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一五水利發展規劃綱要

2006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6〕128號印發《安徽省“十一五”水利發展規劃綱要》。該《綱要》分“十一五”水利發展面臨的形勢、“十一五”水利發展思路、“十一五”水利發展目標、“十一五”水利發展主要任務、“十一五”水利發展的保障措施4部分。

主要任務是:防洪減災;水資源開發利用與管理;農村水利建設;城市水利建設;水利信息化及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水利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十一五”水利發展規劃綱要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6〕128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2月31日
通知,規劃綱要,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十一五”水利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
皖政〔2006〕12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十一五”水利發展規劃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規劃綱要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發展規劃綱要
一、“十一五”水利發展面臨的形勢
(一)“十五”水利發展成就
1998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抓住國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有利時機,持續開展大規模水利建設,以長江、淮河幹流防洪工程為標誌的水利建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水利發展和改革實現了一系列重大跨越。“十五”期間,全省水利投入198億元,是我省歷史上水利投入最大的時期,一批重要骨幹水利工程相繼開工和建成,“十五”規劃目標基本實現。
積極轉變治水思路,水利事業健康發展。“十五”期間,面對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及全社會水利需求的不斷變化,各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努力構建可持續水利發展模式,注重解決人的安居問題,逐步實現了治水思路從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從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的重大轉變。
“十五”期間,我省先後出現了2001年長江以北地區特大幹旱、2003年淮河流域大洪水、2005年沿淮淮北地區嚴重洪澇災害、大別山區“泰利”強颱風暴雨和山洪土石流等災害,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依託不斷完善的水利減災體系,科學調度,有效防控,最大程度地減輕了洪澇災害損失;同時,堅持統籌安排防洪、除澇、抗旱與防污,通過強化水源調度、配置和管理,基本滿足了經濟社會發展的用水需求。“十五”期間,全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減災效益達970億元。
江河治理進程加快,水利建設成就巨大。1998年以來,我省全面完成了1000公里長江乾堤除險加固。建設沿江排澇泵站10.8萬千瓦,新增、改善排澇面積33.3萬公頃。實施長江平垸行洪、移民建鎮工程,完成移民遷建40萬人。
淮河治理加速推進。懷洪新河工程全面竣工驗收,臨淮崗工程基本建成。2003年災後重建工程基本完成,淮乾整治及汾泉河、奎濉河、洪汝河治理加快,渦河治理、淮北大堤加固、白蓮崖水庫等先後開工建設。
水庫建設與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成效顯著。港口灣、大房郢水庫先後建成,大中型病險水庫加固全面啟動,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沙河集、黃栗樹、佛子嶺、磨子潭、城西、眾興、豐樂、境主廟等8座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
城市防洪工程建設步伐加快。蕪湖安慶銅陵馬鞍山蚌埠淮南等城市防洪主體工程基本建成,合肥黃山六安城市防洪加快實施,石台南陵郎溪岳西金寨績溪等縣城鎮防洪工程基本完成或正在建設。
農田水利建設紮實推進,農村飲水解困成效顯著。結合農村稅費改革,推動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化,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穩步推進。“十五”期間,全省有效灌溉面積增加3.3萬公頃,達到332.3萬公頃。大型灌區節水改造進程加快,全省節水灌溉面積增加6.8萬公頃,達到69.2萬公頃。全省新增除澇面積5.6萬公頃,達到220.5萬公頃。農村飲水解困工作超額完成任務,建成各類飲水工程2萬多處,實際解決了212萬人的飲水困難。改造泵站96處、7.2萬千瓦,改善排灌面積16萬公頃。
水資源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小水電建設快速發展。全省供水能力達到260億立方米,年均約增長2.5%。用水效率逐步提高,2005年單位生產總值用水量431立方米/萬元,一般工業萬元產值用水量為260立方米。水資源管理不斷加強,工業和城鎮生活用水取水許可年審批率為100%,農業用水為75%。監督管理工作不斷深入,初步建立了取水、用水、退水監督管理體系。水資源規劃工作紮實推進,完成了《全省省轄城市供水水資源規劃》及全省水資源綜合規劃階段性工作。
