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事務服務中心

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事務服務中心

為了實現“寓教育於服務,寓管理於服務”的宗旨,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成立“學生事務服務中心”,切實為會計系全體學生成長成才服務,為學院創建“人文財院、智慧財院、綠色財院”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事務服務中心
  • 簡稱:會計系學生事務服務中心
  • 創辦時間:2016-04-05
  • 類別:學生服務
  • 所屬院系: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
  • 宗旨:寓教育於服務,寓管理於服務
  • 負責老師:董冰
  • 現任主任:熊棟
中心簡介,中心內部構架,服務項目,1、校園綜合服務,2、助學服務,3、權益服務,4、實踐服務,運行機制,1、學生到學生事務服務中心諮詢,2、學生事務服務中心進班諮詢,工作制度,工作職責,工作人員行為規範,承辦活動,

中心簡介

會計系學生服務中心的建立秉承了強化教育、科學管理、突出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以方便學生辦事、解決學生困難、維護學生權益、幫助學生成才為工作目標;通過“扁平式”的管理模式,讓系部每位輔導員分部指導服務中心的工作,通過“一站式”服務構建起一個集教育、管理、服務於一體的新的學生工作平台。
服務中心建立了各項規章制度,形成了較完備的協調、監督、考核機制。在辦公室設立服務區,為學生提供諮詢、指導,並將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崗位職責公示。鼓勵學生廣泛參與,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增強學生的知情權、監督權和發言權,推進中心依法、科學、民主服務。不斷更新觀念,開拓創新,積極探索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服務的內在規律,努力走出一條促進學生成長成才的新路子。

中心內部構架

中心辦公室,秘書部,服務部,中心宣傳部

服務項目

1、校園綜合服務

(1)班級財物報修
(2)失物認領平台
(3)學生社團服務
(4)系部日常事務處理

2、助學服務

(5)獎助學貸的政策諮詢、基礎信息處理
(6)線上文章徵集
(7)各類考試考證的諮詢

3、權益服務

(8)受理學生的來信來訪
(9)受理學生對系部、學生會、學生事務服務中心的投訴、意見、建議,並進行歸納及反映

4、實踐服務

(10)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或創業方面的指導
(11)招聘信息的匯總發布
(12)兼職信息諮詢
(13)承辦會計系大型活動

運行機制

1、學生到學生事務服務中心諮詢

學生到學生服務中心查詢或信訪時,學生服務中心總台實行統一歸口答覆。程式如下:
(1)學生提出查詢或信訪
可現場辦理或答覆的事務——工作人員進行登記並現場辦理或答覆
不能進行現場辦理或答覆的事務——學生可在學生事務服務中心進行登記填表
工作人員告知學生答覆時間
對問題進行收集整理並查詢
在約定時間內對答覆學生

2、學生事務服務中心進班諮詢

學生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班向學生諮詢需要解決的問題,工作人員進行統一回復。程式如下:
可現場答覆的事務——學生提出問題後進行登記並現場答覆
不能現場答覆的事務——工作人員請提出問題的同學進行登記填表
對問題進行收集整理並查詢
在一周內對學生進行答覆

工作制度

一、工作宗旨:方便學生辦事、解決學生困難、維護學生權益。
二、服務承諾:熱情服務,及時高效,不推諉,不拖延。
三、工作人員應穿全身制服,佩戴工作牌,按照各服務視窗座位牌擺放處上崗服務。
四、工作人員接待來訪學生時,應熱情、耐心,及時處理學生請求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
五、中心各部門必須按照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員,不能出現漏崗、缺崗;值班人員應按時值班,中途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六、工作時間切勿聊天、嬉戲或從事規定以外的事情;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譁,不得干擾他人工作;不得處理私事,不接待私人來訪。
七、工作人員應自覺愛護學生事務服務中心的所有公物,保持工作環境的整齊、清潔、安靜,努力創造一個寧靜、溫馨、高效的辦公場所。
八、工作人員應自覺做到人走燈滅,及時關閉電源,厲行節約。
十、本制度適用入駐學生事務服務中心的所有部門。

工作職責

一、在系部老師的指導下,全面落實學校系部工作部署,以服務廣大學生為本。
二、各部門之間加強溝通與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增進友誼,促進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制定事務中心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督促各部門工作人員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分析研究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
四、組織各部門在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認真開展學習和培訓,提高理為學生服務的能力。
五、及時向系部老師和入駐部門的負責人反饋工作人員在服務中心工作開展的情況。
六、對各入駐部門在服務中心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七、與各位老師以及廣大學生保持密切聯繫,及時了解學生的相關需求和信息,做到有序地開展工作。
八、及時發布和學生事務相關的信息,做好學生事務的受理和信息反饋工作。
九、完成系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為更好地為廣大學生提供全面的服務,特制訂學生事務中心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一、以方便學生辦事為目標,急學生之所急,想學生之所想,努力解決廣大學生遇到的問題。
二、愛崗敬業,忠於職守,遵章守紀,勤奮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
三、求真務實,高效服務,禮貌熱情,耐心細緻,不推諉、不拖延,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讓學生放心滿意。
四、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樹立全局觀念、服務觀念,樹立優良的工作作風。
五、嚴守規章制度,規範辦事程式,遵守值班時間。
六、儀表整潔、莊重、大方得體。
七、提倡國語,文明用語,保持辦公環境清潔。

承辦活動

2016年會計系社團文化藝術節
2016年會計系表彰大會
2017年元旦遊園會
2017年送老生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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