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樂署

官署名。北齊置。掌宮廷諸樂及行禮節奏等事務,設令、丞為長貳,兼領清商部丞,隸太常寺。隋、唐沿置,掌祭享鐘律,教習樂舞。遼、金皆置,金兼掌鼓吹署。元中統五年(1264年)置,隸太常禮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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