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一八四九年六月十三日示威

巴黎一八四九年六月十三日示威,又稱六月十三日事件。1849年法國小資產階級民主派反對法軍鎮壓羅馬共和國的示威遊行。1848年巴黎二月革命勝利後,臨時政府和制憲議會所採取的政策未能改善小資產者的處境,引起廣泛不滿。翌年5月28日,立法議會開幕後矛盾激化,以賴德律-洛蘭為首、在議會中力量僅次於秩序黨的新山嶽黨,堅持激進共和主張,反對法軍干涉羅馬共和國。6月11日,賴德律-洛蘭對總統和政府提出彈劾,但遭議會否決,遂退出議會,準備發動示威遊行。13日晨,約有一萬人在新山嶽黨成員帶領下上街示威遊行,高呼“憲法萬歲!”、“羅馬共和國萬歲!”等口號,宣布總統及其政府不受法律保護。在秩序黨的支持下,示威遊行被總統路易·波拿巴派軍隊鎮壓。此後政府下令逮捕新山嶽黨議員,賴德律-洛蘭、孔西得朗等人逃亡國外,標誌著法國小資產階級民主共和派喪失了議會力量,退出了第二共和國的政治舞台,路易·波拿巴的勢力得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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