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單位GDP能耗監測體系實施方案

2008年4月2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發〔2008〕55號印發《山東省單位GDP能耗監測體系實施方案》。該《方案》分總體思路和工作要求、對節能降耗進展情況進行監測、對地區單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數據質量的監測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單位GDP能耗監測體系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發〔2008〕55號
  • 印發時間:2008年4月23日
通知,實施方案,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
魯政發〔2008〕5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落實《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省經貿委、統計局和環保局結合我省實際,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了我省《單位GDP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實施方案》、《單位GDP能耗監測體系實施方案》、《節能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稱“三個方案”)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辦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以下稱“三個辦法”),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建立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到2010年,單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2%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10%左右,是我省“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重要約束性指標。建立科學、完整、統一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以下稱“三個體系”),並將能耗降低和污染減排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嚴格的問責制,是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健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考核監督體系的意見(試行)》(魯發〔2007〕21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意見》(魯發〔2007〕24號)精神,強化政府和企業責任,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三個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三個方案”和“三個辦法”的要求,全面紮實推進“三個體系”的建設。
二、切實做好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各項工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統計制度,提高各級、各部門和企業的節能減排統計法律意識,按規定做好各項能源和污染物指標統計、監測,按時報送數據。加強節能減排統計能力建設,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節能減排統計工作水平。要對節能減排各項數據進行質量控制,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和巡查,確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準確。嚴肅查處節能減排考核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嚴禁隨意修改統計數據,杜絕謊報、瞞報,確保考核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嚴肅性。要嚴格節能減排考核工作紀律,對列入考核範圍的節能減排指標,未經省統計局和環保局審定,不得自行公布和使用。要對各地和重點企業能耗及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完成情況、“三個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嚴格執行問責制。
三、加強領導,密切協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節能減排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三個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周密部署、科學組織,儘快建立並發揮“三個體系”的作用。各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三個體系”建設負總責,加強基礎能力建設,保證資金、人員到位和各項措施落實,加強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責任的評價考核和監督核查工作。要按照魯發〔2007〕24號檔案要求,充分發揮各級人大、政協、組織、紀檢、監察等監督作用,完善“一票否決”制度。省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抓緊制定配套政策。省經貿委、統計局和環保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跟蹤掌握動態,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做好節能減排技術推廣、宣傳培訓、信息諮詢、標準制定、監督檢查和行業統計工作。要廣泛宣傳動員,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監督節能減排工作的良好氛圍,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節能減排、共享節能減排成果、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新局面。
四、《山東省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辦法》(魯政辦發〔2006〕117號)同時廢止。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實施方案

山東省單位GDP能耗監測體系實施方案
省統計局 省經貿委 省節能辦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總體思路。在建立健全能耗統計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通過對各項能耗指標的數據質量實施全面監測,評估各地、各重點企業能耗數據質量,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節能降耗工作進展,全面、真實地反映全省、各地區以及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降耗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要求。在加強能耗各項指標統計的同時,對能耗指標的數據質量進行監測,確保各項能耗指標的真實、準確。深入研究能耗指標與有關經濟指標的關係,科學設定監測指標體系。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能耗指標和GDP核算方案,從核算基礎、核算方法、工作機制等方面對單位GDP能耗及其他監測指標的核算進行嚴格規範,不斷完善主要監測指標核算的體制和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嚴格的數據質量評估辦法,切實保障數據質量。節能降耗指標及其數據質量由上一級統計部門認定並實施監測。千戶重點耗能企業主要由統計局和節能辦負責監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對本地區重點耗能企業進行監測。各級統計部門從2008年起,建立統一、科學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費總量和單位GDP能耗核算制度,制定能反映各地工作特點的能耗數據質量評估辦法。
二、對節能降耗進展情況進行監測
(一)對全省以及各地區節能降耗進展情況的監測。
監測指標:單位GDP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GDP電耗及其降低率;單位產品能耗,重點耗能產品產量及其增長速度;重點耗能行業增加值及其增長速度等。
(二)對主要耗能行業節能降耗進展情況的監測。
主要耗能行業包括:煤炭開採、石油開採、鋼鐵、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火力發電、造紙、紡織等。
監測指標:單位增加值能耗,單位產品能耗。
(三)對重點耗能企業的監測。
重點耗能企業為省確定的千戶重點用能企業及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
監測指標:單位產品能耗,能源加工轉換效率等。
(四)對資源循環利用狀況和“十一五”期間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建設情況的監測。
監測指標:資源循環利用指標,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節能量。
三、對地區單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數據質量的監測
(一)對GDP的監測。
第一組:地區GDP總量的逆向指標,用於檢驗GDP總量是否正常。
1.地區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2.地區各項稅收占第二和第三產業增加值之和的比重。
3.地區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增加額占GDP的比重。
第二組:與地區GDP增長速度相關的指標,用於檢驗現價GDP增長速度是否正常。
1.地區各項稅收增長速度。
2.地區各項貸款增長速度。
3.地區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
4.地區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增長速度。
第三組:與地區第三產業增加值相關的指標,用於檢驗第三產業增加值是否正常。
1.地區第三產業稅收占全部稅收的比重。
2.地區第三產業稅收收入增長速度。
(二)對能源消費總量的監測。
1.電力、油品、煤炭、天然氣消費占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用以監測終端能源消費量是否正常。
2.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費占地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用以監測地區能源消費總量是否正常。
3.火力發電、供熱、煤炭洗選、煤製品加工、煉油、煉焦、制氣等加工轉換效率,用以監測涉及計算各種能源消費量的相關係數是否正常。
4.三次產業、行業能源消費增長速度、工業增加值增長速度,用以監測各次產業、行業能源消費量增長速度與增加值增長速度是否相銜接。
5.居民生活電力消費量增長速度,用以監測生活用能源消費量是否正常。
6.主要產品產量、單位產品能耗,用以監測重點耗能產品能源消費情況。
有關數據評估辦法、核算制度等,由省統計局另行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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