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壓力

就業壓力

就業壓力是指個體在考慮就業問題、為獲得職業做準備及在尋求職業的過程中面對具有威脅性、挑戰性刺激時所產生的一種被壓迫的感受。就業壓力源是一個客觀的變數,呈靜態。

就業壓力是指個體在就業過程中經歷的各種生活事件、突然的創傷性體驗、慢性緊張等。面對同一就業壓力,不同的大學生會有不同的壓力反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就業壓力
  • 定義:在考慮就業問題
  • 群體:個體
  • 下崗職工:近1000萬
我國主要原因,促進基本經驗,分析與對策,外在因素分析,內在因素分析,調適與對策,

我國主要原因

一是我國勞動力數量供大於求的矛盾十分突出。
目前我國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下崗職工近1000萬,社會失業人員約570萬,每年新增勞動力達800萬人,農村剩餘勞動力達1億多人,這四流合一,形成了我國巨大的就業壓力,使我國就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嚴竣形勢。
二是我國經濟成長持續走低,不能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從1997年起,我國經濟就持續走低,當然,這與經濟發展的規律有關,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後,經濟發展的速度就會緩慢下來。但不管什麼原因,經濟成長速度的放慢對我國就業的形勢是不利的。據測算,經濟每增長1個百分點,就能提供近80萬個工作崗位。由此可見,解決就業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發展經濟。
三是勞動力整體素質不高,結構不合理,也是造成就業難的原因。
我國勞動力接受教育和培訓的程度是比較低的,很多是人口負擔,而不是勞動力資源。據統計,我國勞動力接受教育的水平,農村平均為5年,城鎮平均為8年。在勞動人口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3.5%,職業技能素質差,從政府到一般百姓都不很重視職業高中、各類技術學校教育,到這些學校學習是不得已而為之。這樣,就造成了一些要求素質高的高科技、新興領域和行業的工作沒有人乾而嚴重缺崗,而技術要求低,勞動密集型並且工資待遇低的行業卻人滿為患,致使許多人下崗失業。同時,一些技術工種和苦、髒、累、險職業招生和招工難又是社會現實,造成勞動力就業結構的嚴重不合理。
四是經濟結構和就業結構不合理。
主要原因是我國城市化進程緩慢,城市化率低,致使我國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速度過慢,與一般已開發國家農業就業人口只占5%相比差距很大。我國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就業人數比例是50:23;27,第三產業發展緩慢,不能提供較多的工作崗位,不能吸納更多的勞動力,與國外第三產業就業人數占全部就業人數的70%~80%來比,差距也是很大的。
五是弱勢群體就業更難。
一些特殊地域、行業就業也難。比如,礦區、林區、大三線邊遠地區是就業難點。城市中的殘疾人、文化低、無技能、長期失業者、大齡女職工;農村中的老、弱、病殘者,不僅不能就業,還會因病因殘導致家庭更加陷入貧困。
六是農村大量的剩餘勞動力和城市的隱性失業者是我國就業的主要難題。
我國農村大約有2億多剩餘勞動力,外出打I受到諸多限制,困難重重,很多只能處在半失業狀態。城市有許多企業因種種原因,開工不足,工人成為隱性失業者。筆者認為,這是當前勞動就業的兩大難題。
七是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就業機制不健全、不完善,使就業渠道不暢,就業信息不及時,不全面,政府這方面的工作滯後,不能提供高質量的有效服務。

促進基本經驗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和勞動力最多的國家。我國的就業不同於一般已開發國家,它們主要是青年勞動力就業問題;也不同於一般的轉軌國家,它們主要是面臨結構性失業和再就業問題;也不同於一般開發中國家,它們主要是農民轉移就業問題。近30年來,我國就業面臨著青年就業、轉軌就業和農民轉移就業三股浪潮共同交匯,一擁而上的複雜局面,決定了就業問題之複雜、就業任務之艱巨,就業人數之巨大,是任何國家都從未遇到過的。在這期間我國創造了很多促進就業的經驗,是應當認真加以總結的。在這裡簡要地歸納為以下六點。
1.大力發展經濟,最佳化經濟結構是促進就業的根本前提。就業說到底是生產力中最積極的因素人支配其他生產要素進行生產和服務的過程。沒有經濟的大發展,就業崗位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即便實現就業其崗位也會逐漸萎縮,就業難以持續。所以鄧小平說:“發展是硬道理”。經濟發展是促進就業的根本前提。
為了促進就業必須抓好以下四件大事。
1)通過發展經濟擴大就業。我國政府始終將促進就業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任務,將控制失業率和增加就業崗位作為巨觀調控的主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堅持實行擴大內需的方針,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的發展,並積極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成長對就業的拉動能力。
2)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擴大就業容量。我國政府堅持把發展服務業作為擴大就業的主要方向,鼓勵發展社區服務、餐飲、商貿流通、旅遊等行業,更多地增加這些行業的就業崗位。2002年,我國政府制定了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拓展傳統服務業領域的就業渠道、努力發展旅遊業等增加就業崗位的扶持政策,重點是開發社區公益性就業崗位,幫助和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和其他就業困難群體就業。
