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次數

工程質量事故次數是施工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施工的建築安裝工程上發現質量事故的次數。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在建築安裝施工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 (如設計或施工錯誤,材料,結構件或設備不合格等) 造成工程不符合設計和生產要求的事故。不包括本施工單位附屬加工廠生產的但未使用到工程上去的預製構件在出廠前發生的產品質量事故、設備開箱檢驗或清洗時發現的設備本身損壞的事故、工程交付使用後發生的毀壞事故以及施工中自然災害造成的質量事故等。

建築工程的質量事故,是以同一操作過程的分部、分項工程在同一次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作為一次。在設備安裝工程中,施工期不長的、獨立進行安裝的單體設備,在每台設備安裝完畢後如發現質量事故,就算作一次,大 型聯動設備安裝工程,在安裝一個機組或部件時,按每一施工工序 (如清洗、安裝、試運轉) 中發生的質量事故作為一次。從上期跨入本期的工程中發現的質量事故,計入本期的次數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後,經返工修補仍不合格,再計算為一次質量事故。但每次返工損失不足100元的小修小補事故,因其發生頻繁,難以避免,現行統計制度規定不計算質量事故次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