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權衡判

《對權衡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權衡判
  • 作者:無名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對權衡判
〈景造權衡,以百黍之重為一銖,以三兩為一大兩。所由科違令。訴云:“調律。”仰正斷。〉
景職此權衡,性諧锺律,八音由茲遂播,五聲從此克諧。掌類羲和,主同尹氏,錙銖無失於毫末,斤兩匪差於黍累。顓頊火正,虞典銅衡,苟有罪(一作非)宜,誠合科結。況三兩為一大兩,未爽於通規;百黍以為一銖,頗合於古制。將科違令,事乃近於深文;訴以非辜,理亦宜從告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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