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安寧市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寧市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 地區:安寧市
  • 頒布時間:2014年4月22日
  • 頒布單位:安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導語,正文,

導語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雲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雲府辦明電〔2013〕2號)檔案精神,結合《安寧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安寧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和安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及險情,指導和加強全市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國家和廣大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地方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特編制本方案。

正文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一)地質災害類型及分布特徵
根據《安寧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安寧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和相關地質災害調查成果資料統計,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查明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78處,災害類型以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和不穩定斜坡為主,其中滑坡18處,土石流6條,地面塌陷5處、不穩定斜坡51處。全市9個街道辦事處內均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連然、草鋪、八街等街道辦事處境內分布的地質災害類型主要為滑坡、土石流等。地面塌陷則主要分布於祿脿街道辦事處北沖村委會李家院村、擺衣甸村等地。不穩定斜坡分布較為分散,主要分布在八街、縣街、太平、溫泉、草鋪等街道辦事處境內的部分村寨和一些礦產資源開採、道路交通建設等人類工程活動強烈區域。
(二)2013年地質災害危害簡況
根據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資料統計,安寧市境內2013年發生地質災害險情1處,災害類型為地面塌陷。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和造成的經濟損失與2012年相比均有明顯減少和降低。
(三)2014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1. 致災因素預測
降雨趨勢預測:據昆明市公共氣象服務中心2014年降雨趨勢預測,預計昆明地區2014年降水量在850至950毫米左右,較歷史同期屬略少。1月至4月降水量較常年略少,5月降水量較歷史同期略多,雨季在5月中旬前後開始,較歷史同期屬略早。主汛期6月至8月,降水量為500至600毫米左右,較常年屬正常至略少。汛期局部地區有洪澇災害發生。9月至10月大部地區有5至7天的秋季連陰雨天氣。雨季於10月上旬前後結束,較歷史同期屬稍早。
因主汛期天氣變化極為複雜,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強降雨天氣較為頻繁,局部地區單點暴雨及長時間連續降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要自然因素。
人為致災因素:隨著道路交通、水利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化進程加快,加之礦產資源和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使區內地質環境條件受到不同程度改變和破壞,因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不穩定斜坡等地質災害隱患點逐漸增加,致使地質災害活動進一步加重。安寧新城區建設、新農村及城鎮化建設、昆明—廣通鐵路複線祿脿北沖段、高速公路沿線等已建和擬建工程施工區,仍可能成為地質災害的多發區段。特別是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使地質環境遭到破壞,礦山地質災害面臨著頻發的局面。如草鋪、縣街、八街等街道辦境內的已建或新建礦山,仍可能成為地質災害的高發區段。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是誘發和加劇地質災害頻發的主要致災因素。
2. 2014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地質災害分布現狀和危害特徵,結合降雨趨勢預測和人類工程活動特點綜合分析,預測2014年發生地質災害的類型仍以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和不穩定斜坡為主,威脅危害對象主要以村寨、基礎設施和礦山企業等為主。在山區農村,以自然因素或人工切坡誘發的小型滑坡和不穩定斜坡為主,在新建鐵路、公路沿線和礦產資源開採區(露天採區人工邊坡和棄土棄渣堆積區),以人類工程經濟活動誘發的滑坡、土石流和不穩定斜坡為主,局部地段(如李家院、大栗樹、擺衣甸村附近地區)還可能發生地面塌陷等災害。受降雨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主要發生於6~10月,為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工程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雖然在時段上具有不確定性,但汛期發生地質災害的頻率仍較高。
二、地質災害防範區和重要災害隱患點
(一)地質災害易發性分區
根據《安寧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安寧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結合安寧市地質災害分布特徵,將安寧市境內劃分為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和低易發區兩個級別(見附屬檔案1)。
1. 地質災害中易發區(Ⅱ)
主要分布於安寧市北部、西部和南部地區,包括青龍、祿脿、溫泉、草鋪、縣街和八街街道辦事處的部分地區,區域內地質環境條件較為複雜,地質構造活動強烈,岩石破碎,加之地形高差變化大,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強烈,礦業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較多,特別是區內鐵礦、磷礦等礦產資源豐富,開採周期較長,開採規模大、範圍廣,對地質環境的改變破壞較明顯,因採礦活動誘發和加劇了區內滑坡、土石流及不穩定斜坡等地質災害隱患的發生,其危害將會逐漸加重。
2. 地質災害低易發區(Ⅲ)
