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賽艇比賽

奧運會賽艇比賽

賽艇比賽,是第29屆奧運會主要賽事之一。 1896年,男子賽艇比賽被正式納入奧運會比賽項目,而女子賽艇比賽則始於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1982年,在印度新德里舉行的第9屆亞運會上,賽艇成為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奧運會賽艇比賽
  • 性質:第29屆奧運會主要賽事之一
  • 始發於:19世紀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英
  • 1982年:賽艇成為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項目起源,歷史沿革,競賽規則,場地設施,比賽器材,觀賽禮儀,設項,

項目起源

賽艇原是古埃及古希臘古羅馬文明社會的一種運輸工具,而作為一項體育項目則始發於19世紀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英
有記錄的最早的划船比賽是在1716年。當時,參加比賽的選手要從泰晤士河邊的一家酒館劃到五英里以外的另一家酒館,英國人至今還保留著這一風俗傳統。後來,賽艇在世界多個地區得以發展,而真正帶有競技色彩的比賽則始於1829年———牛津大學劍橋大學泰晤士河上進行了一次校際的比賽,此後該比賽被規定為每年一次。在美國,世界著名的哈佛大學耶魯大學也效仿英國的牛津和劍橋,他們每年也會舉行賽艇對抗賽。伴隨著比賽激烈程度的加劇,比賽的規則和器械都發生了改變:1846年,牛津大學第一次使用了舷外支架,固定在船身上的支架消除了原來槓桿作用力所造成的船身的不平衡;不久耶魯大學的選手們也於1870年將原來的固定座位改成了可移動的座位。
現代賽艇常常被形象地稱為“炮彈”,原材料也從過去的木料改為了合成材料。1896年,男子賽艇比賽被正式納入奧運會比賽項目,而女子賽艇比賽則始於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1982年,在印度德里舉行的第9屆亞運會上,賽艇成為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歷史沿革

