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博士專業學位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是適應我國現代化建設對高層次、領軍型工程技術人才需要設定的,將高層次的人才培養與國家重大需求相結合的一種新型專業學位,通過對工程博士的培養,使其具備解決複雜工程技術問題、進行工程技術創新以及規劃和組織實施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能力,對提升專業學位辦學層次、完善學位授權體系結構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目前全國批准開展的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涉及電子與信息、生物與醫藥、先進制造和能源與環保四個領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
  • 培養目標:使學位獲得者能作出創造性成果
  • 博士種類:   5種
  • 目的:適應創新型國家對高端人才的需求
  • 招生對象:一般應已獲得碩士學位
基本簡介,設定方案,授予單位,

基本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獲準設定,至此我國博士層次專業學位已經增加到5個種類。
設定工程博士的目的是為了適應創新型國家建設對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特別是能夠發揮領軍作用的高端人才的需求,完善我國工程技術人才培養體系。其培養目標要使工程博士學位獲得者能具有相關工程技術領域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把握產業和工程技術發展方向、規劃和組織實施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知識與能力;在推動產業發展和工程技術進步方面作出創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由高等學校與企業聯合培養,由高等學校授予學位。當前,高層次工程技術領軍人才的匱乏是制約企業創新能力和國際市場競爭力提升的重要因素。培養一大批高層次工程技術領軍人才特別是造就一批能夠發揮領軍作用的高端人才,是我國高等工程教育面臨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的設定是實現校企結合、國內與國際合作,高起點、高質量推進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制度創新和制度支撐。同時,也對豐富我國專業學位種類,穩步發展博士層次專業學位教育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專業學位設定的背景資料: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對於學術型學位而言的學位類型,旨在培養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具有創新能力、創業能力和實踐能力的高層次套用型人才。我國現已基本形成了以碩士學位為主,博士、碩士、學士三個學位層次並存的專業學位教育體系。
目前,碩士層次專業學位已有金融碩士等39種,博士層次專業學位有口腔醫學博士、教育博士、獸醫博士、臨床醫學博士、工程博士共5種,學士層次專業學位有建築學1種。

設定方案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一、為適應創新型國家建設需要,完善我國工程技術人才培養體系,設定工程博士專業學位。
二、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縮寫為D.Eng。
三、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具有相關工程技術領域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解決複雜工程技術問題、進行工程技術創新以及規劃和組織實施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能力;在推動產業發展和工程技術進步方面作出創造性成果。
四、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與企業聯合培養。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由高等學校授予。
五、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的招生對象,一般應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
六、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課程體系應根據培養對象的特點和培養目標要求設計。實行多學科交叉培養和導師團隊聯合指導。
七、工程博士的學位論文工作應與解決重大工程技術問題、實現企業技術進步和推動產業升級緊密結合,學位論文能反映學位申請者的貢獻及創造性成果。
八、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證書格式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學位授予單位頒發。
九、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成立全國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對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進行指導。
中新網4月13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訊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日前印發《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通過設定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該學位由高等學校授予,招生對象一般應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
方案明確,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縮寫為D.Eng。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與企業聯合培養,學位由高等學校授予。
方案規定了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的招生對象:一般應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此外,工程博士的學位論文工作應與解決重大工程技術問題、實現企業技術進步和推動產業升級緊密結合,學位論文能反映學位申請者的貢獻及創造性成果。

授予單位

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下發了《關於下達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名單的通知》(學位【2011】72號檔案)。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下達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名單的通知”,清華大學等25個學位授予單位被批准開展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予工作。
25所國家首批工程博士培養單位名單列表
1、北京大學(“電子與信息”和“生物與醫藥”領域)
2、清華大學(“電子與信息”、“先進制造”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電子與信息”和“先進制造”領域) 
4、北京理工大學(“電子與信息”和“先進制造”領域)
5、天津大學(“先進制造”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6、吉林大學(“先進制造”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7、哈爾濱工業大學(“先進制造”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8、復旦大學(“電子與信息”和“生物與醫藥”領域)
9、同濟大學(“電子與信息”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10、上海交通大學(“先進制造”和“電子與信息”領域)
11、東南大學(“電子與信息”和“先進制造”)
12、浙江大學(“電子與信息”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13、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電子與信息”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14、山東大學(“先進制造”和“生物與醫藥”領域)
15、中國海洋大學(能源與環保”領域)
16、華中科技大學(“電子與信息”和“先進制造”)
17、華南理工大學(“電子與信息”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18、中南大學(“先進制造”和“生物與醫藥”領域)
19、四川大學 (“電子與信息”和“生物與醫藥”領域)
20、重慶大學(“先進制造”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21、電子科技大學 (“電子與信息”領域)
22、西安交通大學(“電子與信息”和“先進制造”領域)
23、西北工業大學(“電子與信息”和“先進制造”領域)
24、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電子與信息”領域)
25、國防科技大學(“電子與信息”和“能源與環保”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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