“十五”期間,全省新增水電裝機容量18.6萬千瓦。至2005年底,全省擁有水電裝機728處、81.6萬千瓦,年發電量為11.5億千瓦時。
水環境保護與治理初見成效,水土保持工作明顯加強。頒布實施了《安徽省水功能區劃》,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強。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庫已布設水質監測站77個,監測點已達125個,淮河、巢湖水污染監測體系初步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逐步開展。
“十五”期間,我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500平方公里。省、市、縣、鄉四級水土保持監督網路逐步形成。全省共查處各類水土保持違法案件2500多件,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監管力度逐步加大,水土流失防治投入明顯增加。
水利改革不斷深入,行業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推行了建設管理“四項制度”,水利建築市場逐步規範。頒布實施了《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理順了長江、淮河、懷洪新河、茨淮新河河道管理體制,完成了佛子嶺、磨子潭、梅山、響洪甸四大水庫整體移交,市縣水管體制改革在探索中前進,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水法規體系不斷完善,依法治水逐步推進。修訂和頒布了《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安徽省〈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與保護條例》等一批法規,出台了《安徽省抗旱條例》、《安徽省水文管理辦法》,初步形成了與國家水法規配套銜接,符合安徽實際,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水法規體系。加強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範執法行為,堅持不懈地打擊長江非法采砂活動,維護了長江河勢穩定,保障了防洪和通航安全。
水利科技創新步伐加快,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十五”期間,我省水利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成果研發、技術推廣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共完成省、部級水利科技項目70餘項,有21項成果獲省科學技術獎,一批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淮北地區土壤墒情監測預報和抗旱減災信息系統等成果得到推廣套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省氣候條件特殊,江河自然狀況複雜,水資源分布與經濟社會發展布局不相匹配,江河治理和水資源開發利用任務艱巨。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科學發展觀、構築和諧社會戰略決策的實施,對水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省水利發展和改革任重道遠。
洪澇災害仍然威脅著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我省整體防洪標準偏低,綜合防洪減災體系比較薄弱,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淮河幹流行洪不暢,沿淮行蓄洪區建設嚴重滯後,特別是居住在行蓄洪區內100多萬民眾的生產生活還極不穩定。沿淮和淮北平原易澇地區排澇能力嚴重不足,澇災問題突出;長江幹流部分河段崩岸嚴重,河勢不穩,江心洲、外灘圩防汛任務重;全省多數中小河流尚未進行系統治理,防洪標準普遍不足20年一遇;山區山洪和土石流災害嚴重,防洪減災難度大;一大批水庫存在病險隱患,除險加固任務艱巨;全省有防洪任務的50多座城市,大部分還達不到國家規定防洪標準的下限。
水資源短缺與水利用效率低下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全省水資源時空分布極不均衡,與人口、耕地、國民經濟布局不相適應,加之河湖水體污染,區域水資源短缺形勢日益嚴峻。沿淮淮北地區人均水資源量不足500立方米,是我國七大流域中人均水資源量最低的地區之一。全省易旱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一半以上,66座縣城以上的城鎮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同時,用水效率不高和節水意識不強的問題也較為突出。200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用水量和一般工業萬元產值用水量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灌溉水利用係數僅為0.45左右。
水生態環境惡化趨勢仍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多數河流湖泊遭受污染,符合一、二級水質標準的水域已不多,水生態環境總體狀況沒有根本好轉。淮河和巢湖污染最為嚴重,淮河以北地區基本有河皆污,巢湖西半湖富營養化依然突出。淮河流域主要城市和主要工礦區的地下水超采漏斗面積已達7000平方公里,其中嚴重超采漏斗面積達3800平方公里。地下水氟超標、缺碘等原生水質問題與地表水體污染、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次生污染問題並存,進一步加劇了水污染形勢。水土流失仍較嚴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積達1.9萬平方公里,開發建設等人為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農村水利基礎設施薄弱局面仍未明顯改觀。已建農田防洪和灌排工程普遍存在標準低、老化失修和效益衰減等問題,農業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明顯不足。大型灌溉工程均已運行40年以上,九大灌區的骨幹建築物損壞率達45%,大中型灌區面上工程配套程度低和老化失修現象普遍。大中型泵站老化嚴重,泵站設備亟需更新改造。農村稅費改革後新的農村水利投入機制尚未形成,農田水利建設投入嚴重不足。