3)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拓寬就業渠道。我國政府注重發揮勞動力資源優勢,積極發展具有比較優勢和市場需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企業,特別是就業容量大的私營、個體經濟和中小企業,吸納的勞動力占城鎮就業增量的80%左右。2002年8月,我國頒布了《中小企業促進法》,進一步規範和推動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4)發展靈活多樣的就業形式,增加就業途徑。我國政府鼓勵勞動者通過靈活多樣的方式實現就業,積極發展勞務派遣組織和就業基地,為靈活就業提供服務和幫助。政府制定了非全日制用工、臨時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等政策,在勞動關係、工資支付、社會保險等方面建立制度,促進和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2.政府應發揮好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就業的基本職能。促進社會就業是政府四項基本職能之一。但政府促進就業,並非直接為每一有就業願望的勞動者找工作。政府的基本職能是培育勞動力市場,由市場引導就業。我國政府著於以下幾個重要環節。
1)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我國政府積極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逐步確立企業作為勞動力市場的用人主體、勞動者作為供給主體的地位。同時,協調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戶籍制度等項改革,勞動力市場發育的客觀環境明顯改善,市場機制已經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作用。
2)發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我國政府大力加強勞動力市場科學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建立公共就業服務制度。目前在大中城市和部分有條件的小城市、市、區兩級普遍建立了以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為視窗的綜合性服務場所,地級以上城市基本建立了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完善了基層就業服務組織網路。
3)加強社會保障服務。我國政府採取各種措施,積極探索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範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1998年以來,建立了下崗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制度,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下崗失業人員離開企業時,其過去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繼續保留,再就業後繼續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費的,其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對下崗失業人員以非全13制、臨時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初步制定了適應其就業特點的社會保險辦法和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4)建立新型勞動關係調整機制。我國政府積極推動建立“雙方自主協商、政府依法調整”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推動建立通過勞動契約確立勞動關係的制度。勞動契約制度已在城鎮各類企業中廣泛實施。政府鼓勵企業不斷加強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的職能,完善企業員工民主參與制度,積極探索和推行通過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契約的制度。我國全面啟動建立符合本國國情的政府、工會和企業三方協商機制,對涉及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
5)保障勞動者就業權利。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法律嚴禁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嚴厲查處非法使用童工和介紹童工就業的行為。另外政府通過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法律法規中有關平等就業的規定,糾正勞動力市場上的各種歧視行為,禁止在媒體上刊登或播出有歧視性的招聘廣告。同時,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支持和鼓勵勞動者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勞動就業權益。還有政府不斷完善職業安全與衛生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於1999年頒布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並全面開展了認證工作。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並於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頒布多種配套政策,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出現的一個獨特的歷史現象,同時也是所有制體制轉變、產業結構調整、企業組織重組等多種因素共生的產兒。1998~2003年,國有企業累計下崗2818萬人。多年來,我國政府提出了一整套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政策。
