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考

小司考

小司考最早在2008年就出現了,前兩次試點僅限於西藏、新疆,以及四川甘孜州和阿壩州、雲南迪慶州等少數民族自治州,其初衷是為了緩解西部地區基層法律職業人才短缺、解決少數民族地區在職法律職業人員職業資格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司考
  • 出現時間:2008年
  • 地區:西藏、新疆
  • 目的:緩解西部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短缺
概況,覆蓋地區,錄取方案,產生背景,解決之道,

概況

按照官方說法,“小司考”政策旨在“進一步緩解西部地區基層法律職業人才短缺”、“解決少數民族地區在職法律職業人員職業資格問題”;自2008年起在西部三省份試點,今年擴大至全國近一半縣域。
法學界人士認為,單獨考試影響司法考試的統一性,要解決西部人才斷層問題,可以在現行框架內通過制度調整來解決。
司法行政機關內部人士透露,此次“小司考”將可能是最後一次,是為了配合2012年將要進行的司法考試制度改革,“一次性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覆蓋地區

2011年“小司考”覆蓋全國28個省級行政區(京津滬和港澳台除外)的1411個縣,約占全國2856個縣級行政單位的一半。
上述地域內,2007年底前進入法院檢察院、行政公證處以及國資律師事務所,從事司法工作,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具有法律大專以上學歷的在職人員(行政編制),均可參加此次單獨組織的司法考試。
各地步調一致,西部的四川、重慶、雲南,中部的湖南、湖北、江西,東部的福建、浙江、江蘇等多地法律界人士均證實,11月26和27日,當地組織了在職人員參加考試。
接近法務部的人士透露,組織此次考試的所有準備會議,均在法務部內召開。11月初,東南沿海某省一位基層法院書記員接到通知去開會,讓他們準備二十多天后到省城參加“司法考試”。
“沒指定考試範圍。”上述考生說。他所在的法院,共有8個人參加此次考試:三十歲上下的年輕人只有3個,其餘均在四十歲以上,他們的最高學歷為當地政法幹部管理學院法學專科文憑。
僅有一人多年來堅持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執著地考,但一直過不了”,其他人則根本不報名,“知道一定考不過”。
始於2002年的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以其難度高、通過率低而被稱為“天下第一考”:最初幾年,司法考試的通過率百分比僅為個位數,堪稱“百里挑一”,而近年來,通過率一般也僅在20%左右。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告訴記者,在2002年之前,檢察官都只需通過初任檢察官考試,由最高檢出題,考生十之七八均能通過。此後,檢察官法官律師考試突然合併,轉為國家統一考試,“難度太大,有些人過不了”。
法制網的數據顯示:2009年“小司考”,參加考試的4200人有3096人通過,通過率為73.7%,與十年前法官、檢察官初任考試通過率基本一致。
截止到11月10日,各地“小司考”報名工作陸續結束。以上述東南沿海某省某基層法院為例,此次“小司考”該院參加的8個人中,2人為書記員,行政後勤人員和法警各3人。
部分基層法院近年新招的一批書記員,希望能報名參考,但因只有事業編制而無行政編制,未獲報名資格,故頗有怨言。

錄取方案

“小司考”評卷工作結束後,將由法務部與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協商,研究確定錄取方案。考試合格者獲頒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按C類特殊管理”,限在當地(市、地、州範圍內)使用。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A、B、C三類,此制度設計本就為解決地區差距而設。A證為普通證書,只有大學本科學歷且達到國家合格線才能獲得;後兩者僅針對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成績達到國家合格線的法律專科考生,可獲B證;成績不到國家合格線但達到放寬地區合格線,可獲C證。
擔任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第一屆委員的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徐靜村說,2002年第一次考試下來,由於西部地區法檢人員過關情況特別不理想,“有些地方一個人沒過不好辦。”委員會緊急開會討論放寬標準。對於給予西部民族和貧困地區特殊政策,沒有什麼爭議。
放寬政策覆蓋範圍後來逐年擴大,特別是到2007年,覆蓋區域已從西部擴大到中部,從國家級貧困縣擴大到省級貧困縣,記者計算,大約覆蓋全國1100多個縣;政策期限也從2006年底延長至2011年底。
放寬地區的分數線也不斷拉低,2002年第一次考試只降5分,到今年,放寬地區的分數線和全國分數線已相差整整45分。最特殊的西藏地區,和全國分數線已經拉開了80分。
上述制度設計屬於過渡性政策,限制在國家統一考試的框架內,方向仍是統一。2002年第一次開考的國家司法考試,正是將之前公開的律師考試和內部的法官、檢察官考試合併而來,以解決“法律共同體”標準不一問題。
曾參與司法考試制度論證的學者孫笑俠回憶,最初他們就對西部、基層地區的問題進行過權衡和討論。譬如:考試分數線劃分上是否全國“一刀切”,最終協調的結果是:少數民族考生有若干種少數民族語言的試卷。“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證‘統一性’而作的有限度的變通。”
放寬政策的效果明顯。2010年初,中央政法委負責人在媒體上回顧司法改革成果時說,“2002年首次司法考試以來,放寬地區已覆蓋全國大部分省份和近一半的縣。八次國家司法考試全國放寬報名學歷地區共錄取5萬餘人,為中西部地區增加法律職業人員儲備拓寬了渠道。”
司法考試不斷降低門檻,但措施似乎還不夠用。自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施後,各地要求“開口子”、單獨考試的呼聲從未間斷。

