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

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是學位授予單位進行學位論文評審與答辯工作的組織。中國的碩士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學位授予單位組織(不設學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負責審查學位論文,組織答辯,就是否授予學位作出決議。決議以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 2/3 以上通過,報學位評定委員會。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 3 人~5 人組成。指導教師不得任委員會主席。委員會在審查論文後,開會聽取學位授予單位指定的人員介紹學位申請人的表現、成績和論文評閱人對論文的意見,聽取學位申請人報告論文工作和對委員會質詢的回答,然後作出關於學位授予的有關決議上報。

論文答辯不合格者,經委員會過半數成員投票同意,可在 1年內修改論文,再答辯一次。若答辯委員會多數成員認為論文已達博士論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外, 還可向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建議授予博士學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 5人~7 人組成。成員的半數以上應為教授或具有相當職稱的專家。須包括 2 位~3位外單位專家。委員會的工作程式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論文答辯不合格者,經委員會成員過半數投票同意,可在 2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委員會認為申請人的論文雖未達博士學位要求但已達碩士學位水平,而申請人亦未獲該學科碩士學位,可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報送學位評定委員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