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補貼

工齡補貼是對職工在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1992)以前的工作年限內的住房公積金單位資助部分的補貼。1992年6月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不享受工齡補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齡補貼
  • 定義:對職工在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1992)以前的工作年限內的住房公積金單位資助部分的補貼
  • 補貼公式:每平方米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工齡×補貼面積
  • 具體補貼工齡:從職工參加工作當年起計算至1992年
每個職工應領取的工齡補貼按下述規定計算:
(1)工齡補貼=每平方米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工齡×補貼面積
(2)每平方米年度工齡補貼額按雙職工65年(男職工35年,女職工30年)內積累的、由單位資助的住房公積金貼現值計算。2000年年度工齡補貼額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4.09元。
(3)職工領取補貼的工齡,從職工參加工作當年起計算至1992年;1992年以前已離(退)休的職工,其補貼工齡計算至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提前離(退)休的職工,按參加工作之日至實際離退休工齡計算。
(4)無房職工可按政府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全額計算工齡補貼;未達標職工按已購住房與政府規定的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的差額計算工齡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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