1)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政府要求在有下崗職工的國有企業普遍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為下崗職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代繳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並為他們提供一次職業指導、三次就業信息服務和一次免費的職業培訓機會。
2)建立“三條保障線”制度。1998年以來,我國政府建立了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為內容的“三條保障線”制度。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後,可領取最長為三年的基本生活費。三年期滿出中心後沒有實現再就業的下崗職工和其他失業人員,已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費的,可按規定領取最長期限為兩年的失業保險金。兩年後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下崗失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過建立“三條保障線”,將下崗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社會保障和再就業緊密聯繫起來。
3)實行稅費減免和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對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三年內免徵有關稅費;對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由政府建立擔保基金,並提供財政貼息
4)實行社會保險補貼和減免稅收政策。對各類服務型企業和商貿企業新增崗位招用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由政府提供社會保險補貼。為鼓勵企業多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對服務型企業以及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企業實體,在當年新增崗位中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30%以上的,到2011年內減免有關稅收。
5)通過再就業援助“4050人員”。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男50周歲、女40周歲以上就業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作為就業援助的主要對象。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大齡就業困難對象。在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安排原國有企業的大齡就業困難職工就業,政府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6)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分流安置富餘人員。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對改制企業以及興辦的經濟實體安置富餘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至2011年內可免徵企業所得稅
7)加強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服務。在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中,對下崗失業人員實行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社會保障關係接續“一站式”就業服務,並開展免費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運用現代化的信息網,為下崗失業人員及時準確地提供就業信息。對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在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專門視窗,實行工商登記、稅務辦理、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一條龍”服務。通過培養創業帶頭人帶動更多人就業。
4.提高勞動者素質是使勞動者實現穩定就業的治本之策。勞動者自身的素質是保證產品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以及實現創造性勞動的源泉,是勞動者實現穩定就業的根本保證。我國政府除了普及中國小基礎教育、大力發展高等教育之外,還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建立職業培訓體系。近30年來,我國在職業培訓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
1)加強就業前培訓。我國全面實施勞動預備制度,普遍建立和實行新生勞動力崗前培訓制度,形成覆蓋城鄉的職業培訓網路,使城鎮絕大多數新生勞動力能夠接受勞動預備制培訓,並逐步將農村新生勞動力特別是從事非農產業和向城鎮轉移的農村勞動力納入勞動預備制培訓範疇。
