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嶽區科技局

岱嶽區科技局是區政府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歸口管理涉及全區科學技術綜合行政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岱嶽區科技局
  • 說明:區政府職能部門
  • 簡介:制定並組織年度計畫
  • 主要職責: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
領導分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張洪進(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黨的建設工作。
鄭樹峰(黨組副書記):協助主要領導抓好黨建工作。分管外國專家局、辦公室、人事科;負責財務、安全、科技人才、招商引資、科技擁軍和國防動員、檔案管理、保密以及老幹部工作。
李貴信(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分管紀檢監察和政風行風建設、密切聯繫民眾和扶貧、愛國衛生、統戰、信息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工青婦、衛健方面的工作。
張可飛(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農村與社會發展科、科技成果及技術市場科、情報所。負責政策法規、科學普及、鄉村振興、民生服務。
灑西亮(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發展計畫科、科技合作科。負責科技考核、項目建設。
此分工為局機構改革工作過渡期分工安排。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政策規定和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科技創新規劃研究,協調落實全區科技創新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進泰安特色塔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相關科研機構組建、調整的審核、申報,最佳化科研機構的布局。
(四)負責制定區級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高新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等科學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實施中的有關工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科技創新平台的審核、申報。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指導全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申報和管理省、市級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項目、農業科技特派員項目;協調開展農業技術培訓。
(七)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八)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承擔區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區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組織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區科普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軍民科技融合、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科技服務業發展。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區科技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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