起源
賽艇是奧運會最傳統的比賽項目之一。賽艇是由一名或多名槳手坐在舟艇上,背向舟艇前進的方向,運用其肌肉力量,通過槳和槳架簡單槓桿作用進行划水,使舟艇前進的一項水上運動。舟艇上可以有舵手,也可以無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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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艇運動多在江河湖泊等大自然水域中進行,空氣清新,陽光充足,受到大自然的沐浴,能有效地提高人體的心血管和呼吸系統功能,增強全身肌肉力量,調節神經系統平衡,有利於提高人體的健康水平。賽艇運動員的肺活量在各項體育項目中占第一位,可達7000毫升,有人把賽艇運動稱為肺部體操。
賽艇比賽開始時,各艇在起航線後排齊。發令員發令後,各艇以最快的速度劃向終點,以艇首到達終點的先後判定比賽勝負。在天然水域比賽,天氣情況對比賽成績會產生影響,甚至前後兩組比賽時的天氣也會發生變化,因此比賽成績也不具有絕對的可比性。所以,賽艇比賽成績沒有世界紀錄。
賽艇的起源、沿革
賽艇運動起源於英國。17世紀泰晤士河的船工們經常舉行划船比賽。1715年為慶祝英王加冕,首次舉行賽艇比賽。1775年英國制定賽艇競賽規則,同年成立了賽艇俱樂部。
1811年伊頓公學首次舉行八人賽艇比賽。1829年牛津大學、劍橋大學首次舉行校際賽艇比賽。民眾對這種比賽非常感興趣,觀眾較多。以後又逐漸增設一系列的杯賽,參加比賽者已不限於兩校,除英國外,還有幾十個國家派隊參加。1839年舉辦賽艇杯賽。
1846年英國人在艇舷上安裝了槳架,增加槳的長度,提高划槳效果;1847年又將重疊板的外龍骨艇改裝成平滑的內龍骨艇,提高了賽艇速度。
1857年美國的巴布科克(Babcock)發明滑座,運動員划槳時身體能前後移動,可以有效地利用腿部力量。 1882年俄國人將封閉式槳栓改為活動式槳環,增大划槳幅度。 1890年英國制定類似現代的賽艇競賽規則。
1892年,在義大利都靈成立國際賽艇聯合會,當時有6個會員。當年舉行第1屆歐洲賽艇錦標賽。此後,國際賽艇比賽一直在國際賽艇聯合會的領導下組織進行。 國際賽艇聯合會目前擁有120個國家和地區的會員協會。1923年國際賽艇聯合會的總部由都靈遷至瑞士,從1997年起設在瑞士的洛桑。
1962年在瑞士舉行第1屆世界賽艇錦標賽,至1974年共舉辦4屆。從1975年起每年都舉辦一屆世界錦標賽。 賽艇運動項目較多。目前,國際賽艇聯合會設立的世界賽艇錦標賽有23個項目,分4個級別。即:男子公開級、輕量級;女子公開級、輕量級。每一個級別又按運動形式分單槳和雙槳;按參加人數分單人、雙人、四人、八人賽艇;有些項目還分有舵手、無舵手。 為了簡化,各項目名稱用字母、數字和符號的組合來表示:"M"為男子,"W"為女子,"L"為輕量級,數字為槳手人數,"×"為雙槳,"+"為單槳有舵手,"-"為單槳無舵手。因此賽艇運動根據槳手人數、體重、操槳方式及有無舵手,可分成8種賽艇比賽項目。
國際賽艇聯合會主辦的比賽還有世界23歲以下賽艇錦標賽、世界殘疾人賽艇錦標賽、世界盃系列賽和世界老將賽艇比賽等。
奧運會賽艇發展史
1896年第1屆奧運會已將賽艇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但由於天氣惡劣臨時取消。1900年第2屆奧運會上舉行了賽艇比賽,設6個單項。但當時的比賽規則不完善,比賽的距離、航道和比賽細則都不明確。1934年,國際賽艇聯合會規定比賽必須在2000米的直道上舉行,寬度至少可容納3條艇比賽。
由於奧運會設立賽艇項目,並設有較多單項,促使各國對賽艇運動高度重視,推動了這項運動的發展。 歷屆奧運會賽艇比賽的項目已有多次變化,具體情況見表。
從1976年開始,允許女子運動員參加奧運會賽艇比賽。歷屆奧運會女子賽艇比賽項目變化見表。 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輕量級賽艇比賽及新規則被引入奧運會,男子、女子同時設立了輕量級賽艇項目,比賽仍為14項。

競賽規則

賽艇比賽距離男、女均為2000米。每條航道寬13.5米。一般為6條航道,最多為8條航道。由於每場比賽的場地氣象水文條件不一樣,賽艇比賽不設絕對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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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應在自己的航道內完成賽程。由於槳手背向終點,因此可以劃入他人航道,但不得影響他人的正常划行。以艇首到達終點的先後順序判定名次。預賽中失利的運動員,仍有機會通過複賽和半決賽取得決賽權,所有參賽艇都將決出最終名次。
比賽通則
(1)檢查組在賽前或賽後,對參賽艇運動員的資格、服裝顏色、體重、舟艇
等進行檢查或抽查。(2)運動員劃向起點附近,發令員宣布:×隊×道時,運動員即可進入自己航道練習。(3)當發令員宣布”Tow Minutes”時,各艇必須就位做好出發準備。如未就位,將給予警告一次。(4)發令員根據情況,開始點名。點名結束後,喊預備口令“Attention”,然後舉紅旗,清楚地停頓之後向一邊揮下紅旗,同時喊動令“Go”。(5)兩次犯規的舟艇,被取消比賽資格。(6)每組比賽搶航總數不超過三次,第三次搶航的舟艇將被取消比賽資格。(7)在100米起航區內器材損壞的舟艇,應及時舉手示意,經航道裁判員證實後可召回重新起航。如不屬於器材損壞範圍則比賽繼續。
對運動員體重的要求
男子輕量級單人雙槳運動員的體重不得超過72.5千克;單人以上項目一條艇槳手的平均體重不得超過70千克,每個槳手體重最多不得超過72.5千克。女子輕量級單人雙槳運動員體重不得超過59千克;單人以上項目一條艇槳手的平均體重不得超過57千克,單個槳手體重最多不得超過59千克。舵手的最輕重量為男子55千克,女子50千克;當體重不足時,應增加相應的加重物,放在離舵手最近的地方,加重物不得超過10千克。輕量級運動員和舵手應在每天所參加項目第一次比賽開始前2小時至賽前1小時這個時間段內稱量體重。