2)加強勞動者技能培訓。從2002年開始,國家實施《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就業能力計畫》和《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並啟動了“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訓計畫”。在全社會廣泛開展技能振興行動,加快培養一大批高級技能人才,提高全體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工作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著重開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培訓,培養一批企業急用技術技能型、複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術發展需要的知識技能型人才。
3)加強再就業培訓。我國政府把再就業培訓作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常規性制度確立下來。1998~2000年,政府組織實施了“三年千萬再就業培訓計畫”。三年間,累計培訓下崗職工1300萬人,其中65%的人實現了再就業。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又組織實施了第二期“三年千萬再就業培訓計畫”。2001~2003年,通過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共組織1530萬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
4)發展遠程培訓。我國政府利用信息網路技術和衛星數據傳輸技術,大力發展遠程培訓。國家加快遠程職業培訓總體規劃的制定和實施,逐步形成社會化、開放式的培訓網路。
5)我國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我國自1994年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以來,已初步建立起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法律法規和工作體系。1999年要求在全社會實行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制度。2000年初步建立起就業制度準入制度框架。目前,已基本建立起與國家職業資格相對應,從初級、中級、高級技工直至技師、高級技師的五級職業資格培訓體系,並使之成為勞動者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5.調整農村經濟結構、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是推動農民流動就業的關鍵環節。農村人口占中國人口的大多數,我國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的就業問題。為了做好這項工作必須堅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中國特色城市化道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擴大農村就業容量,採取多種措施推動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並逐步消除不利於城鄉協調發展的體制和政策障礙,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為此,政府著力加強了如下四個關鍵環節。
1)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大力發展傳統種植業以外的農業產業,擴大農業綜合開發,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大力推進農業產業經營,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儲運、保鮮等產業,延長農業產業鏈。採取財政、稅收、信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扶持一批重點龍頭企業加快發展,鼓勵農業服務組織創新,培育經紀人隊伍,全面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解決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的一條重要出路。30年來,通過體制創新、技術改造、布局最佳化和產業升級,不斷提高鄉鎮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目前,鄉鎮企業已經具有相當的規模和經濟總量,成為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力量和安排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的主渠道。到目前鄉鎮企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吸納農村富餘勞動力1.5億人以上,占農村勞動力的30%左右。
2)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就業。30年來,我國農村勞動力到鄉以外地方流動就業的人數已超過2億人。20世紀90年代後,農民離鄉外出就業平均每年以500萬人左右的規模迅速增加,成為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主要渠道。我國政府對農民工進城實行“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方針,對農民進城就業加強引導和服務,建立了勞務協作制度、就業服務制度、重點監控制度等有效的管理服務制度,充分發揮政府在信息導向、管理服務方面的職能作用。
