日民政部以[民行批[1993]138號]文批覆,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和龍縣,設立和龍市(縣級),以原和龍縣的行政區域為和龍市的行政區域,新設立的和龍市。仍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1995年12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轄六個市兩個縣。2002年12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轄六個市、兩個縣,二十三個街道辦事處、五十二個鎮、十九個鄉、兩個民族鄉。

堂號

安東堂:以望立堂,亦稱延吉堂、延邊堂。
敖東堂:以望立堂,亦稱敦化堂、渤海堂、舊國堂。

歷史名人

布尼·阿林:(公元1921~1999年),滿族;河北承德人。著名當代滿族文史學者、詩人。布尼·阿林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是著名的滿族文化研究學者,曾任承德地區文化局副局長、河北省政協委員。在古典文學、楹聯、書法方面均有不凡建樹。布尼·阿林是德高望重的知名學者,他在承德滿族文史的發掘、整理及研究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貢獻。布尼·阿林生前博聞強記,精於文史,尤擅詩詞、楹聯、書法,產量頗豐,留下千餘首詩詞楹聯佳作,是承德文學界的一筆寶貴財富。他的詩詞是坎坷而又多彩人生的真實寫照。先生學識淵博,為人忠誠樸實,豁達寬厚,堪為後學者的楷模。
布尼·阿林的遺著《灤陽歲時記》頗具歷史文化價值。《灤陽歲時記》從正月初一開始一直寫到臘月除夕,記敘了一年中承德老百姓的民風民俗,是研究滿族民風民俗的珍貴資料。看了《灤陽歲時記》就使人想起了《燕京歲時記》。承德是歷史文化名城,沒有民風民俗的記載與研究就顯示不出其文化底蘊。《灤陽歲時記》是清朝鼎盛以來風土民情的記錄,與北京文化密不可分。承德在二百多年積澱的風土人情與北京十分相近,作為清朝陪都,人們將京師的民風民俗帶入承德,包括政治、經濟、文化、士大夫習氣、語言等。所以《灤陽歲時記》是研究承德歷史文化的寶貴資料,將其重新整理,加以注釋,這對弘揚承德歷史文化很有意義。布尼·阿林的詩詞、楹聯作品表現了深厚的愛國情思,讚頌了滿族為中華文明做出的偉大貢獻。他的舊體詩詞修養很深,特別長於七言律詩的寫作。
布尼·阿林還著有《河北省圍場縣燕秦長城調查報告》、《中國長城遺蹟調查報告集》、《遼代燕山開發初探》、《承德滿族姓氏考》、《詞人納蘭容若手簡印文簡釋》、《承德歷代風景詩選》等。

