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物持平

遇物持平

遇物持平(拼音:yù wù chí píng)是漢語成語,釋義為"對待人和事持公正態度",出自宋代蘇舜欽《朝奉大夫尚書度支郎王公行狀》"苟遇物持平,輕重判然於中矣"。該成語屬偏正式結構,常作謂語、定語使用,具有中性感情色彩,反映了中國古代處世哲學中的公平準則。其注音為ㄩˋ ㄨˋ ㄔˊ ㄆ一ㄥˊ,成語簡拼ywcp,屬於古代產生的四字格成語。

基本介紹

  • 成語結構:偏正式
  • 字數規格:四字成語
  • 語法功能:作謂語/定語
  • 感情色彩:中性詞
  • 產生年代:古代漢語
  • 接龍示例:平心定氣→氣沖霄漢 
語義解析,文獻出處,語法特徵,文化延伸,現代套用,

語義解析

成語"遇物持平"由"遇物"與"持平"組合構成,"遇物"指接觸事物或人際交往,"持平"意為保持公平。整體語義強調在處理各類事務時秉持公正立場,不偏不倚地作出判斷。宋代文獻中即有"輕重判然於中"的詮釋,體現古人運用權衡器物作比喻,強調內心公正判斷的價值取向。

文獻出處

該成語最早見於北宋文學家蘇舜欽為官員王質撰寫的行狀,原文載:"苟遇物持平,輕重判然於中矣"。該文獻創作於11世紀中期,收錄於《蘇學士文集》卷十四,現存版本可見於《四部叢刊》初編本。作為古代官吏評價體系的重要語料,該記載反映了宋代士大夫階層推崇的為官準則。

語法特徵

  1. 結構類型:遵循"動賓+動補"的偏正結構,"遇物"為前置修飾成分,"持平"為核心語義載體
  2. 句法功能:
  3. 作謂語:如"為官者當遇物持平"
  4. 作定語:如"展現遇物持平的政治智慧"
  5. 搭配特性:常與"處事公正""秉公論斷"等短語形成語義呼應,多用於評價性語境

文化延伸

在漢語成語體系中,"遇物持平"與"守正不阿""不偏不倚"構成近義關係,與"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形成反義對比。該成語被收錄於《中華成語大辭典》《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等權威工具書,在2025年百度漢語平台統計的成語使用頻率中位列古代漢語類前15%。

現代套用

截至2025年,該成語仍常見於政論文章、司法評論等專業領域。語言學家建議在當代使用中注意語境適配性,避免與白話文表達產生違和感,如在"他遇物持平的處事原則獲得認可"等正式表述中保留成語的典雅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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