3)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我國逐步健全對進城務工農民的勞動契約管理,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契約,明確單位和農民工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用工單位、中介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工資支付、勞動條件等方面的管理,集中開展農民工權益保障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非法職業介紹和編造虛假用工信息坑害農民工的行為,有效維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和勞動力市場秩序。積極探索發展農民工社會保險的途徑,廣東、福建、北京等主要勞務輸入地區已經將社會保險的覆蓋範圍向農民工延伸,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法規,積極開展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工作。
4)實施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將試點經驗逐步推廣。1991年以來,我國在一些地區實施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項目,探索不同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下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的具體途徑、實現方式和政策措施,建立與各種就業方式相配套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組織管理形式,研究政府統籌管理城鄉就業的政策、法規和巨觀調控辦法,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目前,以城鄉就業統籌、返鄉創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推進西部開發就業為主要內容的試點工作,正在全國26個省市的98個縣市深入開展。
6.關心和扶助弱勢群體就業是政府永遠不變的社會責任。黨和政府一貫十分關注和高度重視婦女、青年、殘疾人和復員轉業軍人就業問題,對男女平等就業賦予了法律保障,積極採取優惠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近年來,對復員轉業軍人在就業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1)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就業權利均有專門規定。國家保護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實行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以及在工作場所受到特殊勞動保護。2001年5月,我國政府頒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確定了促進婦女就業的發展目標。隨著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以及適合女性就業的產業和行業的發展,婦女就業人數不斷增長,就業領域不斷拓寬。城鄉婦女就業人數從1990年的2.9l億增加到2007年的3.5億左右。在政府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出現了一批女性下崗失業人員。為扶持女性特別是大齡女性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各級政府積極開發和拓展適合女性就業的行業和領域,實行更加靈活的就業形式,為不同就業需求的女性提供就業機會;政府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免費為下崗失業女性提供政策諮詢、崗位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積極開展對女性的職業技能培訓。
2)促進青年就業。我國青年人口規模大,每年新成長勞動力數以千萬計,青年就業問題日益突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35歲以下的占70%左右。為緩解全社會青年的就業壓力,提高青年勞動者的技能素質,各級政府對未能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全面實行一至三年的勞動預備制培訓。在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開設了職業指導的必修課程。同時,以促進學生充分就業為目標,大力加強職業指導工作,加強就業服務和創業教育工作。為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問題,各地政府制定了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措施,主要有:堅持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改革方向;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充實城市社區和農村鄉村組織;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為他們提供稅收優惠、小額貸款和企業培訓;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做好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同時,引導高校適應市場要求調整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結構。這些經驗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大力幫助殘疾人就業。我國目前有殘疾人6000萬人,接近全國人口總數的5%,其中處於勞動年齡段的有2400萬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促進殘疾人就業方面,積極發揮政府和社會的主導作用,努力創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良好環境。