姓氏漢化

滿族姓氏轉變為漢姓的過程:
滿族的姓氏在滿語裡面是HALA(哈拉),意思就是姓氏,而且表示是有血緣的集團;另外一個是MOKUN(莫昆),意思是家族,表示的是姓氏的分支。民族姓氏的來源與沿革,是民族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然而現在幾乎沒有滿族人使用滿族姓氏了,因為絕大多數的人已經不再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家族的姓氏了,這對民族學的研究會起到阻礙作用,對滿族人自己來說也是極大的遺憾。同一個哈拉的人都是父輩直系下來的有血緣關係的人,同一個莫昆的人是有親緣關係但不是父輩直系下來的人。今天,或許我們不再需要用哈拉和莫昆來進行區別了;但實際上我們一直沒有改變過區分親緣關係的判斷依據。最為可惜的是,我們不再使用能夠代表我們自己民族、自己身份以及自己家庭關係的姓氏名稱來稱呼自己了。我們需要判斷自己的歷史的時候,總要翻閱厚厚的家譜。 滿族姓氏為什麼變成漢姓了呢?清雍正年間,國家勵精圖治,滿族人民和漢族人民已經能夠更加和睦的相處了。這時候,漢族名字風行的程度超呼想像,朝廷內員的滿族大臣也有風靡漢姓的潮流。因為漢姓的簡短和單一性更利於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於是滿族人從八旗貴胄開始最先流行改漢姓。雍正皇帝在位期間曾多次意欲阻撓滿洲大臣以及貴族改滿姓為漢姓,但是屢禁不止,後來就暫停了對滿洲人改漢姓的限制,成了默許的行為。 當時改漢姓只是一個苗頭,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雍正年間雖然還是奉行國語(滿語)騎射,但是問鼎中原之後,清朝統治階級以及八旗貴胄對漢文化的大量吸收,以及用儒家文化來弱化思想的統治轉變,證明了清朝初期加速封建化的作為對滿族遺失民族特點的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滿族在清朝時期養尊處優的政治地位以及文化從龍思想都更加推波助瀾地銳化了這一矛盾。那么滿族姓氏是如何按照習慣變成漢姓的呢?這個學問很深,有的是按照字面的讀音而直接變換,也就是俗稱的音譯,有的是按照哈拉和莫昆的政治地位來決定的,有的是依據滿族以地為氏(姓氏)的習慣來變更,有的則完全就是根據八旗滿洲的氏族通譜或者家族被賜姓來擇定的。 滿族姓氏變成漢姓的確是滿族的一大遺憾,不過遺憾也可以彌補。在我們的下一代或者下下一代,一定又會出現保留著民族特色,使用滿族姓氏的後裔。這一批人如果能夠使用民族姓氏,那么民族意識會比我們更高更強。滿族的民族姓氏又會被重新挖掘和研究。
滿族的信仰
古代滿族信仰薩滿教,神職人員分為管祭祀的家薩滿和跳神的薩滿。以後,受佛教、道教和儒家思想影響,崇拜對象變得多元化。一般滿族家中供有觀世音、關公、楚霸王神位,還喜歡供一個“鎖頭媽媽”,用麻線栓一支箭在門頭,一年祭三、四次,祭時一般在晚上把箭頭拿下來,摸黑磕頭,祈求“鎖頭媽媽”保祜一家平安。 早期滿族人信奉薩滿教。薩滿是“巫”的意思,是多神論。薩滿教信奉世界為三層,上層為“天堂”,諸神所居:中層為人類所居;下層為“地獄”,鬼神所居。人類的禍福是諸神賜給的。 獵人離家外出捕獵,要禱告諸神。禱告獵神,求得能多捕獲一些獵物;禱告路神,求得在密山中不迷路;禱告福神,求得在山裡少受痛苦。 早期滿族人敬的神多達一百多種,大多是女神,只有幾個是男神。經常出現的男神是獵神。各種神都有偶像,有的是泥塑的,有的是木製的,也有用布縫的。獵神身材魁梧,佩帶弓箭,嘴邊還有兩縷小胡,形象逼真。 獵人祭神的時候,要選擇一個合適的地方,先豎起一個桿子,再用土堆起一個高兩米的土台子,獵人排到台前,推選一位有威望的長者,在土台上釘牲祭祀,禱告諸神,然後奔向山區。 薩滿教是一種原始多神教。我國北方各民族原來都信仰過薩滿教。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承受著社會與經濟的變遷,這種教在許多民族中已被佛教(喇嘛教)和伊斯蘭教所取代。惟有滿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等,直到解放時還信仰它。薩滿教有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內容和祭祀活動儀式。 滿族先人對自然的崇拜是同狩獵生活和採集生活聯繫在一起的。在這種條件下,衣食都取之於野獸,人們把狩獵所獲取的野獸,視為主宰野獸的“神靈”的恩賜,因而加以崇拜。 滿族的先人當時還不理解人類的起源,認為某種動物與他們的氏族有著血緣聯繫,於是視作自己的祖先,因而對它加以崇拜,這叫作圖騰崇拜。 