水利社會管理和行業管理亟待加強。水資源使用權益不明晰,流域與區域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尚有待研究確立。洪水風險管制度尚未形成,侵占河道和妨礙河道行洪的現象時有發生,防洪減災社會化保障體系亟待建立。涉水事務管理的政策制訂、制度建設、規劃編制、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仍需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設、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隊伍建設亟待加強,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經費不足,工程效益不能有效發揮甚至衰減,水利投融資、水價形成、水費徵收體系還難以適應市場經濟規律和水利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的要求。
二、“十一五”水利發展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作為水利工作的核心理念,協調好水資源開發、利用、治理、配置、節約和保護的關係,統籌考慮城鄉水資源問題,統籌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以支撐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水生態環境改善為目標,確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努力改善水環境,堅持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路子;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提升水利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水平;以水利的可持續利用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從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的實際需求出發,努力滿足人民民眾對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等方面的需求。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的原則。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充分考慮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妥善處理開發與保護的關係。注重節約水資源,加強水生態建設與保護。
堅持以改革促發展的原則。加強水利改革力度,強化政府對涉水事務的管理,全面提升水利服務於經濟社會的能力。
堅持統籌發展的原則。興利除害結合,開源節流並重,防洪抗旱並舉。統籌考慮不同區域、城市和農村水利發展的特點和需求,統籌考慮水資源條件和生產力布局。
堅持資源節約和保護的原則。繼續把水資源的節約、保護放在突出位置,建立節水防污型社會,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堅持突出重點和注重效益的原則。根據國家及我省財政狀況和投資政策,明確水利發展的重點,合理確定水利建設規模。
(三)總體思路
“十一五”期間,我省水利將進入全面發展的新階段。以支撐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為目標,著力抓好治淮、農村飲水安全、水庫加固、重要城市防洪、骨幹水源等工程建設,加快沿淮平原窪地治理、長江重要支流治理、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涉水事務管理,努力構建較為完備的防洪減災體系、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體系、持續有效的水生態環境保護體系、穩定健康的農村水利發展體系、規範高效的水務管理體系。
三、“十一五”水利發展目標
防洪減災目標。淮北大堤及淮南、蚌埠城市圈堤的防洪標準達到100年一遇,潁河、渦河等淮河主要支流達到20年一遇。長江幹流主要堤防能安全防禦1954年型洪水,水陽江、青弋江、滁河等長江重要支流重點河段基本達到20年一遇。國家重點城市達到100年一遇,重要城市基本達到國家確定的防洪標準。沿淮重點平原窪地排澇標準初步達到5~10年一遇,沿江萬畝以上圩區排澇標準達到10年一遇。初步建立淮河、長江幹流及重要城市、重點大中型水庫、主要支流洪水風險管理制度,完善防洪保護區、行蓄洪區的管理制度,全面實行洪水影響評價制度。
供水目標。基本建設完成城市應急水源保障體系,實施淮水北調工程,加強沿淮洪水資源利用,淮南、蚌埠、淮北、宿州、阜陽等城市的缺水問題得到初步緩解。全省年供水能力新增45億立方米,達到305億立方米。城市飲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護,達到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提高村鎮供水能力,解決農村813.3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45%。
