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播電台

網路廣播電台

網路廣播電台,英文名:Network broadcasting station,英文縮寫:NBS,網路廣播電台的創意由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主席易白提出,並在理事會通過。成立於2015年10月15日,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社團組織管理條例》等章程制度,在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社團管理處登記註冊的分支社團,接受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藝術委員會的學術指導和監督管理。

網路廣播電台是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加大深入貫徹習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力度,在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文藝工作座談會1周年之際成立的學術研究機構。

網路廣播電台是由播音主持、戲劇、演講等領域藝術人士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社會團體,其主要任務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方針政策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組織藝術人士創作、學習、交流、研究、傳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特質,反應人民民眾真實聲音的文藝作品。是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廣播電台
  • 外文名:Network broadcasting station
  • 英文縮寫:NBS
  • 成立時間:2015年10月15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二章人員,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三章台委,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四章機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五章制度,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網路廣播電台是在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藝術委員會領導下,由中國朗誦協會直接指導,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法規,依照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各項規章制度和本章程開展工作的有聲文學陣地。
網路廣播電台網路廣播電台

第二條

本台的成立是為了宣傳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各項重大工作,為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推送原創文學繁榮提供有力的藝術保障。

第三條

本台宗旨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方針政策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組織藝術人士創作、學習、交流、研究、傳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特質,反應人民民眾真實聲音的文藝作品。

第四條

本台口號是:推動純文學繁榮發展。

第五條

本台台訓是嚴謹、善思、合作、創新;

第六條

本台聘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業內權威專輯任指導老師,對廣播台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二章人員

第七條

凡報名參加網路廣播電台競選,並通過最終考核的成員均為網路廣播電台正式成員。廣播台招聘制度如下:
廣播台編播人員選聘每年10月份舉行一次,在自願報名的基礎上分語言初試、文字複試、綜合能力測試三輪進行,選聘工作以高起點、重程式、嚴要求為原則。通過三輪測試者可成為正式的廣播台台員。

第八條

網路廣播電台所有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2、參與廣播台日常工作以及廣播台舉辦的各項活動。
3、對於廣播台的一切工作、活動內容以及組織管理制度可通過全體成員例會、部長會議、台長信箱等多種方式提出批評和建議。
4、對廣播台的所有工作進行監督。
5、對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見等。

第九條

成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堅決維護電台內部的統一與和諧,發揚友愛精神,團結互助。
3、堅決維護廣播電台的榮譽和利益。

第十條

成員必須按時播音,採訪,遵守廣播台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對於違反廣播站章程以及不執行廣播台決議的成員,給予批評警告。對於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條例、違反本台規定或教育後不知悔改者,台長有權利對其進行必要的組織處理。

第三章台委

第十一條

台委的選撥面向全台成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民主集中制,每一位台員均有機會參加選拔。

第十二條

每屆台委的任期為三年,每年隨台長選舉同期選拔。選撥過程由網路廣播電台台委會執行,新一屆台委由上一屆台委會評選,報請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藝術委員會審核通過,選撥審核過程不對外公開。

第十三條

對違反本台章程、犯有錯誤的台委,台委會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台內警告、罷免台內職務、上報有關部門給予處罰。

第四章機構

第十四條

本台由台委會、台長、辦公室、新聞資訊部、生活娛樂部、文學藝術部、網路技術部、宣傳策劃部組成。各部門負責人向台長負責,台長向台委會負責,台委會向全體台員負責。

第十五條

台委會由台長、副台長、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台委組成。各部門由各部門部長和成員組成。

第十六條

台委會職能定位:
1、負責把握全台發展的大方向,制定全台的發展方針戰略。
2、策劃並且執行全台的行政性活動(如全體台員例會,聯誼活動等)
3、對台內規章制度、管理條例進行制定與修改。
4、批准或否決台長提名的各部門負責人,選舉下一屆台長。

第十七條

台長職能定位
1、主持台內行政、公關、活動和財務等工作,把握所有活動的大方向,掌握活動全部進程。加強與同類媒體或相關部門的溝通,完成對外信息的反饋與回復等。
2、不定期審察播出節目和稿件,監督播音內容和質量。
3、提名各部門負責人名單,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4、制定新年度工作計畫,並作出年度工作總結。

第十八條

各部門職能定位:
各部門總職能:配合台長做好具體工作,定期召開部內會議,制定新學期工作計畫以及學期工作總結。
新聞資訊部:主要負責製作新聞資訊類節目的製作、播出。
文學藝術部:主要負責詩詞類、散文類、名言類、小說類、雜文類等節目的製作、播出。
人物訪談部:主要負責文學人物的連線訪談欄目的製作、播出
辦公室:主要負責廣播台所有的文案工作。包括會議記錄、檔案整理、歸檔、保管等。同時還負責全站各部門協調溝通工作。辦公室主任負責傳達台委會會議內容以及各種台內通知通告。
宣傳策劃部:負責廣播站自身形象的展示及站內重大活動的對外宣傳工作,如宣傳板、海報的製作、張貼等工作。參與站內重大活動的策劃、組織和活動操作流程的安排工作,設計可行方案並對活動進行工作總結。
網路技術部:負責台內機器設備運轉的正常維護工作,同時,還要負責其網站運行工作,包括網頁改版、節目上傳等一系列工作。