滿族的先人,隨著靈魂觀念的發展,逐漸形成對死者及周年的悼念活動。於是有了自己的祖先的“神”。人們既然創造了這些被崇拜的神,必然把自己的安危與福禍寄托在這些神的身上。於是逐漸形成祈求“神靈”的各種祭祀活動。這便產生了交往於人和神之間的使者——薩滿。 薩滿教信仰的“神”有幾十種,其中屬於自然崇拜的“神”有天神、地神、風神、雨神雷神、火神。還有來源於眾多動物名目的神。所有這些“神”,都有自己的偶體和偶像。比如“熊神”是以一張熊皮為其偶體。有的削木為偶,有的以石為偶,有的把被崇拜的“神”繪製在紙上或布上。 這些偶像還不是真正的“神”,只能做為象徵而存在,要通過這些偶像與真正的“神”打交道,需要能通“神”的薩滿。可見薩滿是古代社會中作為現實世界和超自然的世界之間的交往者。
薩滿非世襲,上一代薩滿死後相隔數年後,產生出下一代薩滿。新薩滿被認為是上一代薩滿的“神靈”選擇的。因而嬰兒出生時未脫胞者、神經錯亂者、久病不愈者,被認為是當薩滿的徵兆。學習當薩滿者,要學會祭神的禱詞,熟悉薩滿宗教活動的內容。最後考試時,跳得神智不清,才被認定這是薩滿“神靈”已附體,這才取得進行宗教活動的資格。 薩滿必須有“神帽”、“神衣”、“神鼓”等一套用具。“神帽”以銅條或鐵條為帽架,帽頂前側有一隻銅製的,後側是兩根銅製鹿角,角叉的多少表明薩滿的品級。“神衣”是緊身對襟長袍,一般用鹿皮製作,周身上下綴有銅鏡、小鏡、腰鈴等。下身後側是飄帶。“神鼓”以板條做鼓邊,用山羊皮、小牛皮或狍皮做鼓面。此外還有神刀、神杖等用具。薩滿跳起”神來,有節奏地敲“神鼓”,大小銅鏡和腰鈴相擊作響,飄帶四飛,儼然如沙場上的勇士,用以顯示“神靈”的威嚴。
薩滿的宗教活動職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聲稱“消除災禍,保佑人的安全”,為祭家消除災禍。第二,聲稱“為病人祭神驅鬼”,這是薩滿經常性的宗教活動。根據患者的症狀,如果認為是“外來的鬼”致病時,在大門外或村邊上生起篝火,薩滿在篝火邊“跳神”,並做象徵性的射擊,表示“驅鬼”。如果認為是觸犯某一種神致病時,便殺豬、殺牛或殺羊進行祭禮,由薩滿主持獻祭,“請求神的寬恕”。遇到病危的患者,認為其“靈魂”已經離開肉體,到了“陰間世界”,便在夜間祭祀,薩滿的“神”到“陰間”把病人的“魂”帶回來附還於肉體。據說不管你患了何種病,病情多么嚴重,薩滿都可以用不同的辦法給你治好。第三,聲稱能“祈求生產豐收”。不同地區的生產活動方式不同,祈求生產豐收的宗教活動的形式也不同。狩獵的人長期捕獲不著野獸時便供祭薩滿的“神”。祭祀時先用柳條做成鹿、豬等模型,薩滿披掛上陣,做拉弓射箭的模樣,於是鹿、豬模型紛紛射倒,這時獵人便可以上山,據說馬上便能獲得大批獵物。如果遇到旱災、蟲災或水災。薩滿當然也有辦法,他們又披掛起來,去祭祀“河神”、“蟲神”,於是便風調雨順,害蟲絕跡,牲畜興旺,五穀豐登。 薩滿向每一種“神”祈禱,都有不同的禱詞。禱詞中有各種“神”出身歷史、豐功偉績以及這位神仙的性情愛好等,從而使每一種神都有了各自不同的“高大形象”。祭祀不同的“神”都有不同的祭祀方式。有的“神”在白天供祭,有的“神”必須在夜間供祭,有的“神”需在室內供祭,有的“神”必須在野外供祭,有的“神”喜歡豬、羊、牛等家畜,有的“神”則喜歡飛禽或魚類。供品一定要適合“神”的不同口味,供錯了不但不靈,還會引起“神”的憤怒,帶來災難。薩滿的宗教活動不僅使薩滿教的內容更加複雜化。而且使各種“神”的形象也定型化了。

氏族通譜

《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八十卷,清代弘晝、鄂爾泰福敏徐元夢等奉清高宗弘曆之赦編纂,始於雍正十三年(1735),竣於乾隆九年(1744),書中輯錄了除清代皇室愛新覺羅氏以外的滿洲姓氏,記其歸順愛新覺羅氏的時間、原籍何地、官階及勳績情況,全書共錄姓氏1114個,每姓氏中勳業最著者立傳;事跡不顯者亦簡記之,稱為“附載”。立傳著2240人,附載者4938人,共7178人。無論是立傳者還是附載者,其子孫有業績者亦附記於後,加上這些子孫,全書記錄清乾隆以前的八旗人物超過二萬人。因此,該書不僅是一部了解滿洲姓氏及八旗的書,也是一部了解清初任務的書,是研究明末清初東北民族分布、民族關係、滿族族源,以及研究清史,查找清代任務的重要資料。是各圖書館及教學科研人員所必備的工具書。此書自修成以來,只乾隆時宮內武英殿刻印過一次。具有珍貴的史料價格,現在由遼海出版社(原遼寧古籍出版社)出版,定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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