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委員會

州教育委員會是美國各州公共教育行政管理機構。以 1784 年建立的紐約州教育委員會為最早,後各州普遍建立。在調查和報告各地教育情況,推進美國公共教育制度及師範教育的發展等方面起重要作用。成為法定的州教育決策機關、聯邦政府與學區聯繫的橋樑。

主要職責:在州政府的領導與監督下,依據州立法機關通過的教育法規,確定州初等和中等教育政策及制定教育發展計畫,指導和協助學區完成教育計畫,批准教育預算,徵收教育稅,分配教育資金,確立學校、教員、教學的一般標準,收集和散發各種資料,指派州教育督學及組織必要的教育研究等,多方面監督、指導全州公立學校。亦可向下屬學區提出建議,或將部分教育權力委託給學區。成員 5人~9人,經任命或選舉產生,一般任期約 6年,具體情況因州而異。下設教育廳作為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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