我國法律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的權益,政府加強監察執法,及時發現和糾正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我國實行集中就業與分散就業相結合的方針,採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通過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促進殘疾人就業。集中就業就是國家和社會舉辦殘疾人福利企業、工療機構、按摩醫療機構和其他福利性企業事業組織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政府通過給予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發展福利企業,以吸納更多的殘疾人就業。分散就業就是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要求的,單位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國家還採取各種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勵城鄉殘疾人個體勞動者就業,並通過扶貧貼息貸款方式幫助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進行自主創業和發展一些能夠增加收入的項目。同時,政府和社會組織積極開展對殘疾人的就業服務,為殘疾人免費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
4)正確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搞好復員轉業軍人就業。復員轉業軍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為保衛國家安全服役期滿,回到地方順利就業,是一項具有政治、經濟、國防意義的重要工作,對於穩定現役軍人的軍心和軍人家屬的民心都有著非同尋常的作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軍人轉業幹部安置、退伍義務兵安置等一系列政策檔案精神的指導下,在地方政府和接受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這一工作總的來說是做得很好的。在改革開放初期復員轉業軍人回地方就業基本上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全部包下來安置。在全社會經濟體制改革深入發展的大背景下,根據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要求,對退役士兵安置,基本上是實行安置就業與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就業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體現重點擇優安置的原則。對在部隊表現好、政治業務素質高,服現役滿10年以上的轉業士官,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獎勵的退伍兵等作為重點安置對象。
第二,對於其他非重點對象鼓勵其自謀職業,不願自謀職業的要在地方剩餘計畫內予以安置。對於自謀職業的退伍士兵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補助。
第三,退役士兵在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免費享受政策諮詢、求職登記、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伍軍人提供檔案管理和勞動保障義務代理服務,享受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第四,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二萬元左右,貸款期限為2~4年。
第五,部隊為了使復員轉業軍人在勞動力市場上提高競爭力,在服役期間就開始實施軍、地兩用人才培訓計畫,讓士兵掌握一兩項實用技術,這種培訓效果很好,為退役士兵就業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義務兵服役期為2年,須個人自願,並經上級批准方可改為志願兵,志願兵期限為3~30年。所以一般而言,其18歲時入伍,若想早回地方就業,退役時僅為20~23歲左右,在年齡上具有很大優勢,再者經過部隊大熔爐的鍛鍊,個人素質普遍提高,在勞動力市場上占有不小的優勢。當然,也並非沒有困難。在全社會就業壓力十分嚴峻的背景下,復員轉業人員同樣感受到獲得就業崗位的艱辛。

分析與對策

外在因素分析

1.社會因素分析
社會每年提供的就業崗位,尤其是被大多數大學生青睞的國家行政、企事業單位提供的就業崗位數量,遠遠滿足不了大學畢業生的期望。近年來,每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崗位招聘考試形成了“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壯觀景象。幾百人甚至上千人競爭一個崗位,可見就業競爭之激烈。之所以形成這樣的就業趨勢。是因為傳統觀念對大學生思想的影響。傳統觀念認為大學生是社會精英,完成高等教育後成為國家公職人員或從事一份待遇優厚、較為穩定的工作天經地義,否則就會被人瞧不起。在經歷了國小、國中、高中若干次激烈的競爭,最後進大學校門之後,大學生大多都有一種“人上人”的優越感,這種優越感必然會導致他們對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的挑剔,導致就業困難度的上升。
2008年以來,大量海外高端人才和出國留學人員在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下紛紛學成歸來。這些人才被“求賢若渴”的中國內地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杭州等持續引進,無形中給國內的高校畢業生也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2.家庭因素分析
