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阿叔事件

巴士阿叔事件

巴士阿叔事件發生於2006年4月27日,是在香港一輛公共汽車上發生的罵戰,過程被在旁乘客拍攝後上傳到網路上,引起大量網民的興趣並對事件進行惡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乙東
  • 別名:巴士阿叔、東叔、東東、Roger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香港
  • 出生日期:1955年8月20日
  • 代表作品:巴士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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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故事主角“巴士阿叔”,又稱“巴士判官”或“公車大叔”,是實況影片《X尚義聲線高壓呀叔搭巴士途中問候後生仔》中的中年人(陳乙東),該影片由香港人方穎恆在巴士上用手機偷拍,在片中巴士阿叔以強烈用詞高聲斥罵青年何銳熙。2006年短片被放上網站後,迅速在香港網路上流傳,經網民討論及修剪後,逾50個不同的修剪版本在免費短片存放空間YouTube流傳,總收看次數在不足一個月已超越700萬次。成為優查網著名草根事件。
巴士阿叔事件
片中罵人的詞語“你有壓力、我有壓力”、“未解決”等,由此成為香港新興的流行用語。網友及廣告商利用短片的話題,推出精品及宣傳包,事件逐漸引起傳媒廣泛關注,海外報章及通訊社紛紛轉述,有香港傳媒一度懸賞一萬元追尋巴士阿叔。香港特首曾蔭權巡視元朗區時,亦向地區官員查詢有關“巴士阿叔”的訊息。

事件經過

2006年4月27日晚上約11時,一輛68X號巴士如常從佐敦開往元朗(東)。當該巴士駛至長沙灣道時,青少年Elvis(即何銳熙)談電話時不滿坐在前排的中年男子,電話交談聲量過大,輕拍對方肩膀,勸他小聲一點,但中年漢反應激烈,在巴士上高聲斥罵少年,過程長達6分鐘。乘客Jon使用手提電話暗中裝聽電話把經過拍下,在免費短片存放空間YouTube流傳,總收看次數在不足一個月已超越700萬次。
在影片中,該名後來被稱為“巴士阿叔”的中年男子跪在座椅上,以髒話斥罵坐在後排的Elvis。他說:“你有壓力,我有壓力,你做乜挑釁我呀?” (你有壓力,我有壓力,你幹嘛挑釁我啊?)阿叔要求Elvis道歉,Elvis道歉,並指事件已解決;阿叔大聲斥罵:“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 Elvis再三道歉。
影片中段,阿叔以強烈言詞,罵及Elvis的母親。當Elvis要求阿叔不要侮辱其家人時,阿叔回應:“老母唔屌,屌邊個呀?”(老娘不乾,乾誰啊?)並稱:“家下我條野系咪喺你老母嗰度呀?”(現在我的陰莖是不是在你老娘的私處?)和“老母系攞嚟屌!”(老娘是用來乾的!)等作解釋。Elvis 期間並未強烈反擊,只再三要求阿叔不要罵及家人。最後,阿叔的電話再度響起,Elvis叫他接聽電話,整段對罵長達6分鐘,而事件亦告一段落。
Jon拍下片段後,最初只讓朋友及家人觀光,之後在約4月29日將影片放到網上。

主角

· 巴士阿叔,短片中責罵少年的中年人名叫陳乙東,其聲線被人認為酷似無線電視足球評述員林尚義。曾於1997年、2002年及2005年報名參選香港特首的選舉及補選,但因未獲足夠提名人而未獲得候選人資格。香港傳媒形容他曾留學精通多國語言,並對其精神狀態感到懷疑。儘管他在短片中粗口連篇, 他曾向傳媒自稱先在德國交通意外判入獄八年坐牢九月抗訴獲釋, 後在英國涉嫌誤殺而被控,再而在比利時販毒被囚4年。他向《壹周刊》聲稱,在服刑期間積極進修, 修讀過法律、營養學及哲學分別三個學位。他更聲稱1994年協助比利時譯中文版旅遊指南而獲新任國王特赦回港,惟他並沒有就以上事件提供任何檔案加以確認。
· 香港資深足球評述員林尚義2009年4月24日因病急送津敦治醫院,其後不治,終年74歲。 林尚義有阿叔之稱,甚得香港球迷愛戴。在2006年退休之前,林尚義因為巴士阿叔事件而在網上世界人氣急升。
· 被狠罵青年,影片中被申斥的23歲青年何銳熙(Elvis),中五畢業後曾售賣軟體,2005年底與友人合資在旺角開設地產公司。
· 短片拍攝人,拍攝短片的搭客為21歲香港人方穎恆(Jon)

