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感

宗教感是指德普朗克關於宗教情感的觀點,他認為一種宗教不與自身或一切外部過程的因果依存規律相矛盾,即與嚴密的科學觀點彼此相輔相成。為了在精神上追求一個統一的世界圖景的需要,應證明自然科學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這兩種無處不在的神秘力量的一致性。認為此先存在著一個理性的獨立於人類的世界秩序,其次這種世界秩序的性質決不能直接獲得而只能間接認識或思想,宗教是通過其教義和信條,而自然科學則依靠感覺經驗的測量來獲取。

教徒信奉上帝和他全能的意志是所有生命和事件的本源,是一切的出發點和基礎,是所有思想過程的終極目標,是所有理論體系的頂端。而自然科學家則從感覺經驗的測量出發,通過歸納研究,去追尋他們所企求的至上的目標上帝和他的世界秩序。自然科學給人以知識,宗教則給渴求安慰的人類以安全和幸福感,它們互相補充並互為條件。這是兩條彼此並行的道路,一條道路藉助理性,一條道路訴諸感情,但兩者工作的意義和進步的方向是同一的。自然科學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是等同的。上帝是和諧美妙的大自然,是獨立於人類而始終有效的自然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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