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學位論文

博士學位論文(thesis)是指博士學位申請者為獲得學位所提交的研究論文。是學位授予單位評審、決定是否授予博士學位的最主要或全部根據。一般要求論文有創新成果,並經公開答辯通過。中國規定,論文應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並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博士論文或摘要應在答辯前 3 個月即送有關單位,並經同行評議。

學位授予單位應聘請 2 名有關專家進行評閱,寫出學術評語,並組織答辯委員會進行答辯。通過者由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博士學位。答辯須在申請人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後方可進行。答辯不合格者,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 2 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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