第五章制度

第十九條

為維護廣播台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廣播台的凝聚力,在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文友中樹立起廣播台良好的形象,特制定如下的辦公制度:
1、廣播台辦公室在固定時間內保持有一名台委和一名辦公室人員值班,台委負責全權處理值班當天的日常事務。
2、值班人員負責記錄值班當天工作日誌。工作日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當日值班的工作情況,通知等。
2)人員來訪接待情況。
3)值班人員的姓名及值班時間。
3、值班人員必須保持辦公室清潔美觀,置物有序。
4、在值班期間內,值班人員不得在辦公室里處理個人事務。值班人員要注意儀表、形象。
5、廣播台外設投稿箱,由值班人員定期開啟,並將來稿登記在案。
6、對於廣播台書籍報紙刊物等公共物品的借閱使用,要求借閱者本人履行借閱程式,不能讓他人代做。

第二十條

為促進交流與協商,建立良好的運行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對會議制度作如下規定:
1、會議分為全體台員例會、台委會會議、各部門工作會議、臨時會議等。
2、全體台員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台長召集主持,全體台員參加。在有重要決策討論或者宣布時不定期召開
3、台委會會議由台長召集支持,全體台委參加,每周召開一次,小結部門工作,總結經驗教訓,規劃部署未來工作的方向,發展。
4、各部門工作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召集主持,該部門成員參加,每兩周召開一次,小結部門工作,傳達貫徹台委會決議,制定本部門的近期工作計畫等。
5、臨時會議:為處理突發事件等由廣播台台委臨時主持召開的會議。
6、按時召開台委會以及各部門工作會議,有事不能與會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一學期無故缺席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或請假、遲到六次以上(不含六次)者由台委會勒令退台。

第二十一條

為促進廣播台節目質量的提高,特制定如下節目管理制度:
1、每期節目大綱必須提前4天做好,此大綱需交予節目部部長審查,經部長審查過關簽字後方可播出。
2、各節目版塊負責人要對版塊全面負責並管理。

第二十二條

為了使廣播台成員對台里工作以及自身工作有一個比較客觀的認識,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為今後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據、教訓,特制定如下檔案管理制度:
1、廣播台辦公室部門負責檔案處理工作,對本台的檔案、會議記錄及工作簡報及其他形式的材料進行管理、分類、歸檔,並對各項工作進行綜合總結,及時向台長匯報。
2、檔案分為:會議記錄類、台員檔案類、工作計畫類、工作報告類、播音資料類、活動照片類。
3、廣播台各部門每年度須遞交一份工作計畫及一份工作總結作為本台工作檔案。
4、由辦公室整理制定一份全體台員通訊錄,內容包括姓名、職位、所在院系、所在年紀、聯繫方式等,並及時進行修改補充。

第二十三條

為充分調動每一位台員的主人翁意識,獎優促先策後,提高本台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考評獎懲制度:
1、本台工作人員應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勒令退出
2、為表彰本台工作認真負責、思想端正、要求進步的工作人員,每年由台里評出優秀編播人員名,報黨委宣傳部批准確定備案,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3、台內評優評先以台員的個人檔案為依據。個人檔案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工作日誌、出勤率、台內重大活動表現等。台員檔案的平時工作情況意見表由各部門部長負責,綜合意見由台長填寫。
4、凡因個人問題,使廣播電台的工作受到較大影響的,取消本學期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勒令退出。
5、編播人員一次無故曠播或無故不參加例會者:警告;二次嚴重警告;三次以上(不含三次)勒令退台。
6、台員如遲到或請假六次(不包括六次)以上者,勒令退台。

第二十四條

為嚴格財務管理制度,樹立廣播台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財務管理制度:
1、本台的經費收入依照本台宗旨,全部用於本台的各項工作和活動,本台對財務實行公開化、規範化管理。
2、各部門所報單據由台長審核簽字通過,有爭議者交由指導老師審核決定,再交由財務管理員實報實銷。
3、本台報銷憑單一律採用發票,發票須有報銷日期、經手人、審核人簽名;確實無發票者,須有收據證明,負責人簽字報銷。切實做到合理使用經費以節省開支,報銷須嚴格遵守財務紀律。
4、本台開展各項活動的經費預算由所負責活動的責任人制定,須交台長審核,最後由台長交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藝術委員會指導老師審核。
5、為台內拉到贊助的台員,本台給予其所拉贊助費用的10%所為聯絡等費用。
6、網路廣播電台實行財務相對獨立,同時接受中國網際網路文學聯盟藝術委員會監督的制度。財政收支由專職台委管理,所有收支情況均詳細記錄在案,定期在全台公布,接受全台台員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台員有權向台委會提出對章程的修改意見。必要時由台委會組織人員組成章程修改小組,擬定修改草案。經由全體台員大會表決修改草案,修改草案經全體台員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權和最終解釋權均歸屬網路廣播電台。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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