節水目標。大型灌區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0,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提高到70%,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降到240立方米以下。節水型社會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沿淮淮北地區新建工業項目的用水定額達到國家節水指標。
農村水利目標。大型灌區灌溉面積改善和新增20萬公頃,全省新增有效灌溉面積8.3萬公頃,新增工程節水灌溉面積13.3萬公頃,新增改善除澇面積40萬公頃,完成大型泵站更新改造任務。結合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積極開展水利血防工作。新增農村水電裝機容量20萬千瓦,完成10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
水資源保護和生態治理目標。以恢復和改善水體功能為目標,以水源地保護為重點,強化排污總量控制、定額管理、排污交費、水質監測、超標預警、過量懲罰等水資源保護措施,加強地下水超採區的綜合治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65%以上,城市主要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結合引江濟淮水源建設,增加巢湖水體交換量。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500平方公里,實施生態修復面積2000平方公里,全省水土流失監測網路基本建立。濕地保護面積有所恢復,地下水超采趨勢減緩。
水利信息化目標。基本建成全省防汛抗旱決策指揮和預警預報系統,建設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要城市、重要水利工程、重要站網的水文信息採集、傳輸、處理系統,推進水利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
水利改革目標。建立健全各類水利規劃體系;完善水利法規體系,加強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基本實現水資源統一調度和最佳化配置,逐步建立江河水量分配機制和水權制度,完成全省主要江河行政分區水量分配方案,初步實現用水總量控制和用水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制度;深化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規範水利建設市場,基本完成縣級以上水管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拓寬融資渠道,完善農田水利投入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
四、“十一五”水利發展主要任務
(一)防洪減災
加快治淮工程建設。完成淮河幹流上中遊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含淮北大堤加固),行蓄洪區安全建設,洪汝河、奎濉河、渦河、沙潁河治理,白蓮崖水庫,湖窪及支流治理等國務院確定的近期治淮骨幹工程建設;積極推進行蓄洪區建設、重點平原窪地排澇工程、淮乾一般堤防加固等新3項治淮工程建設;積極爭取淮河南岸的淠河、史河等重要支流防洪治理。
繼續實施長江治理。實施長江幹流崩岸治理和安慶、銅陵、蕪裕、馬鞍山4個重點河段的河道整治工程;逐步實施水陽江、青弋江、漳河、滁河、巢湖、皖河等主要支流、湖泊的重點防洪工程,力爭完成水陽江水陽鎮河道開卡、滁河重要河段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安排實施青弋江分洪道工程;完成沿江圩區排澇泵站工程建設任務,力爭實施華陽河蓄洪區安全建設。
加快水庫加固與建設。完成龍河口、梅山、花涼亭、響洪甸等大型水庫加固任務,全面開展中型水庫加固,積極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基本消除病險水庫的安全隱患。加快前期工作,開工建設下滸山、月潭、牛嶺等水庫工程。
加強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結合新一輪城市發展規劃,完成合肥、安慶、蕪湖、蚌埠、淮南等5座全國重點防洪城市的防洪安全體系建設,加快馬鞍山、銅陵、阜陽、黃山等4座重要防洪城市和宣城、滁州、巢湖、池州、亳州、宿州、淮北、六安等市防洪工程實施進程,逐步開展重點縣城防洪工程建設。
推動邊界河流治理。完善前期工作,開展青弋江、水陽江、漳河、滁河、史河、洪河、新汴河、新安江、閶江等跨省邊界河流的治理。
開展山洪土石流防治。積極開展大別山區、皖南山區山洪土石流防治步伐,逐步安排安慶、黃山、六安、池州、宣城、蕪湖、銅陵等7市31縣(市、區)山洪土石流災害防治。結合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通過風險管理、災害治理和加強預警預報,逐步完善山洪土石流災害的防治體系。
加強洪水風險管理。建立洪水風險管理體系,編制重點地區洪水風險圖,引導地區經濟建設合理布局,約束高風險區人口增長與遷入。完善預警預報系統,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加強城市洪水風險管理,推行城市建設和涉水市政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制度,積極研究城市防洪預案。加強行蓄洪區管理,抓緊出台《安徽省行蓄洪區管理辦法》,規範行蓄洪區內部建設和發展,鼓勵和引導行蓄洪區民眾外遷,並將外遷工作與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
(二)水資源開發利用與管理
開工建設淮水北調工程。結合淮河平原窪地和支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設,按照政府扶持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模式,實施並完成淮水北調工程建設,緩解淮北市、宿州市近期缺水壓力。
