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審計分局

2000年8月,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國有大中型農場體制改革的意見》(湘發[2000]4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場體制改革的決定,在原大通湖、北洲子、金盆、千山紅四個國營農場的基礎上,撤場建鎮設區,並成立了南灣湖、沙堡洲二個辦事處,組建了新的大通湖管理區。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領導成員,

單位簡介

新區組建後,按照“小政府大服務”和“精幹高效、一局多章”的原則,成立了益陽市審計局大通湖區分局。由市審計局和大通湖區雙重管理,以大通湖區管理為主。根據益陽市人民政府益政辦[2010]24號檔案,原則同意大通湖區審計分局行政編制9個,內設辦公室、經濟責任審計室、綜合審計室、建設項目審計室四個職能科室。辦公室電話號碼:

主要職責

益陽市審計局大通湖區分局機關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對大通湖區(以下簡稱區)各部門、單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進行審計,維護全區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審計機關審計工作方針、政策,提出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工作計畫,報市審計局備案並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審計局和大通湖區管理委員會報告審計工作情況,向大通湖區相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並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制度建設的建議。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區屬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和各鎮(街道)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使用財政資金的人民團體、社團組織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3.政府投資(含上級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投資效益情況;
4.區屬國有企業、區屬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區屬部門管理的和受區管理委員會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區管委會和區屬各部門設在大通湖區域外機構的國有資產、財政收支;
(五)負責區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按規定對區委區管委會管理的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調有關單位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或協助市審計局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違法違紀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中介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承辦市審計局和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益陽市審計局大通湖區分局設4個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會務、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審計系統上下聯繫;負責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統計、保密、信訪、檔案管理、計畫生育、審計學會、內審協會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管理審計事業經費;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消防、車輛調度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經濟責任審計室
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對區直各部門、區屬企事業單位以及黨政組織、社會團體的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區屬各鎮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三)建設項目審計室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區直規劃建設系統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區屬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以及資金來源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區直各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施工企業的財務收支;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指導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
(四)綜合審計室
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審計經濟責任、建設項目審計以外的項目。負責對分工範圍內的區直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由區委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委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扶貧開發、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區委管理的農林水利、扶貧開發、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等。

領導職數

區大通湖區審計分局行政編制為9名。領導職數3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

領導成員

分局局長:皮光輝
主持區審計局全面工作。
分局副局長:姜慧清
協助局長工作;主持日常工作;分管黨群、辦公室、計畫生育、社會管理、安全生產、宣傳、統戰、人大、政協、專項資金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工作。
分局副局長:史應美
協助局長工作;主持日常工作;分管經濟責任審計、工程項目審計、機關財務等工作。
分局紀檢組長:袁麗君
協助局長工作;主管紀檢監察;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專項資金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