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勞動用工制度

工業勞動用工制度是工業中為解決生產和經營管理對勞動力的需要而制訂的有關招收、錄用和使用勞動者的制度和政策。其具體形式有固定工制度、契約工制度、臨時工制度、季節工制度和亦工亦農制度。我國原有勞動用工制度的特點是:(1) 以集中管理為主,並偏重於運用行政手段;(2) 招工上統招統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能相互選擇;(3) 單純採用固定工制度,勞動力不能合理流動,用人單位也不能辭退職工。

目前這種勞動用工制度不適應有計畫商品經濟的發展,必須進行改革。改革方向是:(1) 改變統招統分的招工辦法,逐步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向選擇提供機會;(2) 變單純的固定工制度為固定工與契約工、臨時工並存的制度,並做到勞動契約化;(3) 逐步建立和完善勞務市場,提倡、允許勞動力合理流動,並做到辭退、辭職自由,使職工能進能出;(4) 與社會福利制度的改革配套,逐步改善現行離,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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