位於安寧市中東部,為城市建設區和主要能源加工基地,地形相對較平緩,地質災害不發育,區內人類工程經濟活動是誘發和加劇地質災害活動的一個重要因素,但總體上地質災害活動較弱。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
地質災害防範的重點區為危害較嚴重的滑坡、土石流及不穩定斜坡分布地帶,新建和改建的鐵路、公路沿線因工程活動形成的高陡邊坡區、地下隧道施工區附近地段、採礦活動強烈區(段)。要重點防範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特別是防止工程活動引發的邊坡失穩、地面塌陷等災害。根據地質災害分布特徵和威脅危害,將地質災害分布相對集中區(段)和受地質災害危害的人口密集區、廠礦、工業區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區(段)確定為重點防範區,並將存在較大隱患的地質災害危害點劃為重點防範點。全市劃分為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重點防治區面積255.6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積的19.3%(見附屬檔案2)。
1. 牛廠箐-李家院重點防範區(A1)
該區位於安寧市西北部,面積約30.93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2.3%。該防範區屬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分布危害較為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4個,其中滑坡1個,地面塌陷3個。災害主要威脅村民的生產生活安全,應重點防範區段內滑坡、地面塌陷的進一步變形破壞,對人員構成危害和造成新的財產損失。
主要防範及防治措施:
(1)區內人類工程活動強烈,昆明—廣通鐵路複線橫穿北沖村委會境內,並以地下隧道方式通過,昆廣鐵路複線安祿隧道施工後,致使北沖附近地區地下水補、逕、排條件受到了一定程度影響,誘發了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和泉水乾涸等地質環境問題,應加強防範工程活動誘發的地面塌陷、開挖邊坡失穩等災害。
(2)對牛廠箐滑坡受威脅村民實施搬遷避讓措施,防止滑坡進一步發展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李家院村受塌陷危害的6戶村民已採取搬遷避讓措施,應宣傳、禁止村民在受損危房內居住。加強監測,若塌陷變形範圍進一步擴大,可能對周邊其它村民構成危害,應採取主動搬遷避讓措施。
(4)對李家院、大栗村、擺衣甸村附近地區泉水斷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環境問題進行專項調查,進一步查明誘發因素和危害,提出防治措施。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多方籌措資金,解決村民的生活水源問題,保障村民正常生產生活不受大的影響。
2. 爭箐-箐門口重點防範區(A2)
該區位於安寧市北部,面積約50.49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3.82%。該防範區屬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地質災害隱患類型為小型滑坡和不穩定斜坡,威脅危害對象為村民生產生活安全,應重點防範區段內滑坡、不穩定斜坡的進一步變形破壞,對村民安全構成威脅危害。防止村民開挖邊坡建房等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誘發新的地質災害隱患。
主要防範及防治措施:
(1)結合集鎮和新農村建設,對村民新建房屋進行合理規劃布局,限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高陡邊坡下建房和進行其他工程建設活動。
(2)禁止村民和其他企業隨意切坡建房等工程活動。
(3)對箐門口、邑尾里兩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地表排水、砌築擋牆等工程措施,可有效預防和減輕其危害。
3. 連然-法華寺重點防範區(A3)
該區位於安寧城區及附近地區,面積31.08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積的2.35%。該防範區屬地質災害中易發區,災害類型以小型滑坡為主,威脅對象為學校、城市道路及房屋建築等。區內職業中學滑坡、煤氣公司滑坡已採取工程治理措施,地質災害危害明顯減速輕,應重點防範區段內工程建設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
主要防範及防治措施:
(1)控制和限制區內的土地開發利用項目,禁止工程建設大開大挖活動,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高陡邊坡及時採取工程防護措施。
(2)禁止區內居民和企事業單位隨意切坡進行工程建設活動。
(3)職業中學滑坡治理工程已全面完工,除加強防治工程管理外,還應對防治效果進行監測。
4. 王家灘-車鋪里重點防範區(A4)
該區位於安寧市中部,面積約53.60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4.06%。該防範區屬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區內鐵礦、磷礦等礦產資源較豐富,採礦活動強烈。地質災害類型以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形成的不穩定斜坡、土石流災害為主,主要危及礦山採礦人員和設備安全,使附近地區村民的生產生活活動受到不同程度影響,應重點防範區段內不穩定斜坡變形失穩形成滑坡、土石流災害,防範礦山尾礦庫或棄土堆存區受降雨條件誘發新的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主要防範及防治措施:
(1)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管理和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效預防礦山地質災害發生,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危害。
(2)因工程建設和採礦活動形成的高陡邊坡,其穩定性較差,要採取降低坡度、削坡減載和生態恢復等措施,消除其隱患。
(3)王家灘小鷹窩一帶溝谷內堆積的鬆散物,要採取清除和加固攔砂壩等措施,防止受強降雨引發土石流災害。
5. 大石莊-招壩重點防範區(A5)
該區位於安寧市南部,面積約58.87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4.46%。該防範區屬地質災害中易發區,災害類型以村民切坡建房和礦產資源開採形成的不穩定斜坡為主,主要危及村民生產生活和礦山採礦人員安全,應重點防範區段內不穩定斜坡變形加劇,危及人員安全和造成財產損失,防止工程建設及礦產開發誘發新的滑坡、不穩定斜坡等地質災害。
主要防範及防治措施:
(1)限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段內進行工程建設和不合理的礦產資源開採活動。
(2)禁止區內村民和企事業單位隨意切坡建房或其它工程建設活動。
(3)對中所村、招壩村、竹園村等地危及村民居住安全的斜坡地段,要積極多方籌措資金,採取砌築擋牆、地表排水等工程措施,消除其潛在危害。
6. 金竹箐-紅坡重點防範區(A6)
該區位於安寧市西南部,面積約30.72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2.32%。該防範區屬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區內礦產資源開採歷史悠久,採礦活動對地質環境的擾動和改變較為嚴重,尾礦堆積區形成的不穩定斜坡,是產生滑坡、土石流災害的主要隱患。上金竹箐、下金竹箐村村後山坡地形陡峻,斜坡穩定性差,要重點防範區段內不穩定斜坡變形失穩引發滑坡、土石流災害,危及民眾安全和造成經濟損失。
