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林業局

宿遷市林業局位於江蘇省北部,介於北緯33°8'—34°25'與東經117°56'—119°10'之間,屬於長三角經濟圈(帶)、東隴海產業帶、沿海經濟帶、沿江經濟帶的交叉輻射區,市域面積8555平方公里,總人口555萬人,轄沭陽、泗陽、泗洪三縣和宿豫區、宿城區、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城、蘇州宿遷工業園區、市軟體與服務外包產業園和市洋河新城。宿遷地形總體呈西北高、東南低,最高點海拔71.2米,最低點海拔2.8米,因其自然稟賦和歷史因素影響,屬於典型的平原地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林業局
  • 所屬地區:江蘇省北部
  • 占地面積:8555平方公里
  • 總人口:555萬人
獲得榮譽,主要職責,產業發展,

獲得榮譽

宿遷素有“楊樹之鄉”美譽,是黑楊派南方型楊樹無性系的引種發源地。自1996年建市以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林業產業發展,深入開展植樹造林活動,所轄各縣、區均為全國平原綠化先進單位。全市圍繞“生態宿遷”建設和林業產業發展兩大主題,大力實施村莊綠化工程、綠色通道工程、農田防護林工程、生態保障工程、林果種苗產業開發工程、小城鎮綠化工程等六大林業重點工程,森林資源迅速增長,全市現有林地面積282萬畝,高標準農田林網面積620萬畝,四旁植樹保存株數1億餘株,全市林木覆蓋率28.84%,活立木蓄積量約1600萬立方米,年可採伐利用約150萬立方米。在城市綠化建設中,持續開展市級綠化模範單位和居住區評比等活動,現有市級綠化模範單位173家,綠化居住區32個。全市受保護自然濕地4.5萬公頃,成功建設成省級以上濕地保護區1個,市級保護區1個,建成各類森林和濕地公園17個,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38.32%。城鄉綠化工作的逐步推進,森林資源總量的快速增加,使宿遷市城鄉面貌發生了根本改變。宿遷城鄉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河湖清澈,鳥獸繁多,是名副其實的華東地區大“氧吧”。2010年,我市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2012年11月初,我市順利通過“全國綠化模範城市”國家核查組驗收;其後,我市榮獲“2003—2012綠色江蘇建設生態創建成就獎”,生態綠化成果得到全面肯定。宿遷市成為全國平原綠化的新典型、綠色江蘇建設的排頭兵。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林業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並負責監督實施;擬定林業產業及生態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有關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系統)全民義務植樹和綠化發展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承擔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評比表彰等工作;負責全市古樹名木普查、保護管理工作。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全市林場(苗圃)、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承擔全市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報批後監督執行;管理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占用、徵用林地進行審核。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及調整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經批准後發布;組織管理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市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救護、繁殖、馴養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重大案件,指導、監督全市林業行政執法;組織開展、管理指導全市重大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會同市公安局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協調全市森林公安隊伍建設。
(七)負責指導全市林業產業工作;指導林業苗木、經濟林果生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種子、苗木質量監督檢驗和良種的培育、審核、檢疫、檢驗工作;以及新品種認定審核上報工作。
(八)指導各類商品林和生態林的培育;指導市級以上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保護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按照許可權審批、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九)指導全市林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監督執行局機關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負責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電、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保衛、信訪、督查、檔案和後勤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及局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負責林業系統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承辦林業行業工作意見的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擬定林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與政策,管理林業科技成果;負責全市林業系統涉外工作,組織技術交流與合作;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群團管理工作。
2、造林處
貫徹執行國家造林綠化、防沙治沙、封山育林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林業生產計畫;指導全市人工造林及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全市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與建設;監督指導全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組織各類林業基地建設。
3、森林資源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森林資源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林業行政執法;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流轉工作;編制報批森林採伐限額;管理林木憑證採伐、憑證運輸工作;依法承辦對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會同市公安局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協調全市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4、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處
會同市財政部門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督林業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歸口管理林業建設投資計畫的申報、審核和下達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林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林業產業工作;承擔市級以上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保護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編制年度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負責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和林業統計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5、宿遷市林木有害生物防治站
原為宿遷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成立於2002年,為市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主要為林業發展提供病蟲防治檢疫保障。森林病蟲害防治管理,森林病蟲害檢疫與執法、防治與檢疫技術培訓,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技術開發與推廣。
6、宿遷市林業技術指導
為市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負責全市林木種苗和場圃管理,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保護,林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和技術監督管理,森林資源調查與動態監測等職能工作。

產業發展

宿遷林業已經成為宿遷產業鏈條中更加堅實環節、更具活力的版塊,是宿遷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永遠的績優股。至2012年底,全市木材加工企業達3000餘家,實現產值344億元,規模以上木材加工企業487家,實現產值320億元,年遞增30%,是“十一五”末的1.7倍。全市人造板產量達1506萬立方米,人造板產量約占全國產量的1/15。林木加工業已超過了釀酒、服裝成為拉動宿遷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林業產業成為農民致富的主導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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