事態發展

5月23日,片中人Elvis致電商業電台為事件解畫,受到主持人揶揄
5月25日,自稱拍攝該片段的Jon於另一商業電台節目現身說法,Jon說拍攝影片目的為了一旦出現打鬥方便向警方作證,並謂影片有第二段。。
5月26日,香港的《香港經濟日報》、《蘋果日報》、《星島日報》等報導事件。隨後,美國的美聯社、《紐約時報》、英國《衛報》、泰國、南非以至阿聯的報章亦介紹事件。事件亦引起中國大陸及台灣傳媒報導,並有外國記者把巴士阿叔事件在社會的影響力與電影《達文西密碼》媲美。諷刺時弊的廣播劇《十八樓C座》中的單元《壓力 挑釁 未解決》談論此事,藉此批評現在香港人的見義勇為性格早已消失。
5月27日,有線電視新聞台專題訪問拍攝人Jon的訪問。
5月28日,無線電視新聞也介紹“巴士阿叔”,分析網上自拍短片的風氣。
5月31日,巴士阿叔陳乙東的身份曝光,翌日成為多份香港報章的頭條,訊息成為一時熱話。陳乙東甫現身即要求十萬訪問費,更要聯同天皇巨星大搞狂野派對,之後更在網上大展歌喉
6月3日,扒王之王老闆利用巴士阿叔的名氣,聘用巴士阿叔做公關月薪九千元,他6月5日上班,結束十二年失業生涯。其後事件開始變質,傳媒由討論巴士阿叔事件轉移至巴士阿叔本人,香港多份雜誌還爭相猛烈吹捧巴士阿叔,令他多度登上頭版新聞。之後多份雜誌報導巴士阿叔的私生活,如他自爆自己的性史、傳媒拍下了陳乙東嫖妓、及到他家中訪問等。
6月7日,巴士阿叔在旺角一間扒王之王屬下餐廳工作時,三名口罩蒙面的大漢當在記者前圍毆。隨後經救護員檢查後送往廣華醫院治理。事發現場地上留有糾纏間陳被扯脫的頭髮及血漬。該店翌日生意額下降超過六成,不少食客更紛紛致電指不會光顧有巴士阿叔在場的分店。
6月11日,“扒王之王”老闆娘林珍奇仰藥送院,事後發現原來事件和巴士阿叔有關,林珍奇解釋事件全因與丈夫李德麟(“扒王之王”的老闆)爭論“炒阿叔”一事引起,加上自己失眠才會發生仰藥事件。事發當天她早上七時許仍不能入睡,服下一粒安眠藥亦未有睡意,這時她再因“炒阿叔”一事與夫爭吵,得悉李生幫阿叔交電費後感到十分憤怒,於是打電話與視作親人的老員工傾訴,怎料愈講愈激動,一時失理智便吞下數十粒安眠藥。她強調這時並非有意輕生,只是擔心丈夫及公司的形象受到影響,一時衝動所致。她表示,阿叔的負面新聞一直令她承受沉重的壓力和失眠,現時她只希望丈夫能與阿叔劃清界線,不要再有任何瓜葛,這樣她才可放下心頭大石。巴士阿叔得悉事件後,主動致電給老闆李德麟提出辭職,老闆只好接受。

社會影響

傳媒話題 日本遊戲商CAPCOM的街頭霸王宣傳海報就利用了巴士阿叔名句“你有壓力,我有壓力”。
2006年5月21日的無線電視體育新聞亦要套用巴士阿叔名句,例如“……有冇壓力?人人都有壓力架喇!”(有沒有壓力?人人都有壓力啦!)和“你做乜挑釁我呀?”(你幹嘛挑釁我啊?),甚至在世界盃廣告裡面用“快樂足球無壓力”這句話做噱頭。
亞洲電視處境劇喜有此理在5月25日所播出那一集,劇中父子互罵時亦仿效這次事件等。
7月,無線電視處境劇《高朋滿座》改篇有關互罵場面。把發生背景改為在戲院內。不過後半段就編成被罵的舅父聽過其長輩教訓有關惡言之徒,最後再一次於戲院重遇罵過他的戲院阿伯。當時戲院阿伯再一次做一些損人之事,那舅父就強硬地教訓戲院阿伯和攝影者。
創作浪潮 “巴士阿叔”這段短片也掀起了創作浪潮,其對白不僅成為眾人的口頭禪。有網友將短片重新剪接及將短片其截圖改貼,例如事主與林尚義、Alan Ho、陳水扁鄭秀文、譚詠麟、黃子華、許冠傑、孔慶翔等人融合在同一影片中。市面更出現水杯和恤衫等產品。
口頭禪興起 巴士阿叔在片中說:“我有壓力,你有壓力,你做乜挑釁我呀?”“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言詞吸引港人仿效。在其後的影片修剪版中,有人將影片聲 帶重新剪輯,令阿叔向少年道歉,該片段亦再創造新句子。 商品海報、傳媒新聞,也借用這些句子。有節目主持人曾引述教師朋友說,為一場考試監考時,收筆時間到,有學生大叫:“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拒絕停筆,直至老師說:“你有壓力,我都有壓力。”學生才願意停筆。
巴士阿叔域名  有人乘巴士阿叔之名氣, 以巴士阿叔的名字註冊了以下的域名:
· 美國公司在2006年5月25日註冊的域名
· 某位港人在2006年6月2日註冊的域名 教育題材 香港有中國小以意識不良為由,禁止學生用未解決和我有壓力你有壓力等語句,同時又有學校藉此事作教材,從多元角度探討流行文化、公民意識、網路文化、隱私及著作權法、大眾傳媒的角色等範圍。香港津貼中學前主席許俊炎建議教師與學生討論事件。由於影片在香港流行,據報有教師亦在課堂上引用影片內容,以增加課堂趣味,受到學生歡迎。