主要防範及防治措施:
(1)進一步加強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力度,防止地質環境、生態環境繼續惡化。
(2)對工程活動形成的高陡邊坡採取降低坡度、削坡減載、生態恢復等措施進行防範。
(3)金竹箐村(上金竹箐、下金竹箐)受地質災害潛在危害嚴重,於2013實施搬遷避讓措施,目前搬遷項目已基本結束,待工程全部完工後,應宣傳、禁止村民在原危房內居住,防止造成危害。
除上述區域外,其它地區應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監督管理體系和群測群防體系建設,重點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減輕水土流失,預防和控制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對危害嚴重的災害點加強監測預警工作,根據災害發展及危害,應採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進行防範。
(三)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
1. 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確定原則
(1)對集鎮、村莊、學校、工礦企業等居民點構成威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2)威脅交通幹線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3)已造成過重大經濟損失、仍可能復活並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2. 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特徵
按照上述原則確定2014年度重點防範的地質災害隱患點24個,險情等級均為小型。各隱患點的潛在危害及防治措施見附表4。
所列24處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是根據地質災害發育特徵及危害現狀而確定的,為2014年度重點防範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受降雨和人類工程活動強度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活動處於不斷發展和變化中,除上述災害點外,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仍應納入群測群防體系,根據其動態變化,適時調整防治級別和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地質災害威脅對象及範圍
安寧市境內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分布在地形較陡的斜坡及溝谷地帶和人類工程活動強烈區,主要威脅對象為集鎮、學校、村莊和基礎設施及礦山企業等。分布於城鎮區的地質災害點較少,但其危害和危險性較大,是地質災害防範的重點。
新建和改建的鐵路、公路沿線發生滑坡、土石流和地面塌陷和邊坡失穩產生的災害,可能掩埋沖毀橋涵、隧洞、路基路面,致使交通中斷危及行車和人員安全,地面塌陷(如李家院、大栗樹村、擺衣甸等地)對村民生產生活構成危害。安楚公路、昆安公路、安海公路、昆廣複線、安晉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設區(段)可能成為地質災害危害較重地區。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對地質環境的改變和破壞日趨嚴重,因採礦活動誘發的滑坡、土石流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其潛在危害和發展趨勢將更加活躍,特別是因採礦活動順坡堆放的大量剝離土體和沿溝堆存的尾礦廢渣極易形成新的滑坡、土石流災害,使民眾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危害。
四、重點防範期
安寧市主汛期為6~8月,考慮到地質災害發生的滯後效應,確定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為6~10月。除上述重點防範期外,凡連續5日累計降雨量超過150毫米、日降雨量大於50毫米或連續乾旱後突降暴雨時段,應按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工作要求部署各項防範措施。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強化管理措施
1. 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主導地位,由安寧市國土資源局會同住建、水務、交運、氣象等部門,對地質災害進行核實排查,查明重要災害點分布特徵、威脅對象及影響範圍,擬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明確重點防範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實監測預防責任人,組織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街道辦事處、廠礦企業在汛期來臨前,開展本區域內地質災害檢查、排查工作,進一步調整和完善防災預案,落實《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發放工作,對危及人員安全的要及時發放隱患通知書。
2. 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安寧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徹底檢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防治措施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責令建設單位限期進行整改和採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3.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管理。對地質災害隱患大、環境地質問題突出的礦山,由安寧市國土資源局及時檢查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力的礦山企業要限期進行整改,未編制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應按相關要求進行補編,並監督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
4.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要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通知》(雲政發〔2013〕20號)檔案要求,安寧市人民政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任務和財政能力統籌安排,對於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治工程經費,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給予幫助,同時鼓勵吸引社會資金和採取政府適當補助、受災害威脅危害的個人或企業自籌等辦法加強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機制。加大對破壞地質環境、誘發地質災害責任人懲處力度。按照“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對誘發地質災害的單位或個人追究相關責任,限期消除地質災害隱患,並對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補償。
