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文化和旅遊局

寶雞市文化和旅遊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寶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19]34號),制定本規定。

寶雞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處級,加掛市廣播電視局牌子。

寶雞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廣播電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推依法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國家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區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推動文化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交流合作,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

內設機構

寶雞市文化和旅遊局(寶雞市廣播電視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財務、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內部審計等工作;統籌全局上級交辦和階段性安排等重點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統計年報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目標責任考核、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指導局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擬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法規科。貫徹落實中省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政策法規;組織重要政策法規和重大事項調研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管協調工作;統籌協調“深化改革工作;依照法規政策和章程統籌協調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四)藝術科。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代表性特色性的地方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開展文化惠民,負責全市政府購買公益演出工作。
(五)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事業發展及公共服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推廣與交流合作科。負責全市性文化旅遊品牌培養、打造;負責寶雞旅遊總體形象宣傳,組織舉辦全市性旅遊市場推廣宣傳活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宣傳推廣;推動研學旅遊發展;組織開展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文化旅遊“一帶一路合作交流”和廣播電視走出去工作。
(七)資源開發科。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與開發;指導推進鄉村旅遊、工業旅遊、紅色旅遊和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進文化公園建設。
(八)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和廣播電視產業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指導縣區旅遊發展,推進全域旅遊創建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項目管理和招商引資工作。
(九)市場管理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行業安全;承擔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實施;監管文化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統計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十)傳媒管理科。指導、協調全市性廣播電視宣傳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和播出工作;推進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評優、創優;指導、監管全市電視劇、重大電視紀錄片、專題片的創作生產和引進播出;對全市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承擔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和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和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的監管;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市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管;承擔全市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資格和網路視聽做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十一)科技事業科。擬定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並推進實施和指導監管;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行業信息化、智慧化、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網路安全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廣播電視“戶戶通”工作;指導廣播電視重點單位設備設施安全保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的政策措施;負責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1.寶雞人民廣播電台
2.寶雞電視台
3.寶雞農村數字電影院線有限公司
4.寶雞市河濱影劇院
5.寶雞劇院有限公司
6.寶雞市電影公司
7.寶雞市戲曲劇院有限公司
8.寶雞市藝術劇院
9.寶雞市民眾藝術館
10.寶雞市藝術創作研究室
11.寶雞市圖書館
12.寶雞市廣播電視器材公司
13.寶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14.寶雞廣電網路公司
15.寶雞市文物旅遊執法大隊
16.寶雞市旅遊服務中心
17.華夏旅遊發展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陳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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