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高考新聞宣傳和加強高考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高考新聞宣傳和加強高考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10年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教育廳
  • 檔案類別:通知
  • 地點:山東
  • 發布年份:2010
通知內容
各市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0〕2號)精神,切實做好高考新聞宣傳工作和加強高考信息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高考新聞宣傳工作和加強高考信息管理工作,既是確保高考平穩順利進行的需要,也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從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戰略決策的高度,認真做好高考新聞宣傳和高考信息管理工作。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大局出發,主動與當地各新聞單位聯繫、溝通,按照《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不報導各市、縣(市、區)、各高中學校的升學率、升學人數、升入重點大學等情況,不宣傳所謂“高考狀元”。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屬高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布各市、縣(市、區)及所屬高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升入重點大學的情況等高考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績對各市、縣(市、區)及高中學校進行排名排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各市、縣(市、區)及高中學校進行高考表彰獎勵,不得以升學考試成績為標準獎懲局長、校長、教師等。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作為高考信息管理的責任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保密局關於印發的通知》(教密[2001]2 號)精神,加強對考生成績、錄取結果等高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和有關高校外,不再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考試成績以及錄取信息。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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