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關於開展清倉利庫挖掘資金潛力的報告

《安徽省政府關於開展清倉利庫挖掘資金潛力的報告》是安徽省人民政府1987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關於開展清倉利庫挖掘資金潛力的報告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日期:1987-06-18
  • 生效日期:1987-06-1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檔案來源:1987年6月18日皖政〔1987〕36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清倉利庫挖掘資金潛力的報告
(1987年6月18日皖政〔1987〕36號)
當前,全省信貸資金比較緊張,但是物資和資金潛力也很大,積壓超儲物資、產成品資金和結算資金占用很多,初步測算全省工、商、外貿企業和農業貸款可挖資金潛力約26億元。如果工業企業的物資和資金潛力清理收回50%,外貿企業壓縮庫存15%,商業、供銷、糧食企業壓縮不合理資金占用18%,加上收回沉澱和到逾期農業貸款25%,全省能挖掘物資和資金潛力7.4億元左右,可以大大緩和資金供求矛盾,保證生產和流通發展的需要。為此,各地必須把清倉利庫、挖掘資金潛力當作深入開展“雙增雙節”運動的一件大事來抓。向清理不合理的資金占用要資金,向深化改革要資金,下決心把呆滯積壓的物資處理掉,搞活物資,搞活資金。為了鼓勵和推動我省清倉挖潛工作的深入開展,提出以下十條政策措施:
一、各級經委、銀行和企業主管部門要把挖潛計畫下達到企業,作為考核指標
二、銀行要與有關主管部門共同對企業逐戶核定儲備資金、產成品資金和結算資金的占用限額,對超過限額部分,要訂出處理計畫,並限期完成。企業按期處理的,銀行不加收貸款利息;不能按期處理的,從核定之日起,加收貸款利息,並不得增加新的貸款。此外,企業自報過去隱瞞的掛帳損失,當年能全部消化的,不加收利息。
三、本著誰挖潛歸誰用的原則,各級通過挖潛搞活的資金,全部留給當地使用,並不減少貸款規模。企業搞活的資金,首先滿足該企業的合理需要。
四、試行流動資金包幹辦法的企業,由於挖潛而節約流動資金占用,除按包幹辦法規定獎勵外,銀行對少占用的資金,利率向下浮動;對多占用的資金,利率向上浮動。企業由此少支和多付的利息,一律在企業專用基金中收支。如果多占用的資金,不是企業本身造成的,而且是無力抗拒的因素,經過報批,利率可不上浮。
五、為搞活物資和資金,處理積壓物資用票據結算的,專業銀行可辦理票據承兌貼現,人民銀行給予辦理再貼現。
六、凡繼續邊生產邊積壓或盲目採購造成新的積壓的,銀行不貸款,也不辦理承兌貼現。
七、處理積壓原材料的收入,不計產品銷售收入。由於削價處理損失數額大,影響企業收入或造成虧損的,按審批許可權上報批准,予以減免稅照顧。
八、因削價處理積壓產成品,造成企業虧損的,可以適當減免所得稅,商業部門處理有問題商品所造成的損失,可在商品削價損失準備金中列支。
九、因處理積壓原材料和產成品,減少企業收入而造成企業虧損的,暫不按虧損企業對待,不影響提取職工獎勵基金。
十、在清倉利庫中,有關部門要嚴格報批手續,及時審批,儘量減少企業和國家的損失。要堅決防止利用處理積壓物資之機搞不正之風。違者,要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貫徹執行。
安徽省經濟委員會
安徽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
中國工商銀行安徽省分行
中國農業銀行安徽省分行
中國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
中國銀行合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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