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變異

市場變異,是指市場體系在尚未健全、處於發育成長過程中就不斷衍生的蛻變和異化。即,由於深層次的體制性、機制性背景和原因,市場主體、市場機體、市場交易中不斷植入、滋長、異化出許多非市場的因素和排斥市場的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變異
  • 闡述:市場體系在不斷衍生的蛻變和異化
  • 類別:相關辭彙
  • 相關:公開、公正、公平地行事
定義,基本特徵,背景後果,

定義

“市場變異”屬於中國特有現象,有別於西方所有關於市場缺陷的理論與實踐。通常意義的市場缺陷,主要指的是“即使是健全的、有效率的市場,也不可能避免與之俱來的周期性波動和兩極分化,也存在發揮作用的邊界”。

基本特徵

其基本特徵是:從形式上、表象上看似乎相關當事人都是在進行市場交易,但骨子裡從來不是或從來不打算按照產權歸屬、市場程式、效率原則、法治精神,公開、公正、公平地行事。
在解釋中國式的市場變異或“變異之謎”方面,原有的經濟理論和智慧,都難以給出更具針對性的圓滿解釋。最主要的原因來自中國行政化體制轉變的深層障礙,來自市場發育過程中“邊成長、邊滲透、邊蛻變、邊異化”的史無前例,來自新老既得利益邊改革、邊凝固、邊膨脹的特殊背景,因而始終沒有形成相互制衡、動態最佳化、自我協調的市場主體和競爭力量,從而在制度上、機制上,總是使少數人憑藉外在的超經濟力量或普遍的假市場行為處於強勢地位,占有著更多資源。
在培育中國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過程中,倒是必須高度警惕從自己肌體和土壤中孽生出來的市場變異,必須防止這種市場變異條件下的“偽市場調節”。

背景後果

中國特有的市場變異及其獨特的背景、成因和尷尬的後果,大體來自相互聯繫的三個方面的原因。
1、政府機構自身陷入了“改革悖論”。中國的重要背景是,各級政府機構、部門及其作為其人格化表現的政府官員,不僅要主導方方面面、各個領域“別人的改革 ”,還要主導“自己的改革”。政府機構及其官員既要主導改革,又要改革自身;政府機構及其官員既是改革的全面主導者,又在某些方面屬於改革的對象,這就是改革悖論。
在政府主導型的各項改革中,既然還包含政府主導自身的改革,以及令人生疑的悖論,就難免使政府在自身改革上缺少內在動力和外在壓力,缺少透明度和社會監督,自然也就無法深入、徹底,更無法根本改變源自計畫經濟時期“官本位”、行政力量無比強大和無處不在的狀況。
“ 改革悖論”是導致市場變異的直接誘因。在“改人易、改己難”的政府主導型模式下,政府機構和官員還有另一層擔心,即擔心自己的機構被“別人”改掉。於是,行政機關及其官員不僅每每與民爭利,而且為了向上級、向公眾彰顯自己的政績,顯示“自己的存在”,顯示這種存在價值的合理性、必要性,還要同其他權力部門展開利益博弈。
2、潛規則破壞法治、擾亂公平競爭秩序。即使在表面看上去是市場調節占主導地位的領域,如競爭性的商品市場,通常也被不守規矩、不講誠信、無處不在的“潛規則”所左右,使得不折不扣按規矩辦事倒成了“例外”。其間,混水摸魚、相互欺詐、相互猜疑、彼此試探的生意經,通過拉關係、托門子、找熟入、尋靠山、訪背景等等防不勝防的違規操作,虛耗了大量時間和精力,隱形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大大增加,也致使法律法規形同虛設,甚至淪為潛規則玩弄的道具。偽市場導致無效率,也導致國民收入初次分配這一基礎性、競爭性領域的異常混亂和真假難辨。而初次分配面目不清,收入差距缺乏市場化基礎,收入二次、三次分配注定不真實、不準確。
3、一些重要領域缺少監督、排斥市場的不和諧狀況突出。中國式市場變異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行政壟斷,從行為性質判斷,它是憑藉和濫用超經濟力量,對別人財產的無償占有和剝奪。行政壟斷導致中國在應當市場化、民營化的領域止步不前,改革滯後,如民航、鐵路、電信、石油、金融行業;而在不應當市場化、民營化的領域放任不管、姑息妥協,如教育、醫療、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領域。對外開放不遺餘力實行超國民待遇。行政壟斷導致規模經濟長期不可能長大。
另一方面,在中國市場經濟環境下,人為地主觀故意造成的信息不全、不準、不及時,在性質上與“市場天然缺陷”中所說的“信息不對稱”有著本質的不同。關乎市場的大量數據失真,不僅讓決策者感到頭疼,也讓經濟學家難以作出客觀、真實的判斷;而“政策與對策的非市場博弈”,以及朝令夕改、重複試錯和普遍失信,更是大大增加了所有市場參與者對未來預期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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