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缺陷

市場缺陷是指單資產階級學者關於市場作用有限性的一種理論見解。他們認為,市場機制對資本主義經濟的調節基本上是有效的、平衡的,但也存在著一些缺陷。集中表現在: (1) 市場機制不能有效地調節產生外溢因素的各種活動。所謂外溢因素,又稱“外部經濟”、“溢出”或“相鄰效應”。有外溢成本 (負的外溢因素) 和外溢效益 (正的外溢因素) 之別。前者是指由某一生產者或消費者所致的,由他者承受的損失,如企業對自然環境的污染;後者則是指由某一生產者或消費者所帶來的,由他者無償享受的效益,如養蜂場可無償地得益於鄰近農場中農作物的花粉等。(2) 市場機制不能充分地提供公共商品。所謂公共商品,又稱“集體商品”或“社會商品”,是指在消費上無法獨占的商品。典型的公共商品具有兩個特點,一是消費的不可分性,又稱消費的共同性,即某人消費公共商品時無法排斥他人的同時分享;二是消費的非敵對性,即某人對公共商品的消費並不減少他人對該商品的消費量。例如國防、燈塔等就是如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缺陷
  • 外文名:Market Imperfections
  • 簡介:達不到資源的最優配置狀態
  • 表現 :自發性;盲目性;滯後性
  • 市場缺陷完全競爭市場運行結果本身的缺陷
公共產品,壟斷,外部影響,非對稱信息,表現,

公共產品

經濟社會生產的產品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私人物品,一類是公共物品。簡單地講,私人物品是只能供個人享用的物品,例如食品、住宅、服裝等。而公共物品是可供社會成員共同享用的物品。嚴格意義上的公共物品具有沒有競爭性和沒有排他性。排他性是指當某個人使用或消費一種產品和服務時,可以排除他人使用或消費該種產品和服務,競爭性是當某個人使用或消費一種產品和服務時,就減少了其他人使用或消費該種產品和服務的機會。指例如國防就是公共物品。它帶給人民安全,公民甲享用國家安全時一點都不會影響公民乙對國家安全的享用,並且人們也無需花錢就能享用這種安全。

壟斷

對市場某種程度的(如寡頭)和完全的壟斷可能使得資源的配置缺乏效率。對這種情況的糾正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政府主要通過對市場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干預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率。這方面的干預屬於政府的產業結構政策

外部影響

市場經濟活動是以互惠的交易為基礎,因此市場中人們的利益關係實質上是同金錢有聯繫的利益關係。例如,甲為乙提供了物品或服務,甲就有權向乙索取補償。當人們從事這種需要支付或獲取金錢的經濟活動時,還可能對其他人產生一些其他的影響,這些影響對於他人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然而,無論有益還是有害,都不屬於交易關係。這些處於交易關係之外的對他人的影響被為外部影響,也被稱為經濟活動的外在性。例如,建在河邊的工廠排出的廢水污染了河流對他人造成損害。工廠排廢水是為了生產產品賺錢,工廠同購買它的產品的顧客之間的關係是金錢交換關係,但工廠由此造成的對他人的損害卻可能無需向他人支付任何賠償費。這種影響就是工廠生產的外部影響。當這種影響對他人有害時,就稱之為外部不經濟。當這種影響對他人有益時就稱之為外部經濟。比如你擺在陽台上的鮮花可能給路過這裡的人帶來外部經濟。

非對稱信息

由於經濟活動的參與人具有的信息是不同的,一些人可以利用信息優勢進行欺詐,這會損害正當的交易。當人們對欺詐的擔心嚴重影響交易活動時,市場的正常作用就會喪失,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也就失靈了。此時市場一般不能完全自行解決問題,為了保證市場的正常運轉,政府需要制定一些法規來約束和制止欺詐行為。

表現

自發性:
在市場經濟中,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經濟活動都是在價值規律的自發調節下追求自身的利益,實際上就是根據價格的漲落決定自己的生產和經營活動。因此,價值規律的第一個作用,即自發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在各部門的分配、對資源合理配置起積極的促進作用的同時,也使一些個人或企業由於對全身的利益的過分追求而產生不正當的行為,比如生產和銷售偽劣產品;欺行霸市,擾亂市場秩序;一切向錢看,不講職業道德等。而且價值規律的自發調節很容易引起社會各階層的兩極分化,由此而產生的矛盾將不利於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盲目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的參加者都是分散在各自的領域從事經營,單個的生產者和經營者不可能掌握社會各方面的信息,也無法控制經濟變化的趨勢,因此,他進行經營決策時,也就是僅僅觀察市場上什麼價格高、有厚利可圖,並據此決定生產、經營什麼,這顯然有一定的盲目性。這種盲目性往往會使社會處於無政府狀態,必然會造成經濟波動和資源浪費。這方面的例子我們可舉出很多,如: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各地競相上馬生產彩電、冰櫃的所謂“采電熱”、“冰櫃熱 ”;90年代中期又出現“空調熱”、“VCD熱”。因廠家瞄準的是市場價格,什麼好賣就生產什麼,於是各地“蜂擁而上”,其結果是重複上馬、重複引進,而又形不成生產規模。
滯後性:
在市場經濟中,市場調節是一種事後調節,即經濟活動參加者是在某種商品供求不平衡導致價格上漲或下跌後才作出擴大或減少這種商品供應的決定的。這樣,從供求不平衡——價格變化——作出決定——到實現供求平衡,必然需要一個長短不同的過程,有一定的時間差。也就是說,市場雖有及時、靈敏的特點,但它不能反映出供需的長期趨勢。當人們競爭相為追求市場上的高價而生產某一產品時,該商品的社的需求可能已經達到飽和點,而商品生產者卻還在那裡繼續大量生產,只是到了滯銷引起價格下跌後,才恍然大悟。然而,此時即使轉產,也已造成產品積壓,不得不賤價拍賣,有的鮮活產品還會因變質而蒙受巨大損失(如近年有些城市的雞蛋、水果因積壓變質而降價者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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