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部審定教科書凡例

學部審定教科書凡例是清末關於審定中國小和師範學校教科書的檔案。光緒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1906—1908)頒發。學部成立之初,鑒於部編教科書尚未竣事,為統一學制,符合宗旨,乃取各家著述先行審定,以備各學堂之用,並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頒《第一次審定初等國小教科書凡例附書目表》(102 冊), 光緒三十三年(1907)頒《第一次審定高等國小暫用書目凡例附書目表》(72 冊),光緒三十四年(1908)頒《第一次審定中學堂、初級師範學堂暫用書目凡例附書目表》(120 冊)。

規定送審教科書種類依《奏定學堂章程》的科目為準,有掛圖及教授法者兼審之,凡經審查應改之處,各發行所須一律照改寄呈,覆核無異方準作為審定本。經審定的教科書,初小準 5年內通用,高小準 4年內通用,嗣後如再加改良,仍可呈部再加審定,以書精價廉為合格。所附書目表中同時開列一批經審定不適於作為教科書的書目,並批註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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