(二)培訓宣傳措施
繼續強化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宣傳培訓工作。由安寧市國土資源局對地質災害群測群防人員和管理幹部進行集中培訓,未參加過培訓的人員不能參加群測群防工作,培訓方式可採用舉辦培訓班或請專業人員和有經驗的群測群防人員到災害點現場傳授經驗和指導。
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要大力宣傳地質災害防災避災知識,提高民眾的防災意識和臨災狀態下自救、互救能力。
(三)搬遷避讓措施
採取主動搬遷避讓措施,是避免遭受和減輕地質災害危害的有效措施,對於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莊、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居住地,通過工程治理措施難以消除地質災害隱患或治理難度和投資均較大,應採取主動搬遷避讓措施,搬遷新址區要選擇地形條件較好地段,並根據場地地質環境條件進行統一規劃和實施。對於穩定性較差和尚未採取工程治理措施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在連續降雨或遇暴雨時段,應暫時撤離危險區進行避讓,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
根據以往地質災害防治現狀和取得的成效,目前仍有一些災害點存在較大隱患,為了有效預防地質災害危害,計畫2014年度對以下地質災害點採取搬遷避讓或部分搬遷避讓措施,並在遇暴雨天氣及其它原因導致險情出現時採取臨時避讓措施。2014年度需搬遷或部分搬遷和臨時避讓的災害點(見附屬檔案3)。
(四)監測預警措施
群測群防是預防地質災害危害的重要手段,要繼續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使監測預警工作規範化和制度化,同時要制定相關要求和規定,以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根據群測群防點分級管理要求,各級群測群防網路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各級群測群防網路是保證群測群防網路協同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市、街道辦、村(居委會、社區)三級群測群防網路應按《雲南省地質災害處置規定》要求,逐級落實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通過各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協同工作,才能保證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正常運行。
地質災害的監測,原則上由誰受威脅,誰負責監測;威脅公路、鐵路、通訊、水利、水電設施及礦山和城鎮建設等的地質災害點,由設施的主管部門和業主負責組織監測。市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和村委會(居委會、社區)及各部門必須要落實監測對象和監測責任人,監測預防責任人要對監測預防工作負責,監測責任人要在汛期期間增加監測頻率,加強災害體變形破壞過程前兆特徵(地聲、泉水變渾、泉水乾涸、裂縫擴張、醉漢林出現等)的巡查工作,以便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體的變形發展趨勢,做出準確的預報。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由街道辦事處及時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設定明顯警示標誌,採取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它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五)調查區劃措施
地質災害活動是不斷發展和變化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是排查地質災害隱患,完善群測群防網路建設,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及預警避災措施的重要依據,是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危害的重要措施。應將調查出的隱患點納入群測群防網路,將地質災害危害較嚴重的地區劃為重點防治區,作為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和依據。
(六)工程治理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可以緩解或消除地質災害的威脅危害,對危害大而其它措施又難以奏效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須採取必要的工程防治措施進行防治,以防止其活動和危害進一步加劇。防治措施可根據實際情況而確定,以工程治理和生物措施相結合的方法為主,力爭以經濟有效的治理工程達到最佳的防治效果。根據地質災害危害及誘發因素,工程防治措施可採用清挖、擋牆工程、抗滑樁工程等方法,對於地質災害規模較小或危害較輕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般可採用地表排水、削坡減載、降低坡度等簡易工程措施進行防治。生物防護是水土保持的根本措施,具有投資少、收效大的效果,能從長遠和根本上改善和保護地質環境和生態環境,遏制地質災害的進一步發展,達到防治地質災害的目的。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應遵循“先急後緩、因地制宜”的原則,對危害較嚴重的地質災害點,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行之有效地工程措施進行防治,防治經費以受益者自籌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貼。計畫2014年對危害較嚴重的1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必要的工程治理措施。採取工程防治措施的災害點(見附屬檔案4)。
六、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地質災害的防治實行歸口管理,即災害點有主管部門的由主管部門負責;災害點雖沒有主管部門,但屬於人為誘發或有受益者的,由誘發人或受益者負責;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災害,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有關部門除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外,還應及時採取工程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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