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珠江三角洲地區

小珠江三角洲地區

“珠江三角洲地區(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於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後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礎上出現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來了“泛珠三角”的概念。至此,“珠三角”實際上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個不同層面既相互區分又緊密關聯的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珠江三角洲地區
  • 起源於: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
  • 面積:24437平方公里
  • 人口:4283萬人
地區介紹
小珠三角地區
1994年10月8日珠江三角洲設為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珠三角”最初由廣州深圳佛山、南海、順德、高明、三水、珠海東莞中山、新會、鶴山、江門、開平、恩平、台山十幾個中小城市組成(不含香港澳門2個特區),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珠江三角洲。後來,“珠三角”範圍調整擴大為由珠江沿岸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區域,這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珠三角”或“珠三角經濟區”。“小珠三角”面積為24437平方公里,不到廣東省國土面積的14%,人口4283萬人,占廣東省人口的61%。2008年“小珠三角”GDP總值達29745.58億元(4342.843億美元),占全國10%。2009年1月8日,國務院發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綱要提出,到2012年,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珠江三角洲地區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80000元;到2020年,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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