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據《方山縣誌》記載:明朝景泰四年(1453年),大武鎮李文海倡議,“鎮界四達之間,雄踞五村之中”應示其盛,眾應。“伐木於北山之陽,陶瓦於西原之麓,運石於東河之野,建成觀音一樓,闊三丈余、高五丈許。”
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由州庠員李環撰文,張廷鈺書丹,立碑記觀音樓建築經過。
此後又多次維修。
1986~1989年,翻修時將樓整體抬高1.5米。
2016年,對大武鼓樓實施現狀修整。
建築特點
大武鼓樓坐北朝南,占地面積137.6平方米,建築面積110.88平方米。鼓樓平面為正方形,二層三檐,樓閣式建築。首層面闊、進深各三間,四面敞開,形成十字通道。二層面闊、進深各五間,梢間為走廊。鼓樓通高16.46米,由內圍4根通柱和外圍12根檐柱構成,柱頭做法特色鮮明。簡板瓦屋面,黑色琉璃瓦脊飾吻獸,黑色琉璃瓦剪邊。整個建築由大小3200餘個木構件組成。
大武鼓樓無論是首層還是二層,柱網平面皆呈“回”字形,都是4根通天金柱外圍一圈檐柱,形成迴廊。首層面闊進深各三間,通面闊進深同為8.53米。其中明間面闊5.33米,次間面闊1.6米。柱網由4根通柱外圍12根檐柱組成。首層柱間無任何阻隔,四向暢通無阻。二層面寬進深各五間,通面闊進深均為7.87米。其中,明間面闊2米,次間面闊1.6米,梢間為走廊面闊1.13米。柱網也是4根通柱外圍20根檐柱。二層檐柱間設定木製勾欄一圈,以利走廊安全防護。金柱間四面安裝槅扇門,形成室內空間。
大武鼓樓首層梁架由檐步梁架和金步藻井結構組成。檐柱柱頭設額枋和平板枋,其上斗栱耍頭後尾製成搭牽與金步斗栱及金柱聯接。檐步斗栱上挑檐桁,金步斗栱外拽耍頭上枋木,共同架起首層檐椽。四根通柱在首層檐柱柱頭略高位置,也設定額枋平板枋,其上斗栱外拽支起平座斗栱及二層檐柱,里拽則疊出藻井。二層梁架由金柱外走廊梁架和十字歇山屋頂梁架組成。二層走廊梁架結構基本與首層檐步梁架相同,所不同的是二層檐柱是立於平座斗栱之上的,通過平座斗栱和金步斗栱,將二層檐步荷載轉由通柱負擔。十字歇山頂的梁架結構,通天金柱柱頭額枋平板枋上五踩斗栱舉起頂層檐檁,角科耍頭後尾和角梁後尾以及平身科斜起槓桿共同支起五架梁。五架梁與三架梁之間駝峰上攀間斗栱隔架。十字脊檁則由三架樑上駝峰攀間斗栱及叉手共同舉起。脊步攀間斗栱上設定丁華抹頦栱。梁架各節點使用垂簾柱穩固。頂層室內平板枋位置密布一圈五踩小斗栱,構成頂棚角線吊頂效果。歇山收山自正心枋中線收進去0.54米,約合2.3桁徑。山面不設草架柱子,也不用山花封堵,通透敞亮,博風板上做懸魚惹草。
文物遺存
大武鼓樓內現存彩塑2尊。東北隅有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觀音樓記》石碑一通,該石碑記載:“州治大武鎮,……,當景泰四年,……,建觀音一樓焉,闊三丈余,高五丈許,檐□三疊,中列八卦”。
文物價值
大武鼓樓是方山縣少有的明代樓閣式木結構建築遺存,也是明清時期該地區商業繁盛、文化發達的實證,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
保護措施
2019年10月7日,大武鼓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保護碑
旅遊信息
地理位置
交通信息
乘坐方山縣公交11路、14路、2路、4路環線、3路、1路、8路、15路等觀音樓站下車即可到達。