長期以來,“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一直是中國家庭父母不惜本錢培養子女成才進而改變家庭命運的人生目標,幾乎每個家庭都對大學生子女有較高的就業預期,尤其是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家庭和經濟比較困難的城鎮家庭,把改變家庭命運的希望寄托在剛剛畢業的大學生身上。家庭的殷殷期望給大學生帶來了較大的心理壓力。
3.學校因素分析
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高校招生規模在短時間內呈現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增長,在量上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效。但與此同時,其對大學生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的培養卻沒能得到同步提升,在質上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對人才的要求。現行的高等教育體制存在行政化色彩太濃問題,統得過多,管得過死,課程設定僵化滯後,對創新型人才的培養還落實不到教學實踐中。“學有所專,學有所長,學有所用”的人才培養理念,也還不能轉化為市場對學生們所期望的能力。由此,大學生自身存在就業方面的素質欠缺和準備不足,加上國家不包分配的政策,加重了其就業的壓力。
4.用人單位因素分析
目前,大多數國有用人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這樣的困惑:他們特別需要的人才招不進來,不需要的人卻因人情關係出不去,人才流動滯緩。大多數民營企業由於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其人才錄用的標準是來則能用,缺乏較長遠的人才培養和人才儲備機制。

內在因素分析

1.大學生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普遍存在消極心態
(1)一些大學生放大了對求職的畏懼感。這些大學生認為,人情關係是主宰就業的關鍵,沒有人情關係,個人再努力也無濟於事。由此,“幹得好不如有一個好父(母)親”、“幹得好不如嫁(娶)得好”的觀念在高校甚至社會上廣泛流傳。
(2)一些大學生人為增大了挫折感,進而導致抑鬱心理。年輕氣盛、初出茅廬的大學生們在一封封投遞出去的個人簡歷石沉大海之後,他們開始抱怨世道不公,繼而懷疑自己的能力,結果導致緊張、情緒低落,甚至對求職漸漸失去信心。由希望到失望再到絕望,心理壓抑感在自我暗示的作用下不斷強化,最終使一些大學生形成抑鬱心理。
(3)一些大學生有強烈的自卑感。多數高校畢業生因求職過程中的挫折經歷和目前就業環境中不良因素的影響,不能自信地面對用人單位提出的各種苛刻要求,而是自卑地認為己不如人,零薪酬現象即是例證。結果導致在求職擇業過程中缺少主動性,與許多適當的機會失之交臂。
(4)一些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往往浮躁、盲從,缺乏方向感。在現有的教育體制和生存環境下,大多數大學生不是按自己的興趣、愛好、特長和個性優勢進入大學所學專業的,他們不了解社會對各類人才的需求量和需求比例。他們在大學期間忙於交友、戀愛、應付各種證件的考試,處於被動的學習狀態。當完成高等教育後,他們又是被動進入職場,思想和心智遠沒有成熟,不能進行獨立思考和判斷。因此,他們在求職過程中難免陷於盲從、浮躁之中,缺乏信心和方向感。
2.大學生個體在需求與能力之間的差距導致其心理的不平衡狀態
(1)自傲、自負導致名牌高校畢業生在求職時往往好高騖遠,期望值過高。一些名校畢業生在求職時傾向於人才濟濟、競爭激烈的一線城市,但他們往往不能正確認識自己和社會,也沒有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一遇挫折很易由自信轉向自卑。
(2)一些大學生在求職時因缺乏社會經驗往往出現不同程度的焦慮心理。因缺乏實踐經驗,短時間內又得不到適當的幫助,一些大學生不知如何將個體需求與自身能力進行良性對接,於是在求職過程中常常出現煩躁不安、心理緊張、無所適從等現象。反映在單位選擇上,一些大學生不考慮專業的相關性,見聘書就簽,這為以後工作與個人願望的矛盾埋下了伏筆。
(3)盲目攀比、惡性妒忌導致部分大學生求職時錯失良機。我國高校教育注重通識、通才教育,缺乏個性優勢的培養,使得部分大學生求職時陷於盲目攀比甚至惡性競爭之中。尤其當看到自認為能力與自己相當或者不如自己的同學找到令人羨慕的工作、獲得可觀的收入時,一些大學生難以保持心理平衡。為了平衡內心,他們往往盲目提高擇業標準,結果錯失就業良機。
(4)錯誤歸因導致部分大學生在擇業時出現逃避牴觸行為。一些大學生在擇業受挫時,不是將原因歸結為自己努力不夠、擇業標準有點高、面試時有點緊張等主觀因素,往往把原因歸結為一些客觀因素。如自己所上的學校名氣不大、自己在大學裡沒有遇到名師、目前社會風氣太差、自己家是農村的草根族、自己智商太低不是天才等等。

調適與對策

1.調適
調適即減壓。減壓要靠應付壓力的資源。應付資源就是應對策略的基本材料。資源可以是個體的、社會的或物質的。②其中,個體資源最為重要,屬內在資源,它包括個體的自尊、自謙、控制感和自我效能感。社會資源次之,屬外在資源,它包括親密的關係和擴展的社會網路。物質資源是基礎,它包括健康和足夠的體力,還有住房、金錢等。個體的生存與發展本質上以自我為中心,要靠自我的力量去實現和完成。此,大學生要實現對就業壓力的調適,除了智慧地利用好外在資源和物質資源外,主要靠自己,在物質資源的基礎上,將內在資源與外在資源辯證地結合起來。
(1)確立積極的自我意象,充分挖掘自身潛能,走入創富人生。自我意象是“我屬於哪種人”的自我觀念,它是在人們對自身的認知和評價的基礎上形成的。也就是說,個體的自我信念一般都是根據自己過去的成功或失敗、他人對自己的反應、自己根據環境的比較意識特別是童年經驗而不自覺地形成的。心理學家馬爾慈說,人的潛意識就是一部“服務機制”——個有目標的電腦系統。而人的自我意象,就猶如電腦程式,直接影響這一機制運行的結果。如果你的自我意象是一個失敗的人,那么你就會不斷地在自己內心那“螢光幕”上看到一個垂頭喪氣、難當大任的我,聽到“我沒有出息、沒有長進”之類的負面訊息,然後感受到沮喪、自卑、無能與無奈……而在現實生活中你便會“注定”失敗。相反,如果你的自我意象是一個成功的人,那么你就會不斷地在自己內心那“螢光幕”上看到一個不斷進取、敢於經受挫折和承受強大壓力的我,聽到“我現在做得好、以後會做得更好”之類的鼓舞訊息,然後感受到喜悅、自尊、自信與有為……而在現實生活中你便會“注定”成功。④個體最初的自我意象的形成經歷了一個很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個體處於被動狀態,它是可以改變的。因為隨著個體自我意識的覺醒,再加上專業心理健康教育和訓練的幫助,個體有能力改變認知,重塑自我。因此,大學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如果遭遇挫折、失去信心。可以尋找專業的心理諮詢書籍或心理諮詢師的幫助,對原有的自我意象進行剖析和重塑,進而確立積極的自我意象。
