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健(唐代府兵制)

官健(唐代府兵制)

唐初,士兵自備武器資糧,後逐漸改為官給,故稱士兵為官健。

簡介,史料記載,

簡介

唐初,士兵自備武器資糧,後逐漸改為官給,故稱士兵為官健。

史料記載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五.(唐)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下大曆十二年:五月,辛亥,詔自都團練使外,悉罷諸州團練守捉使。又令諸使非軍事要急,無得擅召刺史及停其職務,差人權攝。又定諸州兵,皆有常數,其召募給家糧、春冬衣者,謂之“官健”;差點土人,春夏歸農、秋冬追集、給身糧醬菜者,謂之“團結”。自兵興以來,州縣官俸給不一,重以元載、王縉隨情徇私,刺史月給或至千緡、或數十緡,至是,始定節度使以下至主簿、尉俸祿,掊多益寡,上下有敘,法制粗立。
白居易 《請罷兵第二狀》:“況神策官健,又最烏雜:以城市之人,例皆不慣。如此,忽思生路,或有奔逃。”
舊唐書·張萬福傳》:“ 萬福曰:官健常虛費衣糧,無所事,今乃一小賴之,不足過賞,請用三之一。”
《資治通鑑·唐代宗大曆三年》引此文,胡三省 注云:“兵農既分,縣官費衣糧以養軍,謂之官健,猶言官所養健兒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