場地設施

比賽必須在靜水水面上進行。從起點到終點,應是同樣寬度的直航道。航道長2000米,寬度為13.5米。一般為6條航道,最多為8條航道。比賽的航道除有2000米的比賽距離外,還有適當的準備活動水域。終點線外至少留有100米的自由水域。航道兩邊,應各留有一條航道寬度的安全警戒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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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由串聯在一起的浮標區分。浮標的間隔為10米或12.5米,浮標表面應該是柔軟的,直徑不得超出15厘米。整條航道上的浮標顏色呈規律分布。浮標從起點至100米為紅色,從100米後至1750米為橙色或白色,從1750米後至終點為紅色。在整個賽道兩側每間隔250米應有明顯的距離標誌。
同時,為了表示起航區的結束,在100米處應有兩面白旗置於航道兩側,以標明這個界限。從起航線算起,中間每隔250米,套用顏色不同的浮標表明這段距離。在起航線和終點線上不設定浮標。在終點線的外航道兩邊至少5米處,設定兩個白色的大浮標(水鼓),在它的上面各固定一面紅旗,以標明航道的終點。
發令塔(Start Tower)是賽艇比賽的專用設施。賽艇比賽開始時,運動員的船艇排在起航線後面,由位於起航線一側的起點裁判員和取齊裁判員負責使各艇的艇首在起航線上排齊,發令員則站在專門設定的發令塔上。發令塔設在起航線外30~50米處,航道水域中心線的延長線上。
為了讓各艇的運動員均能清晰地看到和聽到發令員的各種信號,塔上供發令員工作的發令台至少要高於水面3米,但不超過6米。當取齊員在起點線一側用白旗示意各艇已排齊,可以發令時,發令員即開始逐道點名。點名結束,發令員用英語喊“Attention”(注意),然後舉起紅旗。在不定長的間歇後再叫“Go”,同時揮下紅旗。運動員看到和聽到發令員的信號後,即可起航,比賽開始。

比賽器材

艇(canoe)
賽艇是一種專門用於比賽、訓練的船艇。艇身狹長,兩頭尖瘦,狀如織布的梭子。賽艇的製作材料,除優質木材外,有玻璃鋼、鋁合金及碳素纖維等。最長的八人艇長達17~18米,寬只有57厘米。最小的單人艇有8米長,最寬處僅29厘米。賽艇規格見表。
槳(oars)
槳(oars)是賽艇的附屬器材,是供運動員划動賽艇前進的主要工具,分雙槳(scull)和單槳(sweep)兩種。用優質木材或碳素纖維或兩種材料相結合製成。槳的一端為圓桿,用於運動員握住後拉推槳,稱為槳柄;另一端為槳葉,呈長鏟狀。槳葉的大小和形狀是非常重要的。
賽艇器材改革的成功之處就是使用斧形槳,斧形槳把槳葉面改變成斧形並加大,使用相同的力量於槳柄會產生更大的推進力。
穩 舵(fin-rudder)
穩舵是賽艇艇殼下部的固定裝置。因狀如魚鰭,故又稱鰭舵。穩舵一般用金屬製成,安裝在艇殼下面縱軸線上,靠近艇的尾部,對賽艇起著穩定的作用,不需要人力操縱。
安全球(bow-hall)
賽艇運動員背向前進方向,無法看見划行前方的情況。為了安全和儘可能地減輕傷害事故,規則規定賽艇的船頭上必須裝置一個直徑為4厘米、用軟橡膠或類似材料做成的白色圓球作為保護措施,稱為安全球。
槳 架(rigger,oar-rack)
早期的賽艇運動沒有槳架,只用兩臂牽拉和上體擺動來划槳。槳架的結構和形式有多種,通常用4~5根鋁合金細管組合成一個槳架。槳架的外端是一個類似槳叉的槳環,可以開啟和閉合。槳放在槳環間,槳葉在水中,運動員划槳時,力量傳遞到槳栓軸,利用簡單的槓桿作用推動賽艇前進。槳架在雙槳艇上是左右對稱的,在單槳艇上則左右交錯排列。
腳蹬架(stretcher,footstretcher)
腳蹬架使運動員在艇上用力拉槳時有一個很好的"立足點"。腳蹬架上有供運動員穿著的專門運動鞋。這種鞋既要使運動員相對"牢固"地結合在艇上,又使運動員拉槳、推槳運行自如。在鞋跟處有一細繩與腳踏板相連,在出現意外或翻艇時,運動員兩腳能很快地脫出,稱為"快脫型"鞋。
腳蹬架的安置如果過於靠近船頭,會造成入水角大而出水角小;如果過於靠近船尾,又會造成入水角小而出水角大。因此,腳蹬架的正確安置,可以保證運動員有一個正確的划槳結束姿勢和合理的划水幅度。
滑 座(slide seat)
滑座又叫座板。座板下有四個可以靈活轉動的輪子。賽艇運動員對滑座輪子要求很高,不能有鬆動或過度磨損,更不能因輪子有差異而造成滑行困難。滑座的使用,可使賽艇運動員腰背和腿部力量得到充分地發揮。
滑 軌(tracks)
滑座下有兩條平行於賽艇縱軸的滑軌,滑座的四個輪子在滑軌上前後運動。不同艇別的賽艇,滑軌的間距不同,如寬18厘米、23厘米和28厘米等。滑軌的長度從65厘米到85厘米不等。為了保證划水的有效長度,滑軌的長度一般為70厘米到85厘米,而從靠近船頭處的滑軌頂端到垂直於槳栓橫聯線的長度不少於65厘米。