(2)積極尋求有效的社會資源。獲取多層面、多渠道的就業幫助和機會。馬克思認為,個體的存在離不開社會,只有融人到社會關係之中。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和發展方向。個體在社會中生存要面對兩類群體:一類是由感情關係輻射和地域關係形成的熟人群體;另一類是因生活和工作半徑擴大後而面對的陌生人群體。不管是在熟人社會還是在陌生人社會,恰當的人際交往都至關重要。因為這能給個人的生存發展提供許多機會和幫助。
(3)邊求職邊鍛鍊,健康生活,以充沛的體力和精力過好每一天。大學生要珍惜青春期旺盛的生命力,時刻保持有效的自我控制和良好的狀態。良好狀態指的是一個人的健康質量,包括身體素質、精力水平、體重和對高危行為的避免。良好的狀態對於有效應對壓力是一種資源。這種資源不僅能使人用良好的知覺去感知生活,而且能使人以充沛的體力和精力去應對各種壓力。大學生要想擁有良好狀態,一要客觀認識當前的就業難問題從根本上說屬於結構性就業難題。二要了解社會對專業的需求情況,根據自身能力、自己的職業興趣、專業特長、實際能力、性格氣質特點、家庭情況等去合理定位就業期望值。三要加強挫折承受力訓練,培養愈挫愈勇、積極向上的性格,同時要冷靜分析導致擇業失敗的原因並進行合理歸因。
2.對策
對策即應付壓力的方法。所有應付壓力的方法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即預防、消除或降低壓力的消極後果。有效應付壓力的方法如下。
(1)重組認知。重組認知就是改變人們對壓力來源的評價,並改變對壓力自我挫敗的想法。應對壓力常常是一種期望的過程,它可能開始於壓力來源真正起作用之前。人們對相似情境的負面性經驗和認知,往往又成為壓力形成的因素。所以重新定義認知層面對消除壓力至關重要。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對職業的認知往往帶有主觀片面性,機械地按照自己的願望和要求行事,因而受挫,久而久之,便會形成不良認知。因此,學校或家長有責任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重組認知。學校應當通過各種就業指導方式,引導學生在求職擇業過程中學會從客觀的角度看待問題。用科學的方法分析問題,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待問題,使他們能夠根據自實際條件和社會需求實實在在地確定符合自己發展的求職目標和擇業方向。家長要主動降低對子女的就業期望,並幫助子女解決一些生存方面的實際困難,使他們以一種相對寬鬆的心態走人社會。必要時,大學生還可以求助專業的心理諮詢師用合理情緒療法或應激免疫法來幫助自己重組認知。
(2)消除緊張。緊張是對壓力產生的生理上的警告,是個體的生理喚起增加到一個不舒適的水平,並可能持續很長時間。消除緊張對應付壓力起到止痛片的作用。大學生在臨近畢業即將離校、生活還沒有著落、等待簽約、即將參加或正在面試時,容易產生高度緊張情緒狀態。此時此刻,學會放鬆至關重要。首先,大學生進入大學後就應開始接受並重視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所謂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是指高校就業指導部門以在校非畢業學生為對象,通過長期循序漸進的就業指導形式,引導在校學生合理規劃自身職業發展方向與發展階段。從而順利完成求職擇業的一種漸進式的就業指導模式。這種就業指導模式一方面能夠促使在校生在就業前適應就業心理,提前進入就業狀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就業時的緊張情緒。另一方面,這種模式可以激勵在校學生按照自己所規劃的職業方向和階段深化專業知識學習,加強社會實踐,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做到有備無患。其次,閱讀一些心理健康方面的書籍,學習一些有關放鬆訓練的具體方法並反覆訓練。最後,如果緊張成為一種習慣,自己無法自控,可藉助系統脫敏療法消除緊張狀態。系統脫敏療法是心理治療臨床上一種常用的方法。利用這種方法主要是誘導求治者緩慢暴露導致神經症焦慮的情境,並通過心理放鬆狀態來對抗這種焦慮情緒,從而達到消除緊張焦慮習慣的目的。
(3)解決問題。很多壓力是因生活中的具體事件帶來的具體問題得不到解決而導致的。所以,要想消除壓力,就要妥善解決這些具體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敢於面對,將問題分析分類,做到輕重緩急、心中有數。其次要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先求己再求人。最後要解決問題,給自己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問題得以解決,不但使個體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而且使其自我效能感提高。
(4)培訓社會技能。大學生求職、擇業和就業過程其實是一種人際交往過程,在這種人際交往過程中遇到的許多問題會成為壓力的來源。因此,培訓大學生社會生存技能可以使他們緩解進而消除就業壓力。社會技能培訓包括交流、禮儀、親近、自我表現、堅持立場等。訓練這些社會技能對應對壓力的後果會產生積極影響。但不會對應對成功產生很大作用。大學生要明確單純使用這些社會技能不會使自己最後成功就業,真正就業成功還要取決於自己做人的品質和實力,訓練社會技能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幫助自己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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