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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9日上午,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舉行揭牌暨網站開通儀式,標誌著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正式成立。成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是福建省委省政府適應全國教育招生考試發展新形勢,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推進教育招生考試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是經福建省編委批准、
福建省教育廳直屬的副廳級事業單位,由原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普通高中會考辦公室合併組建而成,是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與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福建省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非學歷社會證書等考試管理,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協助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定招生考試相關政策、依法查處招生、考試中違紀作弊事件等工作。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成立,將進一步整合教育考試資源,提升招生考試工作水平,深化招生考試改革,在進一步推進福建省教育改革發展、構建
終身教育體系和建設學習型社會發揮更大作用。揭牌儀式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還舉行了網站開通儀式。今後福建省考生及社會各界可通過該網站了解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試信息和動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全省教育考試和招生的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匯總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省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及有關教育考試的命題、報名、考試、評卷等工作。
(三)承擔全省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高校招生工作。
(四)擬訂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擬定主考學校;指導本省社會助學工作;管理自學考試考生學籍,頒發自學考試學歷證書。
(五)承擔省內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等社會考試及非學歷證書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開展教育考試和招生的研究、宣傳、培訓工作。
(七)指導全省教育考試考風考紀建設,依法依規對教育考試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理。
(八)指導教育考試考點的建設工作。
(九)承擔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領導信息
陳明慶:院長,黨委書記
主持教育考試院全面工作,分管教育招生考試信息數據管理等工作。
分管處室:信息技術處。
李俊瑋:副院長,黨委委員
分管普通高考、自學考試等工作。
分管處室: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自學考試處。
丁毅:院長助理、黨委委員 ,兼任辦公室主任
分管黨建、文秘、人事、財務、後勤、教育考試院新區建設、考試服務及考生服務中心等工作。
分管單位:辦公室、考試服務中心、考生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