實施沿淮洪水資源利用工程。結合淮河行蓄洪區移民遷建和安全建設,在確保防洪安全和實施影響處理工程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城西湖(同時擴大蓄水範圍)、城東湖、瓦埠湖、高塘湖、天河窪、蚌埠閘上、臨淮崗壩上蓄水位,增加當地水資源利用程度,相機攔蓄部分洪水,緩解沿淮地區一般乾旱年的缺水狀況,提高沿淮地區的供水和抗旱能力。
全力推進引江濟淮工程。完成引江濟淮工程前期工作,積極做好開工建設的各項前期準備,並結合引江濟淮水源工程建設,爭取實施引江濟巢工程,增加巢湖水體交換能力,促進巢湖水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同時,逐步安排兆河整治、瓦埠湖及蚌埠閘上抬高蓄水位影響處理等引江濟淮相關工程的建設。
積極開展江巷水庫建設。在加快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和加強節水建設的基礎上,著力構建以江巷水庫為骨幹、以當地塘壩為基礎、以駟馬山引江灌溉工程為補充的工程體系。積極開展江巷水庫的前期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
加強水資源管理。切實增強水資源綜合規劃的約束力,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充分考慮水資源的承載能力。初步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初始分配方案,建立以水權管理為重點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制定水資源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建立以需求管理為核心、以經濟調節為手段、以節水技術套用為基礎的節水機制。加強水功能區劃監督管理,頒布實施《安徽省水功能區劃管理辦法》,加強入河排污口控制和管理,完善淮河、巢湖等重點水域水污染監測體系。加強地下水的管理和保護,頒布實施《安徽省地下水功能區劃》,實行嚴格的地下水開發和保護政策,加強地下水超采地區的綜合治理。
(三)農村水利建設
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田灌排能力。推進灌排收費體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加大公共財政投入,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制度,建立健全穩定的農村水利投入機制,初步形成新形勢下的農田水利發展模式。
基本完成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對全省40處130座大型排灌泵站進行更新改造,總裝機容量28萬千瓦。
加大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力度。積極實施灌區節水改造,全面推廣農業節水新技術,提高農業水利用效率,保障糧食主產區的灌溉用水。繼續實施淠史杭、駟馬山、花涼亭、女山湖、青弋江、茨淮新河、新汴河等大型灌區的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工程。同時利用農發資金,實施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建設江淮丘陵區和部分山區灌區的水源工程。
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淮北平原區重點解決氟、砷、污染水和苦鹹水等問題;江淮丘陵區重點解決苦鹹水、污染水以及局部飲水氟、砷超標問題;皖西、皖南山區重點解決局部地區的氟、砷超標和用水極不方便、保證率低問題;沿江平原區重點解決血吸蟲疫區飲用水不安全、污染水等問題。到2010年,減少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813.3萬人。
大力開發山區水力資源。加快白蓮崖、鄭家灣、牛嶺等骨幹水電站建設,大力發展山區農村小水電,推進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切實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生態安徽建設。
積極開展水利血防。開展水陽江、青弋江、九華河、秋浦河、皖河、黃湓河等9條河流的水利血防工作;結合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完成花涼亭、青弋江等灌區的水利血防工作。
加強水土保持。加強水利、水電、公路、鐵路、礦山、火力發電、國土整治等生產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嚴格控制人為水土流失。充分發揮自然修復能力,加快皖西大別山區、皖南山丘區和江淮丘陵崗地等地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崩崗防治工程建設,完成水土保持監測網路建設。
(四)城市水利建設
結合長江、淮河等乾支流防洪治理,加強城市防洪骨幹工程建設,完善城市排水設施,提高城市防洪排澇能力。積極開展城市水源建設,加強城市水源地的保護,建立安全可靠的城市供水水源和應急水源,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加強城市節水和治污力度,提高水資源重複利用率。維護城市河湖水系,嚴禁侵占河湖水面,注重水環境整治和水生態系統恢復。
(五)水利信息化及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
加強水利信息化建設。完善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和完善全省雨情、水情、工情、汛情、旱情、水質等信息監測網路和自動採集、傳輸、處理系統;建成全省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覆蓋全省、連線水利部及流域機構的水利信息高速傳輸網路,初步實現防汛抗旱異地會商;建設重要大中型水庫、大型涵閘、大型灌區、大型泵站的自動監控系統;建成水利電子政務、水土保持監測與管理信息網路系統。
