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索道驅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客運索道驅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客運索道驅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GB/T 24731-2009)》由全國索道與遊樂設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起重運輸機械設計研究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海喬、雲平、黃鵬智、李剛、黃越峰、梁海燕、姜紅旗。

基本介紹

  • 書名:客運索道驅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10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140104
  • 外文名: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Drive of Passenger Ropeway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5頁
  • 開本:16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客運索道驅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GB/T 24731-200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文摘

著作權頁:



4.2.2.2繩輪應鑲有軟質耐磨襯墊,摩擦係數應不小於0.3,襯墊槽型應與運行的鋼絲繩相適應。
4.2.2.3繩輪輪緣的形狀及其深度應能防止鋼絲繩脫槽;繩輪輪緣應至少高出襯墊上緣一倍鋼絲繩直徑的高度。
4.2.2.4 繩輪制動面的粗糙度Ra應不大於25 μm,端面跳動度應符合GB∕T 1184中10級精度的要求。
4.2.2.5制動盤制動面的粗糙度Ra應不大於6.3μm,端面跳動度應符合GB∕T 1184中10級精度的要求。制動盤應做動平衡試驗,並符合JB∕T 7019中的有關規定。
4.2.2.6制動輪制動面的粗糙度Ra應不大於6.3μm,制動輪為鑄造件應進行清砂處理,應做動平衡試驗,應符合JB∕ZQ 4389的有關規定。
4.2.2.7對於大直徑的繩輪可以採用剖分式結構,輪體應焊後退火處理,半輪組裝後整體加工;對於兩半剖分輪體,加工完成後繩輪輪轂直徑應小於軸承隔套直徑,符合設計要求;對於三瓣或更多剖分結構,應加定位銷。
4.2.3軸承套
4.2.3.1 內孔、外圓的圓柱度公差,外圓對內孔軸線的圓跳動量應符合GB∕T1184中8級的規定。
4.2.4捲筒
4.2.4.1 捲筒上的繩眼不應有鋒利的邊緣和毛刺,折彎處不應形成銳角,捲筒應符合GB∕T 20961的有關規定。
4.2.5開式齒圈
4.2.5.1 材料應符合4.2.1.1的規定。
4.2.5.2齒輪的精度等級應符合GB∕T 10095.1和GB∕T 10095.2中8級的規定。開式齒輪應進行調質處理,小齒輪的齒面硬度應為48 HRC~55 HRC;大齒輪的齒面硬度應為235 HB~275 HB。
4.2.6機架
4.2.6.1 機架焊接後,主梁的平行度應不大於3 mm,對角線之差應不大於3 mm。
4.2.6.2機架所有加工部位焊後需消除應力並矯正變形後加工;機架上的主驅安裝孔與輔驅安裝孔的中心距、孔軸平行度、孔軸與各自安裝面的垂直度以及各孔的圓柱度應符合GB∕T 1800.2中8級精度的要求。
4.3表面處理
4.3.1 產品在表面防鏽處理前應進行噴砂,清除毛刺、焊渣、銹跡和油污。
4.3.2除外購標準件外,所有零部件的外露金屬表面應進行防鏽處理,鍍層或漆層應均勻,無局部缺陷及鏽蝕。
4.3.3鍍鋅層厚度應不小於0.01 mm;油漆塗層應符合JB∕T 5000.12的有關規定。
4.3.4產品的非有色金屬的內部表面若不做防鏽處理,應進行密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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