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國人民軍

寮國人民軍

寮國人民軍(英語:Lao People's Armed Forces)前身為寮國愛國戰線領導的“寮國戰鬥部隊”(即“巴特寮”),始建於1949年1月20日,1965年10月改名為寮國人民解放軍,1982年7月改稱現名。最高領導機構是中央國防和治安委員會,朱馬里·賽雅頌任主席,隆再·皮吉任國防部長。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期最少18個月。寮國軍隊在寮國社會中有較好的地位和保障,工資待遇比地方政府工作人員略高。

武裝部隊總兵力約6萬人,其中陸軍約5萬人,主力部隊編為5個步兵師;空軍2000多人;海軍(內河巡邏部隊)1000多人;部隊機關院校500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寮國人民軍
  • 外文名:Lao People's Armed Forces
  • 所屬國家: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
  • 成立時間:1949年1月20日
  • 兵力:5.2萬餘人
  • 最高領導機構:中央國防和治安委員會
  • 總司令:本揚·沃拉吉 
概況,國防立法,軍事最高領導機構,三軍實力,現狀,

概況

寮國人民軍是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的軍事力量,是一支以陸軍為主體,包括空軍、內河部隊及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通訊兵、化學兵諸兵種組成的武裝力量。
寮國軍隊最初於1949年1月20日由印度支那共產黨寮國支部成員凱山·豐威漢在桑怒省香科縣領導成立了一支名為“拉薩翁”游擊隊。1950年更名為“寮國伊沙拉部隊”,1956年更名為“寮國戰鬥部隊”,1965年10月更名為“寮國人民解放軍”,1982年7月更名為“寮國人民軍”。
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期最少為18個月。年軍費開支約1億多美元。

國防立法

1991年8月14日通過的《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憲法》第11條規定:國家執行保衛國防和維護社會安寧的政策。全體公民和國防力量、治安力量必須發揚忠於祖國、忠於人民的精神,履行保衛革命成果、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及和平勞動的任務,積極參加國家建設事業。
寮國人民軍
寮國政府把國防視為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的一項戰略任務,認為新時期的國防和治安是為了增強國家的團結和統一,加強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和睦,寮國人民武裝力量是保衛寮國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保衛人民民主制度、政治穩定、社會安寧的堅強柱石,並為國家的經濟建設、政治基層建設和完成國際主義的義務作出自己的貢獻。

軍事最高領導機構

最高領導機構是中央國防和治安委員會。主席由寮國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兼任。
寮國人民軍前任總司令:朱馬利·賽雅貢。
本揚·沃拉吉在2016年1月舉行的寮國人民革命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寮國人民軍現任總司令:本揚·沃拉吉

三軍實力

寮國陸軍成立最早,兵力最多,約有5萬人。其中主力部隊步兵師5個、7個獨立團、30多個營、65個獨立連。地方部隊30餘個營及縣屬部隊。地面炮兵2個團,10多個營。高射炮兵1個團9個營。飛彈部隊2個營。裝甲兵7個營。特工部隊6個營。通訊部隊9個營。工兵部隊6個營。基建工程兵2個團13個營。運輸部隊7個營。 陸軍的裝備基本是中國和前蘇聯援助的裝備和部分從抗美戰爭中繳獲的美式裝備。
寮國人民軍
寮國內河部隊總兵力約1700人,裝備有內河船艇110多艘,編成4個艇隊。有芒寬、巴能、納坎、他曲、南蓋、巴色等8個基地。
空軍於1975年8月組建,現有2個團、11個飛行大隊,總兵力約2000人。裝備有各種飛機140架,其中主要由前蘇聯提供和從萬象政權的皇家空軍手中接管。

現狀

隨著軍隊建設質量的提高,寮國人民軍對外軍事合作步伐也日益擴大,近年來先後與俄羅斯、印度、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等國拓展了軍事交流與合作的內容。2003年1月,印度決定向寮國援助一批軍事裝備和物資,並承諾提供技術幫助。2003年6月,寮國向俄羅斯訂購了一批新式防空武器;2003年4月,寮國與越南簽署了越南幫助寮國培訓軍事指揮幹部和特種部隊以及完成軍隊通信系統改造等多項協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