社會研究

類似“巴士阿叔”的網路現象,近年在世界各地出現。今次影片引起鬨動,引起文化界關注。
典型性格批判 有論者提出影片反映一種香港人的典型性格,不少人對有關行為早已看不過眼,不滿之情在網上爆發,碰巧影片有足夠長度,內容豐富,容許“再創作”空間,衍生出另類維持公道的方式。
Elvis、巴士阿叔及攝影者的表現,在事件中備受網民及媒體探討,以其反映香港人多種的典型性格。網路上有論者認為青少年(被罵的人)有理也不敢 反駁還連忙道歉,表現了懦弱性格、巴士阿叔(罵人者)以高聲包裝歪理表現了蠻不講理的性格,拍片人全程並無阻止表現了冷血旁觀的性格。
都市壓力 巴士阿叔在影片中說:“大家都有壓力”,和巴士阿叔只為一宗小事便大發雷霆,罵了對方超過6分鐘,亦吸引傳媒再次探討都市壓力的問題。
巴士阿叔道出了普遍香港人的情緒問題,而且從阿叔面對一件小事也如此暴躁來看,這種壓力相當容易爆發,有專家更稱此短片能如此迅速流行,代表了香港“人人都在病發邊緣”,反映了壓力都市的潛在危機。
公民素質 整件事反映了香港人袖手旁觀的問題。事件中有不少旁觀者和這位拍片者,但無人敢仗義相助,與魯迅當年反映中國事弊,描述中國人圍觀中國人被日本人斬頭的情景有異曲同工之妙。
網路資訊的影響力 巴士阿叔事件之所以能風靡一時,很大程度是建基於網路世界的及時性、廣泛性、參與性,有評論指youtube之類的網站改變了傳統資訊由上而下的傳遞方式,網民可透過這類網站由下而上的發放自己的創作和作品
過去推動輿論潮流的傳統媒體,在整場事件中退居二線,當手機或數位相機都裝了拍攝功能,目擊新聞事件已非傳媒專利,“巴士阿叔”的出現全由網民無意 識策劃,傳媒自始只扮演推波助瀾角色。傳媒與網路的互動關係,目前尚待釐清,但這場看似毫無新聞價值的事件,卻深受全球傳統媒體歡迎,在香港也引起廣泛討 論。
網路公審 在整場公審中,網路令獨立的個體,集體做出近似、看來有組織的活動,訊息能在短時間傳播、高速聚集民眾力量,網路公審在此背景下出現。有論者擔心網路讓人類出現前所未有的結集力量,對網路空間在事件中有排擠理性的傾向,感到憂慮。韓國狗屎女、加拿大星戰小子的例子,被多為論者引用,比較網路公審及網路集體品評引發的問題。
香港傳媒的操守 香港的報章及雜誌眼見巴士阿叔事件成為全球熱話後,傳媒不理會任何道德,反而先後爭相猛烈吹捧一個蠻不講理的巴士阿叔,把他捧為風雲人物,令他多度 成為報紙的頭版,其後事件變質及白熱化,先發生了扒王之王老闆為了綽頭聘請了巴士阿叔、巴士阿叔自爆性史、巴士阿叔北上嫖妓、巴士阿叔在店中當眾被毆、到 最後扒王之王老闆娘以死相諫等事和自殺勸諫,以致讀者不勝其煩,反映了傳媒操守的問題,將一個不應該的人吹捧出來,結果嚷成社會慘劇,以反高潮的結局收場。
其中陳乙東嫖妓更被喻為陳健康事件的翻版,而陳乙東當眾被毆也是疑點處處,有評論質疑,某些報章竟能如此清晰地拍下毆打的照片,有“造新聞”之嫌。
法律問題 片段中的“巴士阿叔”涉嫌觸犯香港法律的刑事罪行。香港法例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46條 乘客的一般行為》 (節錄):
1. 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之乘客或有意乘搭該等車輛的人,不得:
(a) 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
......
(g) 在車輛移動時上車或下車;
......
(n) 在車內或車上的時候
(i) 使用或操作任何嘈吵的器具、樂器或任何留聲機、收音機或錄音機,而滋擾到任何其他人;
(ii) 自己或聯同其他人唱歌或叫喊,以致發出過量噪音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
巴士阿叔亦可能觸犯了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條例17B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1. 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譁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但是政府並沒有就根據以上法例檢控巴士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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