觀賽禮儀

賽艇是一項古老而文明的集體項目。幾年前,國際奧委會曾有一項調查顯示,賽艇在所有最受歡迎的奧運會項目中排名第四。
賽艇比賽都在空曠的戶外進行,為了保證比賽的公平,國際上主要的賽道都是人工設計修築的。賽道周圍綠化通常都很好。觀眾們以藍天為頂,以大地為看台,既可以看碧水中輕盈的舟艇如離弦之箭划過航道,看運動員整齊劃一的划槳動作,聽舟艇撞線時的汽笛,又能親近自然,呼吸新鮮的空氣,所以看賽艇比賽就像是一次郊遊,一次戶外的狂歡。
賽艇比賽對觀眾的限制較少,可以放聲吶喊、擂鼓助威。但在觀看比賽前一定要做好防曬準備,如塗防曬霜,戴遮陽帽等。此外,比賽水域不允許觀眾下水游泳,到時不能圖涼快跳下水去。
賽艇比賽競賽規則類似於徑賽,但作為運用器材的水上競速項目又有其獨特之處。比賽過程中,只要不影響到別的艇,可以劃到別的航道。槳手在比賽過程中落水,該艇可以繼續比賽,舵手落水則該艇終止比賽。
觀看賽艇比賽主要看:運動員的動作是否整齊劃一、協調自然;槳葉出水是否輕盈、入水是否快捷;船滑行時的起伏是否流暢;槳葉在水下的做功距離與運動員的身材是否相稱;槳頻與船速的關係。
賽艇比賽場地,通常設有一些商亭和臨時餐飲點。通常,在國際比賽中,最後一天的比賽後,運動員還會在賽場自發地相互交換比賽服和紀念品。

設項

第29屆奧運會賽艇比賽共設14個項目。其中男子8項,包括4項單槳比賽和4項雙槳比賽:單人雙槳、雙人雙槳、輕量級雙人雙槳、四人雙槳、雙人單槳、四人單槳、輕量級四人單槳、八人單槳有舵手(唯一有舵手的賽艇項目)。
女子有6個項目,包括4項雙槳比賽和2項單槳比賽:單人雙槳、雙人雙槳、輕量級雙人雙槳、四人雙槳、雙人單槳、八人單槳有舵手(唯一有舵手的賽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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