繼續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重點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地下水監測站和水資源監測站點改造與調整,進一步完善水質監測站網。加強水文科學研究,開展洪水預報、河道洪水演進、淮河行蓄洪區洪水最佳化調度、旱情分析預測、洪澇旱災評估等數學模型開發套用研究,完善我省水文資料庫,逐步實現資源共享。
(六)水利改革
推進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建設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積極實施水利工程“代建制”,逐步建立與市場體系相適應的建設管理體制和機制。推進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理順水管單位管理體制,合理定編定崗,改革水管單位內部制度,推進管養分離,探索農村水利管理新機制。
加快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穩定政府投資主渠道,建立水利投資與經濟成長相適應的機制,健全水利投資的責任約束機制,不斷提高建設項目投資效益。拓寬市場投融資渠道,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費徵收體制,推進城鎮供水、小水電建設的市場化進程。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鼓勵結合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採用財政投入、市場運作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進行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已經建成的公益性水利項目,具備條件的經過批准可以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於公益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根據“十一五”期間水利發展的目標與建設任務,初步測算我省“十一五”重點水利工程總投資379億元。根據國家有關水利投資政策及各級政府事權劃分,“十一五”期間我省重點水利工程投資中,中央投資211億元,地方投資148億元,利用貸款20億元。
五、“十一五”水利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重視人才培養,強化公共服務
緊緊抓住培養、吸引、用好人才三個關鍵環節,堅持黨政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水利技能人才四支隊伍建設一起抓,建立一支適應水利建設和發展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全面履行政府涉水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進一步轉變職能,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增強應對各種水事危機和突發事件的能力,完善行政監督機制,嚴格執行行政許可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二)健全法規體系,推進依法行政
制定並實施安徽省地下水功能區保護條例、安徽省淮河蓄洪區運用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水電工程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價格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安徽省水功能區管理辦法。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範水事行為。
(三)加強規劃管理,促進科技進步
繼續完善以全省水資源綜合規劃、跨市河流流域規劃、重點城市防洪規劃和跨區域水資源配置等專業規劃為支撐的水利規劃體系。加強和完善規劃的專家評審和公告制度,加強規劃的宣傳和引導,提高全社會對水利規劃的認同度,不斷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增強實施效果。強化水利規劃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以規劃作為涉水事務管理與公共服務的重要依據。
增加水利科技投入,加強水利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推廣。重點抓好防洪除澇、節水、洪水資源利用、閘壩防污聯合調度、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農村飲水安全、水土保持等領域水利關鍵技術研究和推廣,增強防禦洪澇災害的能力,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節水防污型社會。
(四)拓寬投資渠道,加大水利投入
合理劃分事權,明確各類水利工程的投資主體,明晰各級政府之間及政府與市場之間的事權分配。各級政府預算內用於水利建設的資金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增加。
積極爭取中央水利投入,拓寬社會資本投資領域,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
(五)切實加強領導,實行分級管理
各級政府應加強領導,把水利事業發展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水利建設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各級政府要根據本規劃制定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並進行相應的目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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