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交通運輸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交通運輸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交通運輸局是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交通運輸局
  • 所屬部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
  • 現任領導:馬彪(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巴彥淖爾市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規劃,擬定全區公路、水路相關規劃,經區政府批准後組織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想請膠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和相關公共運輸發展規劃。承擔相關統計分析工作。
(二)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工作。提出全區交通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金以及其他涉及財政、土地、價格、融資等方面建議,審核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防範政府債務風險,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行政管理工作。
(三)監督指導全區公路水路管理維護工作。管理超限運輸、涉路工程相關事項,指導公路養護、路政、運營服務等工作。承擔公路統籌調度、路網監測工作。負責農村公路相關工作,承辦國防公路相關工作。
(四)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審批、施工許可、工程造價、招投標、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監督管理工作。
(五)監督指導全區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市場許可工作。監督指導道路、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輸場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網約車等城市客運管理。指導航道、港口、碼頭養護,負責船舶登記、檢驗和船員管理。指導轄區內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導航、救助打撈等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監測分析相關路網運行情況。負責轄區內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相關事故調查處理。
(七)監督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調查處理工作,承辦指定管轄案件。
(八)負責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環保節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負責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科技創新推廣,負責信息化、標準化工作。
(十)負責全區公路水路行業改革工作和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河交通運輸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政務督辦、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培訓教育、工資社保、年度考核、出國(境)管理,組織協調信息公開等工作;凳連殼采負責行業新聞宣傳和信息化建設;指導所屬單位人事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協調機關後汽榜勤工作。
(二)法制股。組織政策調查研究,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公路水路行業依法行政、承擔法制教育宣傳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市場公平性競爭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公路水路行業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及監督指導,擬定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籃企祝笑業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人員管理,協調基層站所建設;負責雙隨機檢查和執法評議等工作;負責重大案件調查處理和綜治維穩等工作。
(三)公路股。擬定全區公路水元灑蜜路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定物流發展規劃和相關公共運輸發展規劃;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公路養護投資規模和方向建議;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及其他交通事業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建議;提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建議;提出相關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行業審查意見;協調公路水路行業環保節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擔統計分析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工程造價、招標投標和竣工驗收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建設和涉路施工行承應民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和行政裁定等申請事項的辦理;負責大、中修養護工程的開展並審核工程預算。
(四)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負責公路水路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負責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工程計量、變更審驗;負責工程中間交工驗收審棕和尋核和編制工程決算工作;負責工程進度的統計上報和施工期間工程資料管理;負責督促檢查監理工作;負責養護工程的質量安全檢查驗收和計量變更審查;牽頭協調行業科技創新和推廣工作,協調重大科技項目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負責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驗證性試驗檢測及工程質量指標的數據採集工作。
(五)交通運輸(海事)管理股。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道路旅客運輸和轄區內河通航水域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管理;監督指導道路、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網約車等城市客運管理;承擔公路統籌調度、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道路水路運輸行業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和行政裁定等申請事項的辦理,管理全區超限運輸相關事項;監督指導全區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組織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制國防交通建設規劃、計畫,會同軍隊有關部門對交通工程設施建設提出貫徹國防要求的建議,參加有關國防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組織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重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準備與實施;負責儲備、調運國防交通物資;協調處理國防交通有關問題。指導航道、港口、碼頭養護,負責船舶登記、檢驗和船員管理。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轄區內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導航、救助打撈等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六)財務審計股。負責制定系統內部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公路水路建設投融資措施辦法、項目資金籌措及計畫分配建議工作;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承擔機關年度預算編制和局屬單位預算書的匯總、審核、上報工作;承擔區本級專項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局本級政府性債務統計、填報和風險防範化解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對交通行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大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的審計監督;組織實施對區交通建設項目以及交通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協調相關部門對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對所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實施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鄉村道路考核辦。貫徹執行公路養護方針、政策和養護技術規範,負責公路養護監督管理,檢查、考核養護生產工作,搞好路況、質量評定;檢查公路水毀、雪阻等公路搶險工作;按技術規範要求考核全區鄉村道路養護;編制公路養護考核辦法,制定考評依據,考評方案、細則;填報、統計、匯總農村公路養護結果,分析路況成因,及時與養護單位溝通提出創新性養護管理考核意見;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紀檢、幹部監督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馬彪
(四)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負責公路水路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負責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工程計量、變更審驗;負責工程中間交工驗收審核和編制工程決算工作;負責工程進度的統計上報和施工期間工程資料管理;負責督促檢查監理工作;負責養護工程的質量安全檢查驗收和計量變更審查;牽頭協調行業科技創新和推廣工作,協調重大科技項目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負責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驗證性試驗檢測及工程質量指標的數據採集工作。
(五)交通運輸(海事)管理股。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道路旅客運輸和轄區內河通航水域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管理;監督指導道路、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網約車等城市客運管理;承擔公路統籌調度、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道路水路運輸行業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和行政裁定等申請事項的辦理,管理全區超限運輸相關事項;監督指導全區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組織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制國防交通建設規劃、計畫,會同軍隊有關部門對交通工程設施建設提出貫徹國防要求的建議,參加有關國防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組織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重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準備與實施;負責儲備、調運國防交通物資;協調處理國防交通有關問題。指導航道、港口、碼頭養護,負責船舶登記、檢驗和船員管理。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轄區內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導航、救助打撈等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六)財務審計股。負責制定系統內部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公路水路建設投融資措施辦法、項目資金籌措及計畫分配建議工作;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承擔機關年度預算編制和局屬單位預算書的匯總、審核、上報工作;承擔區本級專項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局本級政府性債務統計、填報和風險防範化解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對交通行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大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的審計監督;組織實施對區交通建設項目以及交通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協調相關部門對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對所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實施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鄉村道路考核辦。貫徹執行公路養護方針、政策和養護技術規範,負責公路養護監督管理,檢查、考核養護生產工作,搞好路況、質量評定;檢查公路水毀、雪阻等公路搶險工作;按技術規範要求考核全區鄉村道路養護;編制公路養護考核辦法,制定考評依據,考評方案、細則;填報、統計、匯總農村公路養護結果,分析路況成因,及時與養護單位溝通提出創新性養護管理考核意見;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紀檢、幹部監督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馬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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