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普通中國小\x221751\x22改革創新工程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工作會議和《山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有關精神,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深化課程改革,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全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辦學水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我省中國小走內涵科學發展之路,在縣域層面培育我省普通中國小改革創新學校,經研究,決定從2011年起在我省普通中國小實施“1751”改革創新工程(以下簡稱“1751”工程)。

為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1751”工程的內容和目標
“1751”工程是指在全省選擇17個縣(含縣級市、區,下同)的51所普通中國小,經過三至五年的重點培育,形成一批縣域層面的普通中國小改革創新樣板學校。
“1751”工程由省內外教育專家和部分齊魯名校長名師等組成專家團隊,深入入選學校進行持續跟進的專業指導,推動學校走“規範辦學、尊重規律、依靠科學、改革創新、自主發展”之路。
“1751”工程的基本目標是,在努力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的基礎上,培育一批教育思想先進、辦學行為規範、學校管理科學、課程方案落實、課堂教學高效、師資隊伍優良、育人環境最佳化、教育特色鮮明、學生綜合素質高,在省內有較強示範作用和知名度的中國小校,長遠目標是培育一批體制機制新、創新意識強、改革動力足、發展可持續、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改革創新型學校。
二、“1751”工程學校遴選條件
(一)學校所在縣能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教育思想先進,工作作風民主,具有較為強烈的教育改革創新意識和積極性,基礎教育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二)學校辦學思想端正,辦學基礎紮實,辦學行為規範,能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積極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著力深化課程改革,全面落實課程方案,學校民主管理氛圍濃厚,校風教風學風優良,校園文化建設成效顯著,具有科學、可行、可持續的近中期學校發展規劃。有違規辦學行為並受到各級處理的學校不得申報。
(三)學校校長及班子成員具有開拓進取、不斷探索創新的精神,內涵發展意識較強,主動發展願望強烈,能夠因地制宜、積極主動地進行教育思想、學校管理、課程改革等探索,持之以恆地開展素質教育實踐,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四)學校教師團隊遵循教育規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實踐性研究意識和能力較強,著力提高教育教學效益,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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