產生背景

2008年3月,法務部“在廣泛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首次提出要給在職人員進行單獨考試。不久,中央政法委發文,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試制度”,同意給新疆、西藏等地區在職人員舉行“小司考”。
同年底,法務部在西藏昌都、日喀則,新疆伊犁、喀什,四川甘孜、阿壩——3省區6地啟動“在職法律職業人員國家司法考試試點”。“小司考”就此問世。
2009年,“小司考”試點範圍擴大到6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7個地(州)。翌年,試點又再次擴大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1個師。
今年全國“小司考”參考人數統計尚未出爐,但分析人士認為,因試點範圍擴至全國28省、一半縣域,人數顯然將超此前。四川去年為31個縣,今年一舉新增103個縣(區),雲南去年3個,今年新增116個;東部沿海諸省,如浙江溫州下轄的泰順、文成兩縣,今年也獲“試點”待遇。

解決之道

“小司考”的初衷——解決“西部斷層”,並非全無合理性。
在最早實施“小司考”的四川甘孜州治下,有三個基層檢察院,除去正、副檢察長,僅有2名檢察員。四川涼山州的木里縣檢察院,全部13名檢察官中,最年輕的檢察官年齡也已36歲。
雲南怒江州一位基層法官李進(化名),早已通過努力考過了司法考試,但對“小司考”的訊息並無不悅。“我們確實太缺人了。”李介紹,在他工作的法院,從立案、受理到審判執行,都由一個法官完成。
北京律師王才亮曾參加過2007年全國律協組織的西部地區調研,發現西部斷層真實存在:法、檢系統的老人退休了,新人又沒有法律資格,“檢察院還好一點,很多法院任命不了庭長,甚至連個合議庭都組成不了”。
前述多名法院、檢察院人士也表達了類似的無奈:自統一司法考試後,法院、檢察院也一直在新招通過司考的人,但換血的速度跟不上人員流動的速度,“有些基層院真的沒人辦案,內部考試也是不得已”。
但在一位法院內部人士看來,導致人員斷層的關鍵因素在於法官、檢察官現有的遴選機制,“通過(司法考試)的人進不去,進去的人留不住”。在現有放寬政策下,只要接受過正規法學教育,通過司法考試取得辦案資格的難度並不大。
現有的法官、檢察官屬公務員編制序列,公開遴選機制是公務員招考,待遇則與行政級別直接掛鈎。現實中,一方面,法官、檢察官拿公務員工資,待遇不高無法留住這些專業人才;另一方面,原來司法考試改革期望的法官、檢察官良性遴選更替機制無法形成,法檢系統內部仍需靠關係背景才能獲得晉升,才導致了人員斷層現象。
司法考試改革之初,曾試圖改變這一現狀,比如將法官、檢察官的遴選和晉升與公務員脫鉤,法官等級與工資掛鈎,以及法官、檢察官從有經驗的律師中選聘等等,但這些制度設計最終都無疾而終。
全國人大代表、律師秦希燕公開表示,國家一時難以培養社會急需的法官、檢察官,但社會已造就一大批優秀律師,他多次呼籲和建議,從優秀律師中選任法官、檢察官。據《法制日報》報導,最高法和最高檢“相當重視”他的議案。
孫笑俠認為,在不改變現有司考制度“統一性”的前提下,依然可以通過制度調整來解決問題。如建立“司法輔助人員制度”,讓已經在司法機關有一定經驗的人員成為司法輔助人員,待遇和晉升制度都可以單獨重新設計,但這需要對法官法和檢察官法整體修改。
他還建議,可以嘗試“基層平民司法官制度”,允許西部地區和基層司法崗位上有一定比例的人員來自非專業非科班,以此來緩解西部和基層司法人員數量不足的矛盾。
減輕改革包袱?
南方周末獲得的一份檔案稱,2011年將“一次性地開展在職法律職業人員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接近法務部的人士也向本報記者證實:(小司考)今年不是第一次,但肯定是最後一次,明年不會再有了。這意味著,今年覆蓋至全國的“小司考”,將成為絕響。
據法院內部人士分析:“小司考”試點今年大幅增加,與今年底要全部完成的法官檢察官的員額編制標準和職務序列改革密切相關。
2011年7月,中組部分別與最高法、最高檢聯合下發法官、檢察官職務序列設定的暫行規定:未來基層法院、檢察院內一定級別的法官、檢察官職數總和,將不超過法官、檢察官總數的60%(有派出機構的為70%)。
法學界人士分析認為,上述新規實施後,司法人員晉升的難度將明顯加大。此前,晉升只要符合年限和條件,在內部審批即可。而未來,因有比例限制,不僅晉升難,法官、檢察官的初次任命也將不易;故未來法檢內部更多的將是法官助理和檢察官助理,且助理也需先獲得法律資格。
記者了解到,將來改革的方向,是法檢序列與行政序列分離。目前的司法機關人事現狀,某種意義也是選擇“從內部解決問題”的因素——檢、法內部大量編制被非司法崗位的行政、輔助工作人員占據,一線法官、檢察官比例反而偏低;在編人員屬於公務員,目前尚無完善的退出機制。
數據顯示:僅此次實施“小司考”的四川省檢察系統,近三年具有公務員編制的人數增加了近1300人,但具有檢察官資格的人數才增加不到200人,檢察官所占的比例在緩慢下降。
據接近法務部的人士介紹,今年“小司考”範圍突然擴大,還與2012年即將展開的司法考試改革有關。
法學界和司法考試培訓機構透露出來的信息是:2012年,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難度將會加大,通過率可能會顯著下降;給民族和貧困落後地區的“放寬政策”,今年也已經到期,是否如2007年那樣延續,或是作其他調整,還不得而知。
因此,在司法考試制度改革啟動之前,對於在職法律人員集中組織一次考試,解決這一群體的法